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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就是通过制定相应法律规章,对行政组织中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选拔的规范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保证了我国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的顺利推行。
要进步完善和发展公务员考试制度,从而为中国现代化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建立合理的法律基础。
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实现考试工作法制化加大宣传力度,实现考试信息公开化科学设置条件,实现考试机会平等化实行程序改革,实现考试过程合理化加强实践探索,实现考试内容科学化加大管理力度,实现约束监督正常化。
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改革问题意义深远,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我国当今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合理性与不足,提出了解决方案构想,但由于知识结构和能力问题,作者只能拾其穗,故本文在分析和论述中难免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但作者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得出的些观点和建议,能对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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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硕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学历并不代表高水平,许多职位,本科生能胜任的,大专生也不定就做得差,应不拘格降人才。
这句话代表了不少社会群众的观点,他们认为过高的学历要求,既助长了学历歧视和身份歧视,也不利于选拔真正优秀的人才。
人才选拔的难点,就在于将人才从茫茫人海中选出来。
在这方面设定定的条件是必要的,但不可忽视的是,只有不拘格,才能网尽人才。
我们建议从工作实际要求出发,科学设置学历及其他准入要求。
个简单的悖论就是在承认公务员统公开招考是目前公认最为合理的选拔方式的前提下,既然认为高学历比低学历强,那么即便允许低学历者报名他们也考不过高学历者,如果高学历者反而落败,岂不正好说明了学历不能与能力简单挂钩。
第五节公务员笔试考试科目组成结构及相关问题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将所有职位分为三类,类综合管理类职位,笔试考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类具体执行和操作类职位,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类职位为计算机会计法律外语医学等特殊职位,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职位般是依照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因此会有不少职位并无明文定规来确定属于哪类,很多在考试中划分为同类的职位实际上往往从事的工作内容迥异,要求也不尽相同,而它们的考试内容却没有两样。
些受访对象主要是公务员管理部门人员曾经这样提出对于不同职位的公务员,应针对职位的要求加强考察公务员的很多职位要求复合型人才,考类的也需要能写好文字材料,考类的也需要能熟练用好计算机五关于公务员考试面试得分及其与总分构成的关系问题在实践中客观存在这样种现象先假设有甲乙两个公务员面试考生,他们在第个考场中分别得分为和,如果他们在另个考场则得到分数分别为和。
我们通过比较两组得分数字,可以看出这两个得分尽管高低不同,但实际得分比例都等于,可以正确反映出他们在面试中的差距,对于他们都是公平的,考生对自己的得分也不会存在异议,区别只在于第个考场量分尺度较宽,而第二个考场严些。
事实真是这样的吗我们知道,公务员招录的个原则是择优录取,具体而言,就是说由参与同职位竞争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谁总分高就录谁。
公务员考试总分构成公式如下考生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警察类职位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
假设甲乙这两位考生在笔试中取得的成绩分别为为分和分,那么如果他们在第个面试考场面试,则按照总分构成公式,甲考生总分为,乙考生总分为,甲考生后来居上如果在第二个考场面试,结果就完全变了,甲考生总分为,乙考生总分为,乙考生继续保持领先。
这个例子说明,公务员的面试模式尽管已经足够规范科学,但始终会受到非可控的运气性因素的影响,即便面试的最终得分相对于考生是公平的,但由于统各面试考场的量分尺度客观上确实存在很大的难度,因此笔试分落后的考生要追上前面的考生,在量分尺度宽的考场面试比在量分尺度严格的考场要容易。
事实上,最后的得分还会受考官个人修养思维形式精神状况等因素影响。
在笔者的调查中,关于这些问题提得较多,而且都比较尖锐。
些考生摇头叹息同样的回答,不同的考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考官,不同的结果。
考生之间激烈竞争,说到底往往也就是零点几分零点零几分的差别足以改变他们的命运。
这些情况既然能成为最后录用结果的决定性因素,显然值得加以重视。
六我国公务员考试择优标准的不确定性分析公务员素质要求不明确择优指标及标准不统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已经实行多年,但是当前考试的程序方法基本上沿袭的是教育考试的做法。
而国家公务员是类比较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在职业自身素质上区别于其他群体。
