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能力组织建设,未必会真正意义站在使用者的角度来考虑建设规模功能和质量要求,同时投资者也不具有社会化专业化组织建设能力,不能适应现代建筑技术发展和人们对专业化社会服务的需求。如捐助的建设项目,即投资者出资并组织建设的项目,再捐给受助者使用。后二同体图这种主体关系的主要特点是投资者为个主体,使用者为个主体,由使用者进行项目组织建设。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建设规模功能和质量要求的需要组织建设,但可能会忽视投资者的投资能力,同时使用者也不具有社会化专业化组织建设能力,不能够适应现代建筑技术发展和人们对专业化社会服务的需求。如捐资的建设项目,即投资者出资,受助者组织建设并使用。间二同体图这种主体关系的主要特点是即投资者和使用者为同主体,由投资者使用者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组织建设。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
2、“.....依据自己的投资能力以及对建设规模功能和质量的要求,委托组织建设主体进行建设,建成后移交给投资者使用二是组织建设主体融资组织建设,建成后由投资者次性支付全部费用并使用。这两种情况均具有代建项目管理特点,实现了组织建设主体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适应现代建筑技术发展需要。前者,与目前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项目管理方式相似,前提是政府是投资者和使用者的代表相对地将投资者和使用者看做是个主体,委托社会化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进行项目组织建设,建成后移交给政府使用者代表后者,与房地产开发性项日管理方式相同,即由开发商在考虑到社会投资能力和对规模功能质量标准需求的前提下,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建成后由投资者支付全部费用并使用。相对来说,前者风险较小,后者风险较大。现实生活中,投资者和使用者为同主体,只有私人投资或小型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方可具备......”。
3、“.....他们的投资主体和使用主体表面上看是同主体或代表同主体,实质上不是真正意上同主体,因为投资者往往是个抽象的群体,由多个个体组成的组织机构或部门,使用者也是个由多个个体组成的组织机构或部门,个个体代表不了另外个个体,群体就很难代表另外个群体,既然其中个组织机构或部代表不了另外个组织机构或部门,那么,就不能称为真正意上的同主体。独立体关系图这种主体关系的主要特点是投资者组织建设者和使用者均为独立的主体。有三种情况是同主体下的投资机构组织建设机构和使用机构利益不能相互代表,表面上看是同体关系,实质上是独立体关系。如传统项目管理,自己投资,自己组织建设,自己使用二是投资者和使用者为同主体下的两个组织机构虽然不能相互代表,绝对意义上讲是两个主体,组织建设者为个主体。与间二同体中第种情况相同......”。
4、“.....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没有这种管理方式,除非是捐资代建或捐项目代建。第二种情况能够实现组织建设主体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适应现代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代建制与业主内部项目管理可以看出间二同体中二种情况和独立体中的第二种情况都具有代建特点,均能够实现组织建设主体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适应现代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协调程序是图使用主体依据使用主体对规模功能和质量标准的需求向投资主体提出使用主体可能超规模富功能高质量报建,投资主体组织社会化咨询主体进行论证,确定合理规模和满足要求的功能质量标准,并委托组织建设主体进行建设,组织建设主体依据投资主体的委托组织建设,建成后再移交给使用主体使用。我国政府投资推行代建制建设工程项目,即由代表使用主体的组织机构,依据使用者中对规模功能和质量标准的需求,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使用主体可能超规模富功能高质量报建建设请求......”。
5、“.....确定合理的规模和满足要求的功能质量以及能接受的投资额,由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建设主体进行建设,组织建设主体组织实施,建成后移交使用者使用大中型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也应属于这种情形,特别是异地建设的项目更为明显。遗憾的是组织建设主体仍然由业主内部的组织机构替代。作者认为除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主体属于社会化专业化的组织建设主体外,其它所谓的组织建设主体均由项目建设投资单位第业主成立的基建处或临时组建的工程指挥部所替代,仍然沿用八十年代前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这种传统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弊端,很多学者在论文论著或课题中都进行了详细阐述,是落后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八十年代后,我国试图改变这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实现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从而实行了监理制,然而实行监理制不仅没有改变基建处或工程指挥部这种管理现状......”。
6、“.....并且运行管理模式也有违监理制的初衷图图业主项目管理模式实箭线表示直接管理关系,虚箭线表示间接管理关系监理制的初衷是工程项目投资单位没有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实施能力,需要委托具有社会化专业化实施单位进行项目实施和项目管理。而监理单位就是授工程项目投资单位的委托,代表工程项目投资单位对实施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直接管理,对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间接管理图从而使基建处或工程指挥部在不需要庞大的组织机构或较少管理人员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化专业化的项目管理任务,确保项目质量,又不增加投资。然而在市场运行中,基建处或工程指挥部,仍具有庞大的组织机构和较多的人员,和监理单位起对实施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直接管理,对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间接管理,美名曰双控图众所周知,工程项目投资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对实施单位下达命令,命令矛盾时实施单位无所事从,但在市场中般是服从项目建设投资单位的命令......”。
7、“.....甚感有架空之感觉项目建设投资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间接管理,出现质量问题谁都有责任,实质上谁都要推脱责任,但在市场中大多数情况下均由监理单位承担。机构庞大,人浮于事,投资没省,质量难保。原因是项目建设投资单位成立的组织建设机构基建处或工程指挥部,不具有专业化项目管理能力,不能真正代表项目建设投资单位这抽象的投资主体利益行使职权,否则不会有那么多行贿受贿现象,也不会有基建处或工程指挥部和实施单位有暖昧关系之说。既然充当组织建设主体的基建处或工程指挥部不具有专业化社会化项目管理能力,也不能真正代表投资主体的利益,何不在中小型项目管理中削弱基建处或工程指挥部的工作职能,减少基建处或工程指挥部的人员数量或取消,在大型重点工程项目中由社会化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取代基建处或工程指挥部,成为投资主体的个社会化组织机构......”。
8、“.....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构建与完善代建项目管理在我国属新生事物,管理模式不定型,结构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建全,风险难以预测是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代建项目管理模式代建项目管理模式可从项目建设的阶段和是否融资两个方面进行划分按阶段划分的项目代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分为决策阶段,设计和施工的实施阶段,使用阶段。代建项目管理按阶段进行划分可分为实施阶段项目代建,实施阶段延伸项目代建和全过程项目代建三种模式。图图按阶段划分的代建模式虚线表示可以延伸部分前期项目代建前期项目代建指项目业主将项目建设前期进行的可行研究和立项目工作委托给代建企业,由代建企业对可行研究报告和立项目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图实施项目代建实施阶段项目代建图是指项目业主可行研究和立项报告得到批准后,或初步设计完成后,依据批准的立项报告或初步设计,将剩余实施阶段的管理任务委托给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企业......”。
9、“.....其运行程序如图。可以看出这种项目代建模式是由项目代建企业实施,并对可行研究和立项报告初步设计中规定的功能规模标准投资额质量和工期要求等承担责任,从而能够有效地控制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工期,防止三超现象的发生。然而,可行性研究和立项报告由项目业主提供,所以项目代建企业不对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关于功能规模标准投资额质量和工期要求等方面的缺陷承担责任。如政府投资改建和修缮的项目宜采用二阶段项目代建。全过程项目代建全过程阶段项目代建图是指在立项阶段和实施阶段项目代建模式。这种代建模式,首先由业主提出功能规模标准以及工期要求的建设构想,并委托项目代建企业进行可行性研究,经项目业主包括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实施阶段进行全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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