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法院依法判决。车主辩称,对事故认定无异议,请法院依法处理,自己未产生损失不要求赔偿。车主辩称,自己的次要责任是指与后面汽车之间的责任,与乘客人身伤害无关系,赔偿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后,又表示交强险部分优先乘客赔偿。保险公司辩称,在交强险范围内与摩托车共同分摊进行赔偿。本起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认定车主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车主及车主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受害人乘客不负责任,故为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车主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事发时未投保交强险,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车主应承担,应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而车主表示交强险部分优先受害人赔偿。据此,车主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万余元,由保险公司公司赔偿计人民币余元,车主赔偿计人民币余元。案例驾驶员下车问路被自己车撞死保险公司被判免赔偿案情介绍驾驶员下车问路,却被自己的车溜坡撞死,家属在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后,并向法院提起诉讼。驳回死者车主的家属要求保险公司赔款万元的诉讼请求。车主驾驶自己的机动车辆在运输货物途中,因道路不熟,停车问路时,大意疏忽未拉手制动......”。
2、“.....当场将车主撞死。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车主驾驶制动不符合技术标准车辆,停车时又没有拉手制动,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车主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车主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死者是车主和被保险人不属于交强险合同中所指的受害人为由,拒绝理赔。之后,死者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万元。案例分析车主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单中详细约定了第三者及保险责任范围,并有明确提示,文字清晰明了,不存在任何歧义,作为投保人理应能够注意到。保险条款明确车主作为车辆所有人,不属于保险合同的承保险种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承担的第三者保险责任是指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者遭受的损失支付的赔偿金额承担的保险责任。保险合同已明确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范畴,所以作为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范畴。因此保险公司免赔偿。第章附加险的案例案例天上掉下花盆砸伤自己的车应该怎么样理赔案情介绍自己车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你该找谁买单车主的车停在了自家楼下的地面停车位上,可第二天清晨准备上班时,他发现爱车车顶被个花盆砸出了个明显的凹痕,并震坏了汽车的风窗玻璃。车主仰头看......”。
3、“.....几乎每家都摆放着各式的花盆,该找哪家呢自己车车被砸成这样,保险公司会赔偿吗如果赔偿将会怎么原有的赔偿请求权,故车主从肇事司机处获得元施救费为重赔保险金,应归属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保险人依照第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会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车主有权就货损元及车损赔付未足部分向肇事司机索赔,但是本案中车主放弃了向肇事司机请求赔偿车损赔付未足部分的权利。最终,车主与保险公司达成致,退还保险公司重赔保险金,即施救费元。损失补偿是保险的样赔偿案例分析根据车损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车主所遇到这种情况,高空坠物在砸坏风窗玻璃的同时,又给车顶等零部件造成损伤,如果当时他购买了车损险,可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过现场勘察情况属实后,在车损范围内给予赔偿。但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些高空坠物只是单独砸破汽车风窗玻璃,而其他零部件安然无恙,就要看车主是否购买了玻璃单独破碎险,因为风窗玻璃单独损坏不包括在车损范围内......”。
4、“.....保险公司才会予相应赔偿的。在此,要提醒各位车主,在小区露天停车时请注意以下几点要求是尽量将车停放在便道旁,这样既不影响路人出入,同时也可避免剐蹭二是尽量不要将车辆停放在阳台或楼檐下,尤其是在夏季,有风的时候会容易将阳台上放置的物品刮落,导致车辆受到刮碰三是尽量将车停放在安全的区域,以防盗窃。案例车险中代位求偿权可以选择吗案情介绍车主连续年购买了保险公司的车辆碰撞险保额为万元及其人身伤害意外责任险等系列附加险。天车主驾驶的车在高速行驶时因超速将位横穿高速公路的男子撞死。交通部门认定车主负次要责任,即承担的损失。经过保险公司定损,车主因汽车损害而累计花费万元的修理费,同时,由于车主同时购买了人身伤害意外责任险,对此保险公司需要向死者赔偿死亡补偿费等共计万元。车主认为,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公司应该将损失的万元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同时保险公司享有了代位求偿权,可以再由此向的家属请求赔偿。保险公司意见按照保险理赔按责赔偿的原则,保险公司只需要在的范围内车主赔偿汽车损失,本案中第三者在横穿马路时造成了此次事故,且最终死亡,不再具备赔偿能力......”。
