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以其家庭成员的寿命或者身体为保险标的,订立合同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的子女是指投保人最近的晚辈直系亲属,包括投保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投保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但是,依照我国保险法规定,除父母为其未成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合同外,投保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第三,与投保人有扶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投保人家庭其他成员,指有共同生活关系的近亲属,主要包括投保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投保人的亲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旁系亲属。投保人对他们是否有保险利益,以投保人与其他家庭成员近亲属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扶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为前提。如果投保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没有抚养关系赡养关系或者扶养关系,投保人对之没有保险利益。第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的国家主张受雇人或公司职员虽经辞职或因其他原因而离开公司,公司仍可继续支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可请求保险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2、“.....至于公司对股东有无保险利益,美国法院持否定态度。我国台湾学者施文森认为,公司与无限责任股东有经济上极密切联系的,应认为公司对无限责任股东有保险利益。在我国虽然有工伤保险为工伤劳动者提供保障,但工伤保险赔付的范围和限额都有限,不能完全补偿工伤劳动者的损失,作为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不能赔付的部分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很多用人单位为那些经常出差或风险较大岗位的职工另行购买了意外险,当然有的企业把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企业的福利形式,以激励员工更多的为企业创造价值。但是,按照原保险法单位是不能作为投保人投保人身保险的,这无形使单位为员工购买人身保险的程序变得繁杂。新保险法增加了项,即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了新法的该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在为员工购买人身保险,就可以直接把自己作为投保人,而无需劳动者同意或签字,简便了操作程序。第五,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以他人的寿命或者身体投保人身保险,投保人和该被保险人没有上述的家庭成员或者亲属关系,不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相互间有无其他利害关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
3、“.....视为有保险利益,在法律效果上与有保险利益并无不同。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投保,构成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取得保险利益的种法律事实。凡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投保人有保险利益订立人身保险合同后,转让质押保险合同的,应当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合同的转让质押不发生效力。另外不少国家为了使债权人能够借保险措施于债务人未清偿前死亡而行使其债权,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享有保险利益。其主要理由是如果债务人死亡而又没有担保物权,则债权人的债权很汇编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邹海林论保险利益原则及其适用中外法学齐瑞宗肖志立美国保险法律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邹海林保险法教程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赵杰宏章银杰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特区经济林刚试析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上海保险杂志柳经纬保险法福建厦门大学出版社,孙国华朱景文法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王新红王礼保险利益原则与中国保险立法湖南社会科学秦道夫王恩韶马鸣家保险法论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许崇苗李利中国保险法原理与适用北京法律出版社......”。
4、“.....吴定富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赵中孚中国保险法律的修改与完善民商法学李跃利论我国保险利益确定的立法完善民商法学,,,身保险行为的规范。众所周知,人身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健康等为保险标的,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其他人格利益基本人权,故立法者不敢怠慢,将人身保险利益直接纳入法定主义轨道。在我国,人身保险利益的范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本人。本人即投保人自己。投保入为本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投保,可以任意以本人或他人为受益人,并任意约定保险金额。任何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或者生命当然享有利益。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享有保险利益,至于以何人为受益人,完全是投保人意思自治,法律无须干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英美法庭常常拒绝强制执行具有赌博性质和欺诈性质的人身保险合同......”。
