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提出解除协议的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到达其他各方时生效。争议解决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的生效及其他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用中文书写,式份,各方各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签订地为。各方同意并接受上述条款甲方公章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乙方公章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股权投资协议核心示范条款篇甲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合作条款。合作目的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整合双方资源,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甲方在本地及区域经济具有主导地位,为贯彻落实保增长,促就业的国家经济发展目标,促进本地主导产业升级,优化投资环境,引导创业投资发展方向,需要大力发展创投事业乙方是家专业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融资改制服务,其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分析和判断经验,拥有丰富的项目来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家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运行良好,已涉足国内多个产业领域的投资活动。乙方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资服务,包括弥补拟投资或已投资的中小企业在战略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产品营销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充分调动乙方的团队管理优势和在基金管理上的业务专长,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共同设立创投基金,促进本地或本区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合作方式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参与并发起设立家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合伙企业。除本协议约定之外,各合伙人之权利义务关系应遵从合伙企业法之规定。甲方作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并利用其所掌控的优势社会资源,协助合伙企业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并确保相关合法手续及事项经行政部门审批得以妥善完成,并积极争取税收等优惠政策。乙方出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寻找筛选及评估,投资谈判与交易设计,投资后的增值服务与监管,投资后管理与退出策划。并帮助投资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充任企业管理顾问。除甲方和乙方出资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承诺出资本协议目标筹资金额中的剩余款项。合伙企业名称高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英文名称为注册地中国高新区。合作具体内容双方约定目标筹资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第期基金规模为万元人民币,双方到位资金万元后即甲方元,乙方万元即可注册本合伙企业。其后,以增资方式募集的资金。本合伙企业在营业执照登记之日起半年内需另募集至少万元。第期基金规模首期到位总额不少于万元,否则将按照本条第款约定的出资比例退还给各合伙人或建立补充协议约定其它处理方式。若达到万元时,该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投资运营并按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等费用若募集金额不足或超出规模,即合伙企业在个月内实际到位资金不足或超出万元时,则按照本条第款约定的出资比例调整出资金额,甲乙双方则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或减持,并进行工商变更。第期和第期基金规模分别为万元人民币,操作方式同第期基金。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由名普通合伙人和若干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合伙金额的最终出资金额根据合伙企业募集期满实际到位资金及出资比例进行调增或调减,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包括两部分,甲方出资金额为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合伙金额的最终出资金额根据合伙企业募集期满实际到位资金及出资比例进行调增或调减。其余有限合伙人自然人或法人出资总额为目标筹资金额的每位有限合伙人最低承诺出资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并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金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资金募集及到位期限除甲乙双方已承诺的按目标筹资比例出资外,其余目标筹集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募资各出资人于个月内,完成第期基金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资。合作区域甲乙双方同意投资对象优先考虑本地区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且最终投资于高新区的资金比例不少于,其他投资区域方向不限。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如下机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对拟投融资的各大项目,相关政策法规和金融市场信息及时交流通报,并为合作方的信息采集,发布和跟踪提供服务。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长期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协调和研究解决,保证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投资项目管理合伙企业的投资策略是以资本运作为核心,以创业投资和企业股权投资主要为股权投资为手段,调动甲方的行政资源优势,发挥乙方业务优势,帮助目标中小型企业快速成长,助力于本地区及相关地区的产业升级发展。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具有以下条件,并在不久的将来般是年内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业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有足够扩张力,管理团队有很强战斗力,具备高科技高成长特征。投资领域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务新含通信网络新环保新农业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营销创新新体智医疗医药健康及文化教育。合伙企业的投资形式包括认购未上市企业的新增股份受让未上市企业的原有股份未上市企业的可转债等合伙企业应以自身名义对外实施投资。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委托能够取得并持有符合本合伙企业投资要求的目标企业股权的机构代购代持股权。合伙企业适度分散投资。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合伙企业财产总额的,特别有利情况下可以增加投资额,但需经过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上市公司的普通流通股级市场股票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创企业新技术创业型处于孵化期的企业。合伙企业不应谋求在所投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不谋求在所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应该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尽可能的投资服务,包括及时督促和支持所投资企业的业务发展和改制上市。禁止事项除非获得全体合伙人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伙资金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投资活动不得挪用合伙资金或把合伙资金出借给他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投资股权质押融资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担保不得利用合伙企业签订任何交易合同合伙企业需要的中介服务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伙企业对外举债不得从事其它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事项。乙方及其代表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当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事务的执行及执行权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指定为代表,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投资合同,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同时负责合伙企业经营和日常事务管理。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团队协助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务。执行合伙人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在内的合伙企业事务委派代表,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和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聘用代理人雇员经纪人律师及会计师对合伙企业业务的管理提供中介服务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仲裁等,以解决与合伙企业有关的争议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执行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请的投资顾问与甲方委派的名代表共同组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执行合伙人的指定代表负责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全票通过的原则参与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决定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甲方另外委派名项目经理参与乙方投资银行部相关工作,所委派项目经理的基本工资及各项福利均由甲方承担。该项目经理与乙方投行人员共同为合伙企业发掘优秀项目募集合伙资金参与项目管理,并享有合伙企业相关的激励机制所约定的权益。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及其率领的投资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发掘甄选立项和尽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共年,包括基本合伙期年和续存合伙期年。股权退出合伙企业投资的股权通过上市流通变现被战略投资人购并股权转让等渠道退出。所有从投资项目变现的资金变现资金,用于分配。合伙企业的资金保管合伙企业应在保管银行指定的机构设立保管账户,所有合伙资金和从转让投资项目股权所收回的投资收益律汇付至保管账户上,并委托保管银行对合伙企业的资金依照保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合伙企业应与保管银行签署财产保管协议书,约定合伙企业财产的监管方式监管要求。创立费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创立费合伙企业设立后,合伙企业将从到帐的资金中次性提取目标合伙金额的,作为合伙企业的创立费,用于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合伙验资办公室租赁办公设备办公费用资金募集推广等。在合伙期限内,作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服务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履行职责的报酬,执行合伙人按实际到位合伙金额的比例提取管理费注基本合伙期年,续存合伙期年。在合伙期限内,每个股权投资项目变现退出并支付合伙企业的费用成本后,合伙企业优先按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退还实际到位合伙资金,当出现投资盈余即退付完所有出资本金后尚有结余后,乙方按投资盈余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和额外业绩奖励业绩报酬分配与业绩奖励方式合伙企业平均年收益率未达到,投资人按权益比例分配收益合伙企业平均年收益率达到并超过时,执行合伙人即乙方按以下现金分配顺序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