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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中国历史上宰相制度不复存在。
行政制度分中书省和丞相之权归属六部。
•“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从而设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
”黄佐黄痈志•谟训考下•“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
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
”明史•职官志•以殿阁大学士协助处理政务。
•永乐年间,正式设置内阁。
行政制度“中书之政,分于六部”,六部分割了原来宰相权力,成为皇帝之下中央处理政务最高级机构。
六部在明初地位很高,但明中叶以后,既受制于内阁,又受制于宦官,权力大不如前。
皇帝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行政制度监察机构督察院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洪武十五年,置督察院。
长官是左右都御史,下设道监察御史。
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合称“科道官”,共百六七十人,又被称为“言官”。
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凡选有文武,文选吏部主之,武选兵部主之,皆为三铨,尚书侍郎分主之”。
“择人之法有四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
得者为留,不得者为放”。
“上于仆射,乃上门下省,给事中读之,黄门侍郎省之,侍中审之,然后以闻。
主者受旨而奉行焉,谓之“奏受”。
皆给以符,谓之“告身”。
凡官已受成,皆廷谢”。
参考论文试论唐朝文官制度及其作用,卢民华,载黑河学刊唐朝形势变化和唐朝官制改革宁志新,载福建学刊略论唐朝行政管理制度,刘晶军徐艳华,载行政论坛唐代文官制度特征现代诠释杨成炬,载兰州学刊年参考论文唐代官吏选任制度与唐人诗歌自信,韩晓莉,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唐代科举发展,王志东,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论唐代三省制形成与消解,高兴才等,载政治学研究唐代宰相制演变七个特点,罗恺毛广礼贵州文史丛刊唐代监察制度探析,孙立忠,河南社会科学思考题•对比分析隋唐与秦汉专制集权制度不同之处,及其各自特点。
第五讲宋朝政治制度宋朝集权措施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建隆二年,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普曰“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
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语未毕,上曰“卿勿复言,吾已喻矣!”“收其精兵”•解除高级将领兵权“杯酒释兵权”•加强禁军撤消殿前都点检,设“三衙”,分割禁军领兵权。
•设枢密院,与三衙分兵权为二。
•“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京师之兵,总于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
”何坦西畴老人常言“收其精兵”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禁军布置采取“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策略,余万禁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余万,地方分驻余万。
“稍夺其权”•分割相权。
•文臣知州事。
另设通判联署。
置通判与罢支郡于州之上置路初称道,设漕司宪司帅司。
制度设计中“分权”原则中央机构中书门下行政二府计相财政三司枢密院军事制度设计中“分权”原则地方机构宋朝“虚”三级制路州县宋朝“路”特点没有统行政机构和单行政长官在州之上,不存在单行政区划漕帅宪仓转运司安抚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制度设计中“分权”原则官职差遣分离“官”“职”仅是俸禄高低和荣誉代表,实际职责和权力由“差遣”决定。
司马光之结衔“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充集贤院修撰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上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千三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
重文轻武宋科举考试图枢密院长官皆用文臣作战不设主帅,将从中御“制其钱谷”•对地方赋税收入,通过县主薄州通判路转运使,收缴中央。
•中央设三司盐铁度支户部。
改变过去节度使把持地方财政,以大量财物留使留州之现象,令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外律上缴,由中央财政机构三司统管理。
二地方行政制度路州府军监县参考论文略论北宋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利弊得失,艾光国,载青海社会科学宋真宗时期政治制度建设,范平,载学术月刊宋代监察制度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刘若飞,载南昌大学学报人社版第六讲元朝集权制度元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统王朝,其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制度均发生了些变化。
这些制度变化中最突出是省级行政机构设立。
此外,这些制度又体现了民族压迫色彩。
当然,讲元朝制度,需要追溯蒙古族制度源流。
大蒙古国制度创立国家制度创建怯薛护卫军“怯薛”,蒙古语“轮值”之意。
由贵族子弟充当大汗身边护卫亲军。
怯薛作为大汗近臣,参与军政事务策划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蒙古早期国家行政中枢职能。
“郎官制度盖为政制浅演之民族所必经之级,如后世金人以世胄或士人为内侍,又如元之四怯薛制等,皆略相似。
”钱穆国史大纲大蒙古国创立国家制度创制蒙古文字颁行法律与设置司法长官分封子弟元朝建立及其制度忽必烈推行“汉法”,完成统。
建立年号国号年,定国号为“大元”。
建立汉式官僚机构中央设中书省,下辖六部。
设枢密院掌军事御史台掌监察宣政院掌宗教和吐蕃地区军政事务。
地方创立行省制。
定都汉地年,灭南宋,完成统。
将燕京定为首都,改名大都。
汉化迟滞与元朝早衰忽必烈虽行汉法而建元朝,但对“汉法”推行并不彻底。
如开科举颁法典等等屡议不决。
而大量蒙古旧制被保留下来。
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
