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罗豪才略论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的关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杨小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议机构不支持其工作,甚至以不履行法定职责相要挟。领导观念滞后,在市直部门及县级政府表现突出,因而严重影响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深入开展。由于宣传不够深入,有的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怕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机关官官相护有的怕行政机关打击报复有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的认识模糊,怕当被申请人等等。由于宣传的范围不够广泛,些行政相对人特别是农村边远山区的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法知之甚少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部法律,更不知如何运用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办案质量不够高主要表现在第,不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有的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有的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不及时依法审查有的行政复议机关在立案审查时不体现便民原则,对申请行政复议的推却受理。第二,行政复议机关办理案件时违反程序。由于办案人员少,超期结案的较多,影响到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检查中发现,个别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时间达年半之久。特别是山林土地等权属纠纷案件更难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第三,不依法公正裁决。对具体行政行为性质的界定不准确,影响到案件的实体处理,如个别工商行政部门对投机倒把行为的认定很随意个别部门因怕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群体上访,对明知应当予以撤销的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维持,有的行政复议机关缺乏公正性,无原则地维持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复议法第六章明确了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保证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完整地执行。第三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实施难度大,执行障碍重重。主要原因是其,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制约。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都是领导干部。有的领导干部是人民代表选举产生。再加上我们国家是党管干部,有的是党委任命的,没有党的组织参与和支持,单凭此法律条文规定很难执行。其二,国家的法律配套问题,公务员法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司法实践难以操作。因此,建议制发相关文件或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将第三十七条的相关内容纳入公务员法的配套制度之中。行政赔偿功能差,对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缺乏制约手段因国家赔偿制度不完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行政赔偿的案件很少,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行政赔偿事项进行调解的情形较多,而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调解。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议监督的意识淡薄。如个别地方反映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领导干预太多有些地方的领导片面强调项工作的推行却不依法办事,旦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作出裁决,就埋怨行政复议机构不支持其工作,甚至以不履行法定职责相要挟。由于办案人员少,超期结案的较多,影响到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检查中发现,个别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时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对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却缺乏规定。普遍反映下级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或者故意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逐渐增多。行政复议法虽然规定了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但法制机构仅有建议权,实际上对被申请人毫无约束力。机构人员和办案经费未达到法定的要求行政复议机构是法定的行政主体,但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的设置和建设,与其所承担的行政复议工作任务,与行政复议制度本身的要求相去甚远。许多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行政机关未依法设立法制机构承办行政复议事项有的设立了机构,却只有人编制,不符合办案程序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维持的多撤销的少,监督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这能不能说明各级于准司法行为。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与人民法院对争议的裁判并无二致,因此,申请人第三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诉讼,与当事人不服审裁判上诉是个道理,不论是决定维持,还是决定撤销变更,均应以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行政复议机关不应成为被告,就如同审法院不应是被上诉人样。当然,司法监督的效力高于内部层级监督,行政判决效力高于行政复议决定。在实践中,行政复议机关为被告的规定,带来的弊端和负面影响也日益凸显。应立即修改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复议机关为被告的规定,以保证行政复议良性运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在电大学习的这阶段,我认为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既然行政复议法已经产生,我们就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从合法性及合理性通过相关的途径来使用好这部法律,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行政复议法强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复议制度由于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护来得更直接更有效,对纠正行政机关的行为更有力更快捷,因而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从制度上遏制和清除腐败,必将发挥其巨大而重要的作用。