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个月。第十条合同解除,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停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并且乙方已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的;。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的方式解决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解决方式如实向吉林省卫生厅备案。第十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如下文件内容为准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年度吉林省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及甲方发布的公告通知等;;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第十条附则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本合同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个工作日内,将中标药品的样品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备案备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对未备案的药品采购机构不予采购。,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违约责任,采购非中标药品,承担违约责任;,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吉林省卫生厅药品紧急采购预案的相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应按迟延交付药品价格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条不可抗力,不承担违约责任;,遭遇不可抗力的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同意外,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第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第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个工作日内,将中标药品的样品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备案备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对未备案的药品采购机构不予采购。,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违约责任,采购非中标药品,承担违约责任;,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吉林省卫生厅药品紧急采购预案的相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应按迟延交付药品价格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条不可抗力,不承担违约责任;,遭遇不可抗力的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同意外,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2024-0035 )(3篇)。第十条合同解除,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停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并且乙方已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的;。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的方式解决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解决方式如实向吉林省卫生厅备案。第十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如下文件内容为准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年度吉林省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及甲方发布的公告通知等;;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第十条附则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本合同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2024-0035 )(3篇)。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的责任。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个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条违约责任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或终止合同。条第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周按日计算,不足日的按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2024-0035 )(3篇)。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篇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篇合同编号甲方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乙方为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和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合同。经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授权,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代表参加年度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基本药物供货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第条中标药品乙方须将中标药品详见附件及时供应到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价格和包装等须与中标信息致,不得更改。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第条采购周期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国家和吉林省政策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第条采购方式乙方必须通过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网上采购。乙方须在个工作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确认。第条采购数量乙方获得中标药品在全省或中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实际中标数量。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条违约责任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或终止合同。条第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周按日计算,不足日的按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