5、“.....然后马上将取得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他人。这观点值得我国法律借鉴。第二,配偶父母子女。各国各地区的法律均规定,配偶间互有保险利益。许多国家甚至将对配偶的保险利益与对本人的保险利益放在同条款规定。美国数州规定,妻子为丈夫投保死亡险时,无须获得丈夫的同意或书面承认,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也规定夫妻相互之间具有保险利益。在英美国法系国家,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存在亲属关系是否即足以构成保险利益,法院的见解并不致。美国绝大多数法院则认为仅亲属关系本身尚不足以构成保险利益,亲属间需方对他方有法律上的权利,以要求他方提供劳务和利益,或因他方的死亡而蒙受损失后担负责任,才能认定具有保险利益。般而言,亲属之间的关系越是密切,法院对经济利益的存在的证据要求越低,美国法院在审理个涉及对共同生活多年的姑侄的案子时,判定仅仅姑姑对于其侄子在其需要的时候给予其经济上的扶助之期待,便足以使姑姑对侄子具有保险利益。在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夫妻制,配偶只有个,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都要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之间相互拥有的保险利益就不会改变。因此按照般原则......”。
6、“.....度到达信号设定为时,轴进给时需要检测主轴速度到达信号。在本机床上,检查发现该位设定为,因此只有主轴速度到达信号为时,才能实现进给。通过系统的诊断功能,检查发现当实际主轴转速显示值与系统的指令值致时,主轴速度到达信号仍然为。进步检查发现,该信号连接线断开重新连接后,螺纹加工动作恢复正常。指令无效,主轴转速仅为,无任何报警。分析与处理过程测量主轴驱动器的速度指令信号,发现在的任何指令下,总是为,进步测量的模拟输出,其值亦为,表明的主轴速度控制指令未输出。由于无报警显示,故主轴速度控制指令未输出可能的原因是主轴未满足转速输出的条件。对照系统的接口信号,通过对程序梯形图的分析发现程序中主轴的高低速换档的标志位机床的高低速档检测开关输入信号均为,这与实际情况不符。通过手动控制电磁阀,使机床换到低速档后,机床的低速档检测开关输入信号正确,中主轴低速换档的标志位随之变为正确的状态,满足了主轴条件。在此条件下再次启动主轴,机床恢复正常。为了进步判断机床故障的原因,通过方式,执行换高速档指令后,发现指令不能完成。检查高速档电磁阀已经得电,但高速档到位信号为......”。
7、“.....检查主轴箱内部,发现机床的换档机构的拨叉松动,在地速档时,由于拨叉向下动作,可以通过自重落下,因此机床可以正常工作换高速档时,拨叉向上运动,拨出后不能插入齿轮。经重新安装后,机床恢复正常。工停车时发出巨大的响声,同时车间总电源跳闸车间。分析与处理过程通过对供电系统进行检修发现原自动空气断路器已损坏,其中相触头接触面太小车间供电变压器容量小,处于超负荷运行。修好后的三相电压仅为要求电压调至。机床调速系统的可控硅整流部分为三相半波反并联控制,检查发现只可控硅烧坏。查看驱动部分,相正组触发脉冲只有,而正常时的触发脉冲为。发现触发电路中的放大复合管性能不好造成。换上新管子后切正常。烧可控硅的原因分析机床在停车降速情况下烧可控硅或烧保险是由于缺相造成逆变失败。在逆变状态与在整流状态下都是触发电位较高的可控硅,同时使前相可控硅承受反相电压而关断,在整流状态下,在的关断其间以反相阻断状态为主,即使后个可控硅不触发,而到定时刻也会因过零而自动关断。但若在停车降速的情况下即逆变状态,可控硅在关断时有很长段时间处于正向阻断状态。这样若后个可控硅不导通,由于电感的放电作用......”。
8、“.....可控硅将继续导通下去,同时也出现转速不稳或突然停转现象,般从以下方面处理首先观察主轴伺服系统是否有报警显示。若有,可按报警提示的内容采取相应措施,若无则应检查速度指令信号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则为系统侧输出有问题或数模转换器存在故障。印制线路板设定,控制回路调整不当也会造成此类异常。主轴不转还可能是由于主轴位置传感器安装有误。造成传感器无法发出检测信号而引起的。此时应调整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并检查连接电缆是否存在接触不良等故障。若主轴电机不存在故障,则应检查主轴箱内机械传动部件。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投保人以其家庭成员的寿命或者身体为保险标的,订立合同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的子女是指投保人最近的晚辈直系亲属,包括投保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投保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但是,依照我国保险法规定,除父母为其未成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合同外,投保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第三,与投保人有扶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投保人家庭其他成员,指有共同生活关系的近亲属......”。
9、“.....投保人的亲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旁系亲属。投保人对他们是否有保险利益,以投保人与其他家庭成员近亲属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扶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为前提。如果投保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没有抚养关系赡养关系或者扶养关系,投保人对之没有保险利益。第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的国家主张受雇人或公司职员虽经辞职或因其他原因而离开公司,公司仍可继续支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可请求保险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英美法院仅承认公司对其董事及重要职员有保险利益,至于公司对股东有无保险利益,美国法院持否定态度。我国台湾学者施文森认为,公司与无限责任股东有经济上极密切联系的,应认为公司对无限责任股东有保险利益。在我国虽然有工伤保险为工伤劳动者提供保障,但工伤保险赔付的范围和限额都有限,不能完全补偿工伤劳动者的损失,作为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不能赔付的部分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很多用人单位为那些经常出差或风险较大岗位的职工另行购买了意外险,当然有的企业把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企业的福利形式,以激励员工更多的为企业创造价值。但是......”。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