1、“.....由此可以看出,小米集团发行的上述优先股,如若触发其中的赎回条款,对发行方小米集团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将不得不负担至少年利率的代价来赎回优先股。而赎回条款的触发条件首先是年月的条件,者都是基于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这条件,区别是具体到了是用自身权益工具中普通股这方式结算,其本质仍然是权益工具。对于金融工具后续计量的重分类,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外部经济环境和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致使金融工具些合同条款的发生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将其在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之间进行重分类,而和却没有相关重分类的规定。案例分析小米集团小米集团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相关背景小米集团于年月日在开曼群岛注册,以手机智能硬件和平台为业务核心。年月首次发行优先股,此优先股的性质便是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之后于年之间共发行了轮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融资的。从年的利润表数据来看,其营业利润仅有亿元......”。
2、“.....这两项数据的巨大差额也是该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所造成的。年度该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高达亿元,直接致使其净利润相交于营业利润而言有了十余倍的增长,这与小米集团的经营状况也是不符的。小米集团将该优先股分类为金融负债,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在年度对利润表的影响直接导致净利润数据与其较为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营业利润数据有着极大的差别,在两年造成了巨额的亏损,年却造成了十倍以上的盈利,使利润表难以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多年的亏损导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的巨额负数也对资产负债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研究金融论文定。但分析种准则有关规定的深层次含义,不难发现对于金融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的条件,者都是基于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这条件,区别是具体到了是用自身权益工具中普通股这方式结算,其本质仍然是权益工具......”。
3、“.....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外部经济环境和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致使金融工具些合同条款的发生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将其在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之间进行重分类,而和却没有相关重分类的规定。案例分析小米集团小米集团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相关背景小米集团于年月日在开曼群岛注册,以手机智能硬件和平台为业务核心。年月首次发行优先股,此优先股的性。以赎回为结算方式的条款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是赎回日期为年月日以后的任意时点。是赎回价为发行价加上年利率的利息与优先股公允价值较高者。是以交付合法可用作赎回用途的资金为赎回对价。以转换为结算方式的条款主要包含以下点内容是可在年月日以后的任意时间转换为类普通股。是在小米集团上市之时自动转换为类普通股。是在系列优先股持有人以上同意时,或是系列优先股除外的优先股持有人分之以上同意之时,可转换为类普通股。由此可以看出,小米集团发行的上述优先股......”。
4、“.....对发行方小米集团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将不得不负担至少年利率的代价来赎回优先股。而赎回条款的触发条件首先是年反映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由此也不会产生上文所述因连年亏损而无法进行正常股利分配活动的情况。该核算方法也有缺点,虽然公允价值变动不会进入利润表净利润的计算范围,但仍然会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当中,造成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占负债总额比例达以上,股东权益仍然是巨额负值,表现出资不抵债的表象。如果使用第种方法核算,将此类优先股划分为权益工具,且其后续计量以历史成本为标准,其会计分录应如下所示该会计处理的方法优点是,在初始入账将该优先股划分为权益工具,后续计量不需要根据其公允价值计量,简化了会计核算在以转换为普通股的形式结算时无需进行抵消其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的操作因为无需以公允价值进行后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对比关于类似小米集团这种优先股的会计处理......”。
5、“.....给出种核算方法,给出种核算方法。将这项准则给出的方法进行归纳相似核算方法进行合并,可发现其核算方法大致为种,是初始计量时将其划分为金融负债,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企业当期损益。是初始计量时将其划分为金融负债,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是初始计量时将其划分为权益工具,且其后续计量以历史成本为标准。是将整个金融工具进行拆分,其类似负债的部分划分为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金融负债部分的差额计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所造成未分配利润巨额负数的另结果就是在有较大营业利润和现金的情况下,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的股利分配活动,对其股东利益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也增加了企业现金管理成本。小米集团在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时,是完全按照其须遵守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合法性是毋庸臵疑的......”。
6、“.....以及其影响到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部分失真。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在这两种职能中,核算职能更显得尤为重要。核算职能的目的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计量报告企业的经济活动。小米集团对于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相关会计处热议,不仅因为其巨大的市值,还因为其如此高的市值与其财务报表巨额亏损的严重不匹配。小米集团在年月日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在年巨额亏损亿元人民币。其会计师报告中还披露,经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的年度净利润为亿元人民币。两数字的巨大差距不禁让人疑惑,小米集团到底是巨额亏损,还是高额盈利。进步分析其财务报表,可得知其如此巨大的亏损是由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优先股作为种企业的融资方式,在国际金融市场已经非常常见了。为了深化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解决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7、“.....标志着优先股正式进入我国金融体系。但随着小米集团招股说明该金融工具经济实质,而不是其法律形式。该规定是出于对会计基本原则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遵守,是不存在问题的。但小米集团遵循准则却出现了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准确反映经济实质的情况,这充分体现出了准则在些特殊情况下是不适合照搬的。如果在遵循准则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下,仍然照搬准则规定进行核算,是对会计基本原则中实质重于形式的违反,也就违背了准则的初衷。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研究金融论文。摘要金融工具的形式近几年不断发展,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使得会计确认和计量有着较大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本文通过分析对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将该优先股划分为权益工具,后续计量不需要根据其公允价值计量......”。
8、“.....所以不会影响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也不会出现因其公允价值增加而产生股东权益为负值的现象。由于准则规定,只有在净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股利分配活动,所以小米集团将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所造成未分配利润巨额负数的另结果就是在有较大营业利润和现金的情况下,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的股利分配活动,对其股东利益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也增加了企业现金管理成本。小米集团在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研究金融论文,虽然说完全遵循了的规定,但其结果便是使得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准确反映企业当期的经济活动,使得当期财务报表无法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或者是权益工具依据的是该金融工具经济实质,而不是其法律形式。该规定是出于对会计基本原则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遵守......”。
9、“.....但小米集团遵循准则却出现了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准确反映经济实质的情况,这充分体现出了准则在些特殊情况下是不适合照搬的。如果在遵循准则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下,仍然照搬准则规定进行核算,是对会计基本原则中实质重于形式的违反,也就违背了准则的初式的权益,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不能划分为金融负债。那么,到底将该优先股划分为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呢不同的划分方式对企业利益相关者影响重大。黄世忠以小米集团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为例,得出在经营业绩良好的情况下,并不构成公司向持有者支付现金或转移其他资产的现时义务,其转换权在行使时,也仅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无需公司付出任何现金或资产,只需额外发行股份即可。将此情况下的该优先股确认为金融负债,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是不合理的,这种损益无法正确反映企业实际财务状况,而且缺乏经济实质。由于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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