因此,研究分析公务员素质是建立和推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项重要基础工作,它对于确定择优指标及标准,选择择优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和人之间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
科学的考试制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考生是否具有公务员应具备的素质能力,而且可以看出其发展的潜力。
即公务员考试制度,不仅关注应试者现在怎样,而且关注应试者将会怎样。
可在调查中发现,有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录用的公务员的测验,主要内容有命令与顺从反应测验自足测验职业兴趣表等,均在心理学家参与指导下进行。
我们对这些考试方法和内容的科学设计可以大大加以借鉴。
建立高素质的面试考官队伍面试是公务员招考中的个重要环节,有着其他测评不可替代的特点。
面试考官的组成和素质关系到面试的信度和效度。
因此,可以对面试考官资格的获得可以设置些门槛,必须通过专业的培训和水平测试才能获得面试考官的资格,这样可以大大提高面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大大提高面试的信度和效度,能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对择优录取的极大便利。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英两国先进经验。
美国联邦政府在考试录用高级公务员的面试前先组成人的考官委员会,并由考官委员会吸收心理学家参加对申请人的职位分析,确定能力标准后再出题考核有时也请私营公司出题,并对考官进行培训。
而英国公务员考官通常由高级公务员人事官员和心理学家组成,使测试内容更具有针对性,而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面试可以选择责任感强,能力水平高,有定人事测评或管理经验的人担任评委员,并加强评委的培训工作。
同时对考官坚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中央相关人事部门制定相应的文件,统面试考官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完善立法完善我国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进步完善现行法规体系,使考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从西方国家公务员考录的情况看,都十分注重用立法的形式把考试内容方式条件机构等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为考试和择优录用提供法律依据,堵塞可能干扰考试的各种不正当渠道。
如日本公务员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考试选拔任用和人事记录方面搞虚伪的或不正当的陈述记录证明评分裁决或报告。
考试机关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妨碍报考和任用,不得提供对报考或任用产生不良影响的特别情报和秘密情报。
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种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体系,必然也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和保护,并运用法律乎段或方法进行管理。
而是健全考试录用制度的第第二层次的法规。
我国的相关立法部门人事部门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面试考官资格以及考评标准严肃纪律等方面出台系列单项法规和实施细则,尽快制定颁布配套的法规体系,把公务员招考的各个环节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出台,制定专门的公务员考试录用法是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必经之路。
四完善相应监督机制,真正实现公平竞争加强内部监督首先,依托公务员局,建立强有力的并相对独立的监督部门,这部门应当不隶属于主考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权。
其次,完善公务员考试监督内容,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建立推行情况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公务员考试录用全过程的违纪违法情况等特别是卜凡进必考的监督检查,建立新录用人员与工资统发和挂钩的方法,从机制上杜绝违规进人现象再次,采取多种监督形式并纳入相关规定是党组织的监督,各级党委和纪检部门,通过检查听汇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等形式进行。
二是行政监督,它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通过听汇报指导检查专案调查等形式进行的监督,以及下级行政机关对上级行政机关通过建议批评等形式进行的监督。
完善外部监督首当其冲的应是舆论监督,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形式对考试录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其次是群众监督,公民通过来信来访申诉检举举报控告建议批评等形式进行监督。
特别是要推行公务员面试监督员制度,鼓励广大公民参与到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来。
再次是司法监督,凡触犯刑律,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最后,应建立法律保障制度。
要以立法的形式为防止循私舞弊弄虚作假滥竿充数等现象发生提供保证,监督者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对其考试不公责任人施以相应的行政或法律制裁。
如日本公务员法定任何人不得在考试选拔任用和人事记录方面搞虚伪的或不正当的陈述记录评分裁决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