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第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金融咨询服务协议篇甲方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电话其它事项由乙方协助,向甲方推荐银行促成该银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亿元,借款周期年,年利率左右。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开始,服务期为个月,如服务期内乙方无法成功推荐及促成上述银行方与甲方达成融资合作以银行审批出同意贷款同意书为准,本协议自动失效如服务期内乙方成功推荐及促成上述银行与甲方达成融资合作,本协议自动延续至乙方收取全部咨询服务费为止。咨询服务费按以下规定的方式支付按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上述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额的支付。甲方拟申请借款额为人民币亿元。甲方承诺在收到的个银行工作内,向乙方次性全额支付此笔服务费共计人民币百万元,逾期款支付部分服务费按每天收取违约金。乙方帐户资料户名开户行银行帐号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成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本协议按以下约定方式生效甲方为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按指模,乙方签字按指模之日起生效。甲方为法人的自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乙方签字按指模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金融咨询服务协议篇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顾问,为甲方公司债劵发行提供咨询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公司债券发行任务。甲方保证委托事务的法律合法性和政策可行性,承诺尽力由乙方指派新的证券主承销商作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并为乙方提供甲方拟要发债所需的相关资料。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的信息政策和发行指导意见,指导甲方制定和修改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乙方承诺在年月日之前必需帮助甲方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甲方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复如甲方确保了拟要发行的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由乙方指派,则乙方确保甲方申请发行的该公司债券综合成本不超过年利率含债券利率承销费顾问费律师费评级费等综合性费用,如甲方未能由乙方指派新的主承销商,则乙方只保证按甲乙双方约定办成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甲方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复,乙方只向甲方收取国家发改委针对该项目审批后的实际批准发行额度的做为咨询服务费。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为风险代理,如乙方未能协助甲方按时完成公司债券的发行批准事项,则甲方不必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但甲方应支付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所发生的人工费差旅费文件制作费乙方协助甲方按时完成了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准,则甲方获得公司债券发行批准以国家发改委核准甲方公司债券发行批复日为准且在承销网点开始销售后日内,向乙方次性支付咨询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的总额为国家发改委实际批准发行募集资金的百分之。对于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咨询顾问意见文件,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方可为本项目之目的向第方透露。如果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准且该申请公司债券也已发行而甲方违反本协议未按第条规定支付咨询顾问费,每逾期日,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付清本协议第条规定的咨询顾问费。如最终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的公司债券额度和年限同甲方申报额度和年限发生变化,不视为乙方违约。如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年月日前甲方申报未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则视乙方违约,甲乙双方终止该协议的履行甲方仍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人工费差旅费文件制作费。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本协议的有效期截止年月日。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金融咨询服务协议篇本合同是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友好协商并达成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第条合同约定的服务乙方负责按照与甲方商议好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参见附件,利用乙方的系统及资源,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场地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服务内容如下第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保证其为符合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信息和知识,并提供相关培训。,并按照相关流程提出建议与改进方案。,协调项目工作事宜。第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关设备日常维护,保证系统服务的正常进行,并给予合同确定的服务时间内不间断的技术支持。其为依照其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本合同的签署交付及执行进行授权。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其已获得并将保有履行服务及继续营业所必须的现有的所有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提供应有的谨慎专业的服务,乙方应成立专项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协调工作。提供的服务及与服务有关的任何材料与乙方所知的所需服务的任何目的相适应乙方应保证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在任何广告商业展示或公开陈述中,或者出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称或标志,或者其它任何缩写或改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方。第条报酬与支付参见附件号向甲方提供项目每月服务费用含营业税,甲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之内付款。,逾期甲方应当向乙方就欠付金额支付每日的欠款利息。此外,双方的共识是如果甲方未能在个工作日内就首次发票足额付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公司名称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徐汇支行长桥分行账户第条合同的期间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以及盖章后生效,服务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第条保密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方的书面同意,另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方。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条保证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批款项支付后的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方的利益。第条咨询报告的归属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条转让未经另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条不可抗力任何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方证实。受影响的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方。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语言和标准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第十条适用的法律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十条其它条款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式两份,双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金融咨询服务协议篇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管理品牌企划产品定位市场调研营销渠道建立加盟商管理等企业运作品牌管理事项方面聘请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