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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第十七条大修理费用按实际列支。
控制标准般固定资产按其原值的,普采设备按原值的,综采设备按原值的。
第十八条各单位每年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要求,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按集团公司规定比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九条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相结合计提坏账准备。
各单位年终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规定标准计提坏账准备年以内账龄按计提年账龄按计提年账龄按计提年账龄按计提年账龄按计提年以上账龄按计提。
公司内部单位间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经核对相符的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条按规定发放的通信补贴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办公费项下。
第二十条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在加大销售力度的同时,加强销售费用的管理,从严控制费用支出。
第二十二条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和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除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公益救济捐赠支出,其余捐赠律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公益救济捐赠支出。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二十四条结算中心是公司的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各单位资金的协调及网上银行资金日常运作和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运行。
对资金运行的合规性安全性效益性进行分析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实行以公司结算中心为核心的资金管理体系,生产经营单位货币资金通过网上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集中统管,预算管理,有偿占用,构建高效快捷的网络资金运作平台。
第二十六条强化货币资金预算管理。
各单位和部门每月日前将资金预算报送资产财务部,经公司资金平衡会批准后,由资产财务部安排资金拨付并汇总上报集团公司。
第二十七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经发现全部收缴,并按财经纪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杜绝账外资金循环。
第二十八条建立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严禁各单位在商业银行私自开户,确需开设其它账户的必须报公司资产财务部审批备案登记。
各单位不得出借银行账户,为外单位代收代付款项。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对外投资联营购买有价证券或期货交易。
第三十条由公司结算中心统向集团公司办理信贷事项,严禁各单位提供切形式的担保和抵押,不得向职工和社会进行任何形式的集资。
第三十条各单位内部借款由结算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
借款须提出借款申请,公司按规定程序审批发放。
贷款到期后应主动归还,否则结算中心将直接从网上银行的收入户中扣划。
第三十二条公司控股或参股单位计提的维简及井巷工程费折旧资金等专项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应上交公司以外的,应专户分别核算,按规定的范围使用。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合理划分客户信用等级,规范抵抹帐交易管理,制定本单位有效收款政策,及时清收欠款,减少坏账损失,煤炭产品销售要实行银货两清,严禁赊销。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必须合理下降。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积极清理内部单位和个人欠款,催收资金,核对账目,不得单方挂账或潜亏挂账。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网上银行管理办法,对开户单位的存贷款实行存贷计息,资金拨付实行预算管理。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要加强网上银行资金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建立网上银行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取得的各项资产,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准确地进行计价,合理的确定其入账价值。
第三十八条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足额回收款项,健全完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款项催收制度,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报经批准后确认为坏账,并查明坏账原因,明确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无权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控制应收票据结算等有关业务。
各单位以应收债权进行抵抹账必须先上报应收债权拟抵进物资及作价等,经公司抵抹账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条各单位每年及时核对与个人经营性单位非经营性单位间的业务往来挂账,对存在差异的,要查清原因及时处理,避免单方挂账长期不予清理形成损失。
第四十条各子公司无论公司股权比例高低均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报表时按权益法合并。
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是凭证逐日逐笔登记各种日记账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有关的明细分类账根据记账凭证或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月末,将各种明细账的余额合计数,分别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月末,根据经核对无误的总账和有关明细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第八条凭证处理会计电算化系统输入的记账凭证分三种,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
第九条机制记账凭证的编制记账凭证是指各子系统输入原始凭证如销售原始发票和银行收款凭单由计算机按有关规定编制并打印的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直接通过机内程序转到账务处理系统进行记账编制报表等业务处理。
机制记账凭证编制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
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需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账员及出纳章,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第十条手工记账凭证的编制手工编制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采用手工办法编制的记账凭证。
手编记账凭证需通过账务处理系统用键盘输入。
手工编制记账凭证包括现金收付款凭证银行收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条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
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应规范化,措词要确切,其中标准摘要按规范填写正确。
科目使用正确。
借贷方金额相等。
原始凭证同记账凭证金额致。
转账凭证必须填写清楚借方和贷方科目代码。
记账凭证编号必须连续。
编号间断时应在断号后第张凭证上说明断号原因并签字盖章。
会计分录的摘要内容必须唯,即种摘要内容,只能对应个最细的明细科目,据此确定其隶属于那个级二级三级科目。
要求摘要内容简明扼要,用尽量少的字表达出该笔业务的内容。
凡能归入标准摘要的业务内容,应尽量的使用标准摘要。
对于新的业务内容可按上述原则编写新的标准摘要,并注明所对应的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
第十二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可以由计算机直接登记,出纳人员可不登记账簿。
为工作方便,出纳人员必须自设备查辅助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三条记账凭证的审核与保管记账凭证必须经凭证审核员和会计主管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处理。
操作员每输入张凭证,结束前要自审次无误后再按结束键。
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单据应由制单人审核员记账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凭证。
已输入的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装订成册后,交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存档保管。
同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个人。
第十四条账表打印和结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每天打印,并应与出纳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银行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次。
科目汇总表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月打印次。
在结账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账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
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结账,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
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第十五条会计报表各单位部门应根据账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
账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致。
会计报表及附表,按各核算子系统及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财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各单位部门上报的会计报表格式与内容,按集团公司统设臵的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
各单位部门必须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上报报表,纸质和电子版报表的数据必须致,纸质报表必须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第三章内部牵制第十六条会计人员岗位分工财务会计岗位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费用报销资金核算审核稽核报表电算化管理等。
第十七条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资产财务部和二级核算单位,必须指定专人担任出纳员,且出纳与会计分开,权责明确。
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和稽核工作以及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实行钱账分管。
出纳员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先由会计人员审核签章出纳员不得填制记帐凭证。
第十八条其他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预留开户银行的印章印签,必须分开保管,不得个人同时保管。
出纳员临时离开岗位,不得随意将保险柜钥匙或者空白支票交给他人,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并指定人员代管。
会计人员编造各种付款凭证或自制付款凭证,必须经另名会计人员复核般由稽核人员后才能付款。
会计人员根据会计资料所做出各种计算,由另名会计人员验算或复核。
第十九条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四章会计轮岗第二十条公司会计人员的轮岗期限定为三年进行次,如有特殊情况可具体对待。
第二十条会计人员在轮岗时应将原分管单位的情况向接交人员详细介绍,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移交并存档。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部会计轮岗的对象是指在资金管理和费用管理岗位上所有的会计人员公司所属各单位会计人员要根据本单位会计岗位的实际情况,决定轮岗的人员和岗位。
第二十三条轮岗会计人员仍要对本人移交前的工作负责。
第二十四条会计人员的轮岗本着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根据工作的实际,可在本单位会计部门会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也可在公司内部各单位会计部门之间会计岗位轮换,实行交叉轮岗。
第五章财务稽核第二十五条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