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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启动时,贵司和大成签订个法律服务框架协议。
整体工作团队构成在贵司的服务中,除了大成的法律团队,还需要咨询核查核证三类团队,外加个有实力的国际买家。
核查核证可能由个团队来担任,并很可能由买家来指定。
咨询团队由大成推荐资深的咨询团队。
在以往的实践中,鉴于买家的独特地位,也可能由买家承担咨询工作或者由其指定咨询团队。
核查核证团队由大成推荐资深的核查核证团队。
在以往的实践中,通常由买家来指定,也可能由业主即贵方来选定即如果是单边项目单边项目成功注册前没有确定买家,开发费用由业主自付,则由业主来选定。
大成和国际国内多个知名的指定经营实体履行核查核证职能有着良好的互动。
买家如果是单边项目,前期就没有买家。
无论如何,必须找到颇有实力的买家。
我们直和全球顶尖的国际买家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
团队结构开发战略双边模式这是目前绝大部分项目采用的模式,即在开发项目的早期就确定了核证减排量的买家,而买家通常支付所有的项目开发前期费用律师费除外,如咨询费用核查核证费用注册费用等等。
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规模和实力均较小的项目业主,但对于自认为碳交易市场前景不明或者不愿意承担风险的大项目业主也多采用这种模式。
由于减少了项目业主的风险,核证减排量的价格通常较低。
单边模式这种模式在项目注册前没有确定核证减排量的买家,很自然,前期的开发成本全部由项目业主来支付。
由于项目业主承担了项目前期费用及风险,核证减排量的价格通常较高,目前印度很多采用这种模式。
对于实力雄厚的国内大业主,也有采用这种模式的,但总量很小。
规划类把贵司所有的项目看做个项目池,先做好规划并成功注册个项目后,后续的项目不再要单个的审批,大大节省项目的效率和成本。
开发的周期和流程•项目开进度和周期•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此类项目开发周期从在联合国网站公示到注册平均为年左右,总共约需年。
•项目开发实施流程如下•步骤项目活动主要参与方•项目识别业主咨询方买家•项目设计业主咨询方•项目批准发改委•项目审定经营实体•项目注册执行理事会•项目实施与监测业主•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经营实体•签发执行理事会第五节法律服务团队团队介绍核心工作团队本次法律服务团队包括由首席低碳合伙人律师匡双礼资深碳交易合伙人律师潘攀律师李磊等人组成的核心成员团队,核心团队成员负责整个服务方案的策划协调及执行。
专家团队专家团队有各个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相关科学论证分析工作及其相关咨询意见。
其他人员有相关领域律师及其律师助理等组成。
核心成员介绍低碳环保律师匡双礼合伙人匡双礼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大成律师事务所低碳环保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效与评估专业委员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物流学会会员。
匡律师主要的执业领域为低碳能源,是碳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的专家,为数十个中外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同时,匡律师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北大青鸟美国基金高盛投资明阳风电韩国商事韩国乐天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投融资并购上市等法律服务。
匡律师还长期关注公司治理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擅长重大疑难争议解决。
著作企业合同范本及风险规避大全合著已出版东盟十国国别法律风险研究马来西亚篇主编专著低碳法治论丛清洁发展机制法律实务已成稿出版中专著低碳法治论丛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实务已成稿出版中译著能源政策法美国翻译中核心成员介绍资深碳交易律师潘攀合伙人潘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香港大学普通法深造文凭。
潘律师擅长于碳交易资产证券化税法服务外商直接投资公司清算等法律业务。
潘律师已在两百多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和自愿减排项目中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在碳交易业务中,潘律师的客户类别涵盖了能源企业银行碳基金和咨询开发机构。
潘律师曾主办国家开发银行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该项目是国内第个完整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还为广发证券等客户提供资产证券化法律结构方案的设计等服务。
资质律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著作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教授的专著证券化书的唯授权翻译者法律出版社核心成员介绍低碳律师李磊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士英文娴熟。
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国际商务师资格,曾经长期在上市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从事法务和业务工作,具有国际贸易国际证券国际投融资等实务经验。
自年初专注于清洁发展机制及合同能源管理等实务及法律问题。
主要业务领域•专攻低碳能源环保领域,从事项目法务工作•从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法律服务。
团队机制工作方式•特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尽量采用书面方式与贵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以避免口头沟通的随意性•建立重要的文件资料专门档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以备工作团队所有律师随时查阅•所有的法律工作均建立电子版的工作底稿,可随时查阅和核对有关信息的准确性•建立工作小组内部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和讨论重大事项专家团队陈维孝国际法专家。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博士,美国纽约州律师,美国前加州州务卿特别助理,现任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美国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美国哈佛大学国际事务亚太代表,美国拉丁美洲亚洲经贸交流协会委员顾问。
服务的客户包括多家大型世界强跨国企业,例如美国花旗集团,通用电器,艾克森美孚石油,美国国际集团,纽约人寿,摩托罗拉,柯达,时代华纳,路透社等。
白尤硕境外投资专家。
拥有美国和以色列的双重国籍,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和以色列注册的执业律师。
现任以色列律师事务所中国合伙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以色列在中国商会执委会委员,以色列外交部协助处理以色列参加年上海世博会事务代表。
擅长境外直接投资公司法公司并购劳动法领域的法律服务。
白尤硕先生同时也可以帮助客户处理涉及美国法律和以色列法律的相关问题。
承诺人员稳定性。
我们承诺能够做到保证上述人员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组成员在项目中投入充足的精力,从而最有效地保证项目的工作质量,最好地满足项目在时间和人员上的要求,确保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我们都能按照时间表的要求完成我们的工作。
后备力量。
借鉴我们已有的成功经验,除项目团队成员之外,我们还将及时根据项目时间和工作量的要求以及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根据需要调配本所其他律师和律师助理参与阶段性的部分工作。
团队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