5、“.....案例分析本案中,如果被保险人车主只负的次要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只对车辆碰撞产生的损失赔付,而剩余的损失需要车主先向事故主要责任方死者的家属先行请求赔付,只有当主要责任方的财产被执行而仍不能清偿车主损失时,保险公司才承担补充责任。然而,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法规定了代位求偿权,即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金及施救费,因此保险公司有权向肇事司机索赔以上三项费用。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没有经过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是无效的。因此,车主与肇事司机私下约定放弃对车损及第三者责任赔偿请求权,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同时,为了避免车主行使两种请求权而获得双重利益,车主不能就已获赔款范围再向肇事司机行使轮车,致使车上乘客受伤。在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车主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车主车主均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乘客不负责任。乘客诉称,要求公司以及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万余元......”。
6、“.....实际系统不允许电枢电流在突加控制作用时有太大的超调,以保证电流在动态过程中不超过允许值,而对电网电压波动的及时抗扰作用是次要因素,所以电流调节器按典型型系统进行设计。型系统对阶跃输入是无差系统,型系统能跟随斜坡输入,但是存在稳态偏差,斜坡输入的稳态偏差与开环增益成反比,可以通过增加值来减少偏差。转速调节器选用的是型系统。型系统对阶跃信号和斜坡信号时无差系统,且能跟随抛物线输入,但是存在稳态偏差,稳态偏差是有限值,与开环增益成反比。至于其阶跃响应超调量较大的问题,是按照线性系统理论计算的数据,实际系统中的饱和非线性性质会使超调量大大降低。在系统调试的过程中,各自的限幅电位器等十分灵敏,调解节时需手按住螺母,手用改刀缓缓调节。调节时只能调至近似,想要调到精确值十分困难。实验设备中的电容只精确到,没有理论计算所得到的值精确。所以我们在调节的时候只能在计算值附近取值。这也是误差原因之。实验问题分析在设计系统的过程中,我们组遇到了些问题系统建模时,需先测得整流电源的等效内阻,此时应保持固定不变,介于之间,然后测量几组的数据根据式求得。而我们组调节了,测得的数据后计算出的为......”。
7、“.....这与要求的为相差了许多。回过头来查找原因时我们才发现之前测得的是电枢的总电阻,值得提的是,实验时我们没有调节参数使得系统稳定,便直接开始测量机械特性,所以系统直不稳定,速度及电流的震荡很大。这给我们的读数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我们只能取个大概,直接导致读数误差特别大。调节参数,系统稳定之后我们也没有记录数据,事后写报告时我们才发现了这个严肃的问题。以后定要吸取教训出于对实验设备的安全保护,我们在调整调整电流反馈系数时,将输出电压信号和电机点数电流都减半,变为和。在系统调试的过程中,各自的限幅电位器等十分灵敏,调解节时需手按住螺母,手用改刀缓缓调节。调节时只能调至近似,想要调到精确值十分困难。六心得体会这次的课程设计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了许多知识,要测量的数据也比较多,所有细节都必须要重视。第次实验完成以后,我们需要将必需的参数计算出来。这些参数直接涉及到系统设计的是否正确,所以我们点也不敢怠慢。我们小组的每个成员都计算了份数据,然后相互对比,或取平均值或继续研究讨论,确定最终要用的数据。这样来,我们的数据会更加精准,为之后的系统仿真设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8、“.....我们组遇到了些问题系统建模时,需先测得整流电源的等效内阻,此时应保持固定不变,介于之间,然后测量几组的数据根据式求得。而我们组调节了,测得的数据后计算出的为。这样来我们算出的达到了之高,这与要求的为相差了许多。回过头来查找原因时我们才发现之前测得的是电枢的总电阻,计算完必需的参数后,我们组便开始进行系统仿真。这是个十分考验耐心的过程。我们不断改变,的参数,使其成比例,且要使超调量满足要求,实现系统无静差。这次实验是个同学组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小组成员各有各的强项,这比个人完成课程设计要称,由法院依法判决。车主辩称,对事故认定无异议,请法院依法处理,自己未产生损失不要求赔偿。车主辩称,自己的次要责任是指与后面汽车之间的责任,与乘客人身伤害无关系,赔偿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后,又表示交强险部分优先乘客赔偿。保险公司辩称,在交强险范围内与摩托车共同分摊进行赔偿。本起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认定车主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车主及车主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受害人乘客不负责任,故为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车主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事发时未投保交强险......”。
9、“.....应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而车主表示交强险部分优先受害人赔偿。据此,车主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万余元,由保险公司公司赔偿计人民币余元,车主赔偿计人民币余元。案例驾驶员下车问路被自己车撞死保险公司被判免赔偿案情介绍驾驶员下车问路,却被自己的车溜坡撞死,家属在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后,并向法院提起诉讼。驳回死者车主的家属要求保险公司赔款万元的诉讼请求。车主驾驶自己的机动车辆在运输货物途中,因道路不熟,停车问路时,大意疏忽未拉手制动,车辆沿坡道向前溜行,当场将车主撞死。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车主驾驶制动不符合技术标准车辆,停车时又没有拉手制动,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车主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车主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死者是车主和被保险人不属于交强险合同中所指的受害人为由,拒绝理赔。之后,死者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万元。案例分析车主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单中详细约定了第三者及保险责任范围,并有明确提示,文字清晰明了,不存在任何歧义,作为投保人理应能够注意到。保险条款明确车主作为车辆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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