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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求答案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求答案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答案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答案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答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法定权利答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罚有效和使违法者受到惩处和教育,在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行政处罚程序的设立应简单迅速及时,以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
这原则主要是通过简易程序时效制度和不停止执行制度来实现的。
被处罚人所享有的许多弊端。
这些弊端的症结主要在于处罚决定机关执行机关收受罚款机关之间无分工,集于身,权钱统。
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原则,从制度上堵塞了乱罚款的漏洞。
八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为了使行政处不应给予此种处罚。
七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款规定了这原则。
罚款,是行政处罚中适用最广泛的种处罚措施,受到各级各类行政管理部门的青睐,但同时也产生了乱罚款等的处罚还不足以纠正违法行为,则其他机关可以再给予其他处罚。
因此,其他机关决定给予的处罚应当是前个机关无权给予的处罚,如果前个机关有权给予的处罚而没有给予,说明该违法行为不必给予该种处罚,则其他机关相同的处罚,否则,就违背了过罚相当原则。
至于是否可以给予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般来说,个机关给予的处罚已经足以纠正违法行为的,其他机关不应再给予其他处罚。
如果个机关给予已经给予罚款以外的其他种类处罚,如暂扣许可证或者暂扣执照等,其他机关是否可以再次给予相同的处罚,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
但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对同违法行为,个机关已经给予处罚的,其他机关不应再次给予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事不再罚原则的法律依据。
在行政处罚法中,事不再罚原则的含义是对同违法行为,个机关已经给予罚款处罚的,其他机关不得再次给予罚款处罚。
如果个机关段,通过处罚教育违法者和广大公民,从而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
教育是处罚的基础和目的,处罚是教育的手段和保证,两者相辅相成,缺不可。
六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个违法不能过重,过轻则不能有效地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过重则会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违背公正原则。
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的这项原则,体现了我国行政处罚的特色。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种手四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该原则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这原则要求行政处罚的轻重程度表现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相对称,重者重罚,轻者轻罚,处罚不能过轻也不四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该原则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这原则要求行政处罚的轻重程度表现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相对称,重者重罚,轻者轻罚,处罚不能过轻也不能过重,过轻则不能有效地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过重则会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违背公正原则。
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的这项原则,体现了我国行政处罚的特色。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种手段,通过处罚教育违法者和广大公民,从而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
教育是处罚的基础和目的,处罚是教育的手段和保证,两者相辅相成,缺不可。
六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事不再罚原则的法律依据。
在行政处罚法中,事不再罚原则的含义是对同违法行为,个机关已经给予罚款处罚的,其他机关不得再次给予罚款处罚。
如果个机关已经给予罚款以外的其他种类处罚,如暂扣许可证或者暂扣执照等,其他机关是否可以再次给予相同的处罚,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
但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对同违法行为,个机关已经给予处罚的,其他机关不应再次给予相同的处罚,否则,就违背了过罚相当原则。
至于是否可以给予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般来说,个机关给予的处罚已经足以纠正违法行为的,其他机关不应再给予其他处罚。
如果个机关给予的处罚还不足以纠正违法行为,则其他机关可以再给予其他处罚。
因此,其他机关决定给予的处罚应当是前个机关无权给予的处罚,如果前个机关有权给予的处罚而没有给予,说明该违法行为不必给予该种处罚,则其他机关不应给予此种处罚。
七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款规定了这原则。
罚款,是行政处罚中适用最广泛的种处罚措施,受到各级各类行政管理部门的青睐,但同时也产生了乱罚款等许多弊端。
这些弊端的症结主要在于处罚决定机关执行机关收受罚款机关之间无分工,集于身,权钱统。
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原则,从制度上堵塞了乱罚款的漏洞。
八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为了使行政处罚有效和使违法者受到惩处和教育,在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行政处罚程序的设立应简单迅速及时,以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
这原则主要是通过简易程序时效制度和不停止执行制度来实现的。
被处罚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答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答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答案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答案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求答案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行政处罚的管辖答案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中责令改正的适用答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事不再罚内容答案对当事人的同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答案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答案第二十二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