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这使得实践中出现了些废标权滥用的情况。同时招标人的废标权是否被正当行使,不仅关乎招标投标活动能否顺利进行,也关系到对投标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招标人要酌情慎重正确行使废标权。对废标权的限制。行政监管部门有必要对废标权滥用的情形采取定的限制措施。对废标权的限制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来考虑。第,对废标权适用条件的实体性限制。首先,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不合理的废标条件。招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其次,对废标的界定应严格对照法定废标和约定废标条款。再次,决定否绝全部投标应尤为慎重。第二,对废标时提出质疑。标书由责任心强的同志编写,校对人须与编制人分开。编制时间充足,切忌突击拼凑成文。封标时再查看遍标书格式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封标......”。
2、“.....不要搞错,早做准备。加强法制观念,应靠自身实力夺标。六结束语综上所述,废标问题必须引起招投标各方高度重视。方面需要招标人正确行使废标权,规范招标程序另方面投标人要加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责任心,汲取经验教训,从而从源头上防范废标的产生,共同维护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招投标秩序。主要参考文献翁谙浅议废标条件的设立中国招标,何红锋工程建设中的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楼继伟政府采购北京经济科学出版杜,万玉涛废标不可随意而为政府采购信息报,转贴于看准网行使的程序性限制。首先,评审过程中出现废标情况应履行定的程序,须以上评委独立表决通过,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其次,行使废标权前对些容易引起废标的条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尽善意的提醒和告知义务。最后,应提供给被废标的投标人以事后的救济程序。招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3、“.....并书面通知招标人。年七部委第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救济程序包括投标人在定期限定范围内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最终的投诉权。五投标人如何防范出现废标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吃透法定废标的认定条件。详细通阅招标文件,因每个项目有关废标的条款各有不同,避免出现低级,并对招标文件模棱两可的文字及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份投标文件中对同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
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致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能面及封装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设有拦标价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拦标价的。技术标经评审后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合格的。没有专门的安全保证措施或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应当以醒目的方式进行标识,且在废标条件中作对应的集中列示......”。
5、“.....吃不透其中的真正含义。招标文件未详细通阅,关键问题未仔细推敲,对模棱两可的词句为未及时提出质疑。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投标文件未能认真编制仔细校对,以致漏洞百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仓促,以致忙中出错。封标工作马虎,未仔细弄清封标方式盖章签字位置等内容,而仓促封标。时间观念不强,送标时间似是而非。手中握有多家挂靠单位投标文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④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但允许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设立的其他废标条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和减少合同纠纷为目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6、“.....般可在招标文件中设立下列废标条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参加开标会,又无指定代理人以授权委托书为准或虽参加开标会议但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的。开标时,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实行暗标评审的,技术标违背招标文件规定,在其正文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等,或其封立原则起因展开研讨,并对招标人的废标权行使和投标人的废标防范进行研究。废标的概念根据不同的法律依据,废标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按照政府采购法,废标为动词,指宣告招标程序终止的行为,即将标废弃。根据范围又可分为两种行为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即整个招标项目废标否决单个投标人的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废标为名词,指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丧失了继续参加评审资格的标函,即被废弃的标。在本文中,将废标词限定在后者进行讨论......”。
7、“.....这是构成废标的前提条件。潜在的投标人只是具有定的投标意向,尚未将意向制作成投标文件,那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投标人,自然无标可废。此类投标文件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这是构成废标的实质条件。此类投标文件均无法进入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个环节中的最后个环节定标环节。这是构成废标的程序条件。二废标条件设立原则废标有两种情形法定废标和约定废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条件没有满足而导致的废标,称法定废标招标文件特别约定的要求,投标标书中没有被响应而导致的废标,称约定废标。根据这两种情形,废标条件的设立应遵循下列原则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设立相应的废标条件......”。
8、“.....法定废标条件主要有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印章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正确行使废标权有效防范废标产生摘要在招投标活动中废标时有产生,如何降低废标率甚至杜绝废标的出现,成为招投标各方高度重视并迫切需要解决的大事。本文从废标的概念出发,就废标设立原则起因展开研讨,旨在对招标行为的规范和投标素质的提高有所帮助,从而杜绝废标的出现,以推动招投标活动健康发展。关键词废标原则废标权起因防范目前,招标投标作为种强制性的重要的竞争性缔约方式在经济活动领域中被广泛使用。有招投标活动,就不可避免地会有废标产生。那么,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该如何行使废标权......”。
9、“.....就废标设立件,主观上有串标夺标与杀价夺标倾向,以致投标文件经不起详细评审而露出马脚。四招标人如何行使废标权正确行使废标权。法律赋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有设立废标条件的权利,废标权是项法定权利。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设立些除法定废标条件以外的废标条款,但这使得实践中出现了些废标权滥用的情况。同时招标人的废标权是否被正当行使,不仅关乎招标投标活动能否顺利进行,也关系到对投标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招标人要酌情慎重正确行使废标权。对废标权的限制。行政监管部门有必要对废标权滥用的情形采取定的限制措施。对废标权的限制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来考虑。第,对废标权适用条件的实体性限制。首先,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不合理的废标条件。招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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