论元朝行省制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中地位和作用,赵军英,载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年第期第七讲明朝专制集权制度强化明朝,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高度强化和集中时期。
明朝中央集权明初制度建设行政制度明初沿袭元制,中书省掌行政,为宰相机构,统领六部。
但从明初开始,已有意限制宰相权力,宰相多不满员,僚属也大为削减。
太祖实录卷七洪武十年,“胡元之世,事专中书。
凡事必先关报,然后奏闻。
其君又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寻至大乱,深为可戒”。
明史卷二太祖本纪“奏事毋关白中书省”。
二明朝中央集权废中书省,罢丞相“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陵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洪武十三年,明太祖以谋反之罪杀中书左丞相胡惟庸,宣布废除中书省及丞相,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等具体行政机构。
从此,中国历史上宰相制度不复存在。
行政制度分中书省和丞相之权归属六部。
•“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从而设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
”黄佐黄痈志•谟训考下•“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
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
”明史•职官志•以殿阁大学士协助处理政务。
•永乐年间,正式设置内阁。
行政制度“中书之政,分于六部”,六部分割了原来宰相权力,成为皇帝之下中央处理政务最高级机构。
六部在明初地位很高,但明中叶以后,既受制于内阁,又受制于宦官,权力大不如前。
皇帝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行政制度监察机构督察院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洪武十五年,置督察院。
长官是左右都御史,下设道监察御史。
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合称“科道官”,共百六七十人,又被称为“言官”。
结论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督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抗,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
明代中央机构组织原则是分权,目是互相牵制,彼此制约,权力集中于皇帝人之手。
•制定大明律和大诰。
•建立卫厂锦衣卫东厂西厂内行厂。
•滥施廷杖。
•大兴文字狱。
•八股取士。
明初法制建设大诰与明初法制和政风大诰是明太祖亲自撰写刊布刑事法规,分四部分,条。
大诰充分反映了明太祖乱世用重典思想。
因为过于严酷,大诰在洪武以后基本不再行用。
洪武政治中所体现君主绝对独裁制度和观念对此后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明初法制建设大诰与明初法制和政风大明律有相当多内容沿袭唐律,但对直接危害国家统治谋反贼盗以及重大经济犯罪,其量刑重于唐代。
后人评价大明律特点是“轻其轻罪,重其重罪”。
清薛允升撰明朝建立者朱元璋明太祖像宦官专权明代宦官掌握东西厂和锦衣卫,是明朝特务政治代表,是其得以专权因。
明锦衣卫印科举制度明代规定获得府州县学生员资格后才能参加科举,将官办学校与科举密切结合。
正式考试三年次,分为三级。
殿试进↑士会试举↑人乡试生员参考论文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浅析,汪澎澜杨玉洪,松辽学刊社会科学版明朝政府内阁设置和禁直机构,袁刚,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明朝科举制度特点作用及负面影响,王若梅,载咸阳师范学院学报试析明朝内阁制政治效能,王广军,载辽宁大学学报参考论文明朝内阁官僚群体形成因素析论,江心力,载史学集刊明代中央集权特点及其弊端,邵启富,载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明代科举制度特点述论,黄明光,载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第八讲清朝集权制度清初中枢机构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君主集权发展表现内阁权力削弱清沿明制,仍以内阁作为政府中枢机构,但实际上内阁权力远不及明代,且权力越来越低。
清初,在内阁之外设议政王大臣会议,皆由满洲亲贵构成,称“国议”,凡军国机要重务,均不经内阁票拟,而由议政王大臣会议策划,皇帝裁决。
康熙时设南书房,切特颁诏旨,由南书房翰林撰拟,内阁之权更分。
雍正年间,普遍推行奏折制度,机要之务,皆由奏折直达皇帝,内阁权力大为削弱。
二南书房和军机处•康熙十六年年,设南书房。
•雍正十年年,改称军机处。
君主集权发展表现军机处军机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重大变革。
雍正七年,对西北蒙古用兵,军报频繁,在雍正寝宫养心殿附近隆宗门内设立了“军需房”,协助皇帝处理军务,后更名“军机处”。
雍正有意限制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权力,是军机处设臵背景。
君主集权发展表现军机处隆宗门君主集权发展表现军机处军务缓和以后,军机处并未裁撤,反而职权范围渐广,“掌书谕旨,综军国之要,以赞上治机务”。
军机处具体职掌主要是撰拟谕旨和处理奏折议大政,议后提出处理意见,奏报皇帝裁夺审理大狱,参与重大案件审拟参与对重要官员任免和考核随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办事件等。
权力所及,均系朝廷军政大事。
君主集权发展表现军机处任职者无定员,最多时人,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充任。
设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有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
军机大臣须每天值班,等候皇帝随时召见。
当天必须处理完毕每天由下面送达奏章,以保证军机处处理政务效率。
军机处军机处君主集权发展军机处军机垫及御用文房四宝在拟旨过程中,军机处完全按照皇帝旨意,等于皇帝私人秘书处。
军机处始终是临时机构,也没有专职,军机大臣只是承旨办事。
“军机处虽为政府,其权属于君”。
军机处是清代君主集权最佳工具。
君主集权发展内务府清代设立内务府,掌管皇帝家务,以大臣统领,革除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收宦官之权归入内务府,根绝了历史上宦官之祸。
太监略有放纵,许内务府先拿后奏君主集权发展表现地方行政制度三督抚制度清内地政区分为十八省,均设巡抚,为省之长。
每两省或三省设总督名。
总督偏重军事,而巡抚偏重民政。
督抚权力相对集中,地方事权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清朝总督巡抚虽然位高权重,但并未构成地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