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我国区域经济宏观立法完善的方向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为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宏观调控基本法要从总体上规定国家宏观调控的任务和指导思想,国家宏观调控机关的组织结构和权限,政府宏观调控的原则方式和程序,宏观调控的法律责任等基本制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则是在基本法的指导下,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管理体制战略部署调控组织和调控原则以及中央和地方在宏观调控中的关系等问题加以具体规定完善分税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首先要对我国现行分税制对于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税种划分进行调整,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关系。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权和事权致的原则,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经济管理权限,并按照因素法确定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数额,建立以横向平衡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制定反地方保护法等规范区际竞争的法律法规,为各地区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法律规范,制止过度竞争和恶性竞争......”。
2、“.....以推动地区协作和横向联合对现有的区域经济政策性法规进行废改立工作,使之与不断发展的区域经济保持动态的相适应。全文完年月日展的综合规划。年,在地区再开发法的基础上,美国国会通过公共工程和经济开发法,并在地区再开发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经济开发署,通过财政援助规划指导和技术服务等途径,促进经济困难地区的经济增长。年,美国政府还颁布了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法等系列法案,成立了阿巴拉契亚区域委员会以及其他些州际区域开发委员会,以对落后地区加以援助和开发。日本的国土综合整治法和区域开发计划制度。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国土的综合整治开发工作。为了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解决地区经济发展中过密和过疏的不平衡问题,日本政府早在年就制定了国土综合开发法,确立了调整生产力布局,缩小地区差距,解决过密过疏问题,以达到开发落后地区和发展中小城市的战略目标。为了调整工业布局......”。
3、“.....促使工业布局向内陆地区和边远地区扩展。此外,为了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日本政府先后于年和年制定了关于东京首都圈建成区控制发展工业法和獭户内海环境保护临时措施法,对东京獭户等地环境污染的治理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不难看出,日本的国土综合整治法提供的经济布局和环境保护的法律解决机制,对于今天的中国,仍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日本区域开发的另个重要特点是系列区域开发计划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年,日本政府实施特定地区开发计划,年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年的新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年的第三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和年的第四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都是以法律的形式将国家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加以明确,以推动这些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加强区的工作,与其他国家相比较,我国目前区域经济宏观立法的不完善也是显而易见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缺乏关于宏观调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
4、“.....日本有国土综合开发法,法国也有国土整治法,我国则始终缺少部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基本法律。方面,区域经济和区域经济的管理工作缺乏普遍的般的法律依据,另方面,其他的区域经济法律制度也因为缺乏基本法的统率而难以成为统协调的有机整体,更好地发挥对区域经济的调节作用。立法层次低。目前,我国所制定的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大都表现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而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权从权力归属上讲,其实质上仍是种行政权,而不是国家立法权,其稳定性和规范性程度远不能适应调整区域经济宏观调控关系的要求。笔者认为,经过多年的区域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实践,我国制定区域经济开发管理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国务院制定的各项关于区域经济开发发展的行政法规,应当及时上升为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为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稳定长远的制度基础。制度缺位。当前......”。
5、“.....例如,关于中央政府对区域经济实施调控的范围权限原则等方面的内容,仍然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仍旧不清。再如,关于规范区域竞争,推动区际协作的方面,目前仅见于国务院年颁布的关于进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决定等零星的规定,大多数区际关系的协调,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不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宏观调控关系的要求。例如,年分税制条例对我国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关系的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并注重依靠法的作用来保证其最终实现,这也是我国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可取之处。法国的国土整治法和城市调控制度。为了克服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合理开发地区资源,法国政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系列的国土整治和区域开发制度。年法国政府颁布国土整治法,并于年通过立法将全国划分为二十二个经济区。随后......”。
6、“.....由此形成了套比较完整的区域开发制度体系。我国的区域经济宏观立法现状及其完善。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我国的区域经济宏观立法工作取得很大进展,突出表现为国家对区域经济的宏观管理逐渐从以行政命令和红头文件为主的政策管理方式转向以法规为主的规范管理方式,以西部大开发为例,为了推动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务院于年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和措施的通知,对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重要任务重点区域及相关政策和措施作了明确的规定,随后,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对确保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促进西部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年国务院颁布退耕还林条例......”。
7、“.....此外,国务院还发布了其他些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国家计委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也纷纷出台了系列法规文件,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区域经济宏观调控制度的完善是项长期的复区域经济宏观调控基本法,作为规范政府区域经济宏观调控行为确定区域经济管理体制的基本法律制度,主要是要建立旨在制约政府区域经济宏观调控行为,促进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科学化适度化的法律机制和调控体制,其内容主要包括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主体调控权限调控范围调控原则调控方式和手段以及调控的法律责任等等。区域经济宏观调控主体是对享有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权的系列国家机关的总称,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以及国务院的综合经济职能部门等等。如何在这些机构之间配置宏观调控权限,是个必须由法律解决的问题。般来说,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方针以及重大的区域经济政策的决策权......”。
8、“.....区域发展计划权由计划委员会实施,区域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权等等,分别由国务院及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行使。有学者提出,应当设立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委员会,来综合行使区域经济宏观调控的权利。笔者认为,设立综合性的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机构,统行使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权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乃是世界各国发展区域经济的通行做法,对于我国,设立这样的机构必然有利于维护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权的统性。区域经济宏观调控权应当包括区域经济发展决策及调控权和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权区域经济发展决策及调控权,应当理解为中央政府为实现国民经济区域布局的优化组合,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措施和步骤进行决定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细分为区域经济发展方针战略的决定权区域经济政策的决定权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的决定权等等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权......”。
9、“.....对于区域经济发区域的确定区域开发的战略目标区域开发的组织机构区域开发的基本原则区域开发的任务重点等。区域财政政策法律制度是国家区域财政政策的法律化,区域财政政策法律制度按其内容可为分为税收制度和财政支出制度。包括区域税收制度区域财政支出制度等。其他区域政策法律制度。除去区域经济发展计划制度区域开发法律制度和区域财政法律制度之外,区域政策法还包括区域投资制度区域金融制度区际关系协调制度等。三区域经济宏观立法的比较分析美国的区域开发法和财政补助制度。美国曾经是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先进的北部地区统治落后的南部农业区是美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为了解决区域经济不平衡所带来的严重问题,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美国联邦政府加强了对地区经济的宏观干预,并制定了相应的宏观区域立法。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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