总之,行政复议是相对人的种救济途径,从种意义上讲行政复议也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所以根坚持学习贯彻好十七大的法治精神,进步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要不断健全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实际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适当充分的发挥行政复议的作用,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的进步发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尊严权威。结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种层级监督制度,它对于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有的行政机关的领导对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缺乏深刻的认识,自觉接受行政复政法大学出版社江必新李江行政复议法释评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北京法律间达接近理想的匀速,所以必须求出刨头的实际速度。以为坐标原点建立平面直角坐标系如图所示,采用矢量方程解析法可求得刨头的速度大小,速度方向沿负轴为,式中为了适应不同加工工艺的要求,刨床往往设置若干档不同的刨削速度。不失般性,设档速度为当刨刀的实际速度刨头的速度与误差最小时,工件加工质量最好。由于是曲柄转角的函数,故将工作行程中的等分为本文取记第个等分点处曲柄的转角为,的变化范围为,目标函数取各等分点处与差值的均方根即约束条件首先,必须满足摆动导杆机构成立的条件,即必须大于同时也不能太长,否则会使机构重心偏高,因此可以得到的杆长约束为其次,为了使牛头刨床具备急回特性提高生产率,行程速比系数应该大于但过大的值将会产生较大的惯性力值的范围般介于之间故取最后,为了减小机构的最大压力角,应该增大连杆的长度但太大会使刨床体积过大增加成本,所以取编码方式编码是应用遗传算法时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若采用传统的二进制编码设计变量,随着维数增多,染色体长度就变大,这样就会降低算法的搜索效率。另外二进制编码还需要解码,进步降低了遗传算法的效率。因此,本文采用实数编码采用实数编码的优点在于基因与设计变量相同,无需解码,算法实现时更加方便避免现象对搜索效率的副作用精度高,计算量少。此外,实数编码比二进制编码更容易引入问题的相关信息。优化结果及分析采用编制程序参照型牛头刨床中刨刀工作行程的若干级平均速度以及对应的曲柄转速,将其分别代入优化程序进行计算,结果如表所示。由表可以看出,当刨头的理想工作速度及曲柄对应的转速变化时,优化结果基本相同。本算例所用为覆盖了型刨床刨头平均工作速度范围,为了适应不同加工工艺要求曲柄的长度应设计为可调的。当可调时和刨头行程都会随着而变化,在设计牛头刨床的六杆机构时应使,能够在附近微调这样才能满足刨头工作速度平稳的要求。表优化设计结果理想速度曲柄速度优化结果曲柄机构的设计应用优化设计的结果可以很轻松的设计出六杆机构的各参数的尺寸。先确定出的尺寸,在前面齿轮设计过程中我已经设计出大斜齿轮的分度圆直径为所以的长度不能大于齿轮直径的半即,初选。由表可以算得摆杆长度为,对应的行程速比系数为,可以算出导杆摆角为。由设计要求可知最大行程为毫米刨刀的切入切出空行程均为即毫米由图中几何关系可求得摆杆的长度为图摆杆示意图比较算得的结果按优化设计得出的结果可以满足基本的尺寸要求完全满足设计需要所以取摆杆的长度为。参考现有刨床的结构形式设计摆杆结构,同理设计出齿轮上用于固定滑块的支撑结构。图齿轮零件图本章小结本章进行了校核同时对曲柄机构,用优化设计进行了设计,使其工作平稳。结论牛头刨床作为最早的金属切削机床之,用于加工中小尺寸的平面或直槽的金属切削机床,多用于单件或小批量生产。经过这些天的忙碌出版社罗豪才略论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的关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杨小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议机构不支持其工作,甚至以不履行法定职责相要挟。领导观念滞后,在市直部门及县级政府表现突出,因而严重影响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深入开展。由于宣传不够深入,有的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怕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机关官官相护有的怕行政机关打击报复有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的认识模糊,怕当被申请人等等。由于宣传的范围不够广泛,些行政相对人特别是农村边远山区的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法知之甚少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部法律,更不知如何运用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办案质量不够高主要表现在第,不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有的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有的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不及时依法审查有的行政复议机关在立案审查时不体现便民原则,对申请行政复议的推却受理。第二,行政复议机关办理案件时违反程序。由于办案人员少,超期结案的较多,影响到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检查中发现,个别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时间达年半之久。特别是山林土地等权属纠纷案件更难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第三,不依法公正裁决。对具体行政行为性质的界定不准确,影响到案件的实体处理,如个别工商行政部门对投机倒把行为的认定很随意个别部门因怕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群体上访,对明知应当予以撤销的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维持,有的行政复议机关缺乏公正性,无原则地维持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复议法第六章明确了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保证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完整地执行。第三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实施难度大,执行障碍重重。主要原因是其,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制约。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都是领导干部。有的领导干部是人民代表选举产生。再加上我们国家是党管干部,有的是党委任命的,没有党的组织参与和支持,单凭此法律条文规定很难执行。其二,国家的法律配套问题,公务员法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司法实践难以操作。因此,建议制发相关文件或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将第三十七条的相关内容纳入公务员法的配套制度之中。行政赔偿功能差,对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缺乏制约手段因国家赔偿制度不完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行政赔偿的案件很少,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行政赔偿事项进行调解的情形较多,而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调解。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议监督的意识淡薄。如个别地方反映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领导干预太多有些地方的领导片面强调项工作的推行却不依法办事,旦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作出裁决,就埋怨行政复议机构不支持其工作,甚至以不履行法定职责相要挟。由于办案人员少,超期结案的较多,影响到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检查中发现,个别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