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TOP24【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文档免费在线阅读 TOP24【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文档免费在线阅读

格式:word 上传:2026-09-27 14:55:01
温馨提示:手指轻点页面,可唤醒全屏阅读模式,左右滑动可以翻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1)
第 1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2)
第 2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3)
第 3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4)
第 4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5)
第 5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6)
第 6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7)
第 7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8)
第 8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9)
第 9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10)
第 10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11)
第 11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12)
第 12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13)
第 13 页 / 共 14 页
【毕业设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其防范策略.doc预览图(14)
第 14 页 / 共 14 页
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电脑下载 投诉举报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

,也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处置的问题及风险的防范策略健全和完善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制度根据实践的需要,国家立法部门应当进步的修订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金融法律法规,以及制定相关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的法律制度,从狭义的法律层面进行规范,使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有法可依。


以及根据我行金融行业监管的实际情况,由相关金融业监管机构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规定。


二完善不良资产处置的内部法律支持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金融监管应当致力于以下方面首先,统银行法律事务的管理和运作,为建立完善的合法合规性检查机制奠定基础。


对法律后果缺乏预见和怠于行使正当权利使许多资产丧失了回收的可能,信贷部门和法律部门的绝对分离则阻断了法律对保全资产的作用。


第二,商业银行必须完善法律机构建制,并建立起法律人员与业务部门信息沟通的良好途径,那种由业务人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产处置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为此,国发号及国发号文件都明确要求,试点城市企业破产时其破产财产包括抵押财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国有企业破产应纳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不利于处置工作的开展。


九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问题及风险在目前我国缺乏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情况下,个企业破产后,随之而来的职工失去生活来源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人员安置是不良资行住所地各异,则管辖法院各不相同,在需要诉讼时,公司将不得不奔波于各地和各法院之间。


而且,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因各地司法机关对法律理解掌握水平的差别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使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尺度不拒签抵押合同。


八诉讼管辖权的法律问题及风险按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良资产处置中涉及诉讼的,应按照合同履行地原则,即银行贷款经办行和被告即债务人住所地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由于债务人银行经办记手续存在诸多问题是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有个期间,在这段期间内,债权实际上处于无抵押状态,抵押财产随时可能流失二是要与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后才能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而抵押人大都借机逃避担保责任,要求,在不良资产被收购后,收购方即取得了贷款债权的从权利抵押权,抵押权人随之发生变更,并需到有关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将因为没有办理抵押权人变更手续而丧失原有的抵押权利。


然而,重新办理抵押登资产包的买受人向银行承诺承担因此而银行遭受的经济损失,但银行与税务机关的良好合作关系及声誉等无形资产是难以弥补的。


七债权转让中抵押权属的法律问题及风险根据合同法第条担保法第条等相关法规的过户为生效要件的资产,资产包的买受人并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对外处置资产以后,要求银行将资产从银行直接过户给最终的买受人。


这样的操作模式,实际上两次买卖。


缴交次税费,于是存在税费风险。


及时担过重,国家又缺乏减免处置过程中的税费的法律规定,使得商业银行在及时有效地减少或盘活不良资产存量,处置不良资产时有较大的包袱。


在商业银行采取打包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时,往往将不良资产剥离之后,些需要律根据,使我国的金融业从分业向混业的转变在法律制度上已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但是,而非剥离资产实施债转股仍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六不良资产处置的税费问题及风险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上各种税费负商业银行在符合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或其他形式来经营信托投资证券等业务。


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字,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给予了发展的空间,使混业经营在特定条件下也有了法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修改,成为商业银行法修改内容的大亮点。


法律对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业务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等问题,既进行了严格限制,同时也留下了适当的发展空间。


这就意味着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


修改为现在的第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不良资产实施了债转股。


商业银行法原来的第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本法实施或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与此同时,对商业银行因行使般债权而取得非抵押或质押的抵债资产的处置时间没有规定,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受两年的限制呢五商业银行非剥离资产债转股的问题及风险商业银行目前许多非剥离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赋予了商业银行处置抵债资产的时间有所延长,但是,在实践中,二年的时间仍然显得太短。


特别是土地及房产。


这样很容易违反,如果因此而对商业银行进行处罚,势必不公业银行法第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年内予以处分。


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将其修改为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业银行法第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年内予以处分。


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将其修改为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赋予了商业银行处置抵债资产的时间有所延长,但是,在实践中,二年的时间仍然显得太短。


特别是土地及房产。


这样很容易违反,如果因此而对商业银行进行处罚,势必不公或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与此同时,对商业银行因行使般债权而取得非抵押或质押的抵债资产的处置时间没有规定,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受两年的限制呢五商业银行非剥离资产债转股的问题及风险商业银行目前许多非剥离的不良资产实施了债转股。


商业银行法原来的第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本法实施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


修改为现在的第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修改,成为商业银行法修改内容的大亮点。


法律对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业务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等问题,既进行了严格限制,同时也留下了适当的发展空间。


这就意味着商业银行在符合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或其他形式来经营信托投资证券等业务。


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字,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给予了发展的空间,使混业经营在特定条件下也有了法律根据,使我国的金融业从分业向混业的转变在法律制度上已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但是,而非剥离资产实施债转股仍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六不良资产处置的税费问题及风险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上各种税费负担过重,国家又缺乏减免处置过程中的税费的法律规定,使得商业银行在及时有效地减少或盘活不良资产存量,处置不良资产时有较大的包袱。


在商业银行采取打包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时,往往将不良资产剥离之后,些需要过户为生效要件的资产,资产包的买受人并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对外处置资产以后,要求银行将资产从银行直接过户给最终的买受人。


这样的操作模式,实际上两次买卖。


缴交次税费,于是存在税费风险。


及时资产包的买受人向银行承诺承担因此而银行遭受的经济损失,但银行与税务机关的良好合作关系及声誉等无形资产是难以弥补的。


七债权转让中抵押权属的法律问题及风险根据合同法第条担保法第条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在不良资产被收购后,收购方即取得了贷款债权的从权利抵押权,抵押权人随之发生变更,并需到有关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将因为没有办理抵押权人变更手续而丧失原有的抵押权利。


然而,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存在诸多问题是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有个期间,在这段期间内,债权实际上处于无抵押状态,抵押财产随时可能流失二是要与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后才能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而抵押人大都借机逃避担保责任,拒签抵押合同。


八诉讼管辖权的法律问题及风险按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良资产处置中涉及诉讼的,应按照合同履行地原则,即银行贷款经办行和被告即债务人住所地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由于债务人银行经办行住所地各异,则管辖法院各不相同,在需要诉讼时,公司将不得不奔波于各地和各法院之间。


而且,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因各地司法机关对法律理解掌握水平的差别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使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尺度不,不利于处置工作的开展。


九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问题及风险在目前我国缺乏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情况下,个企业破产后,随之而来的职工失去生活来源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人员安置是不良资产处置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为此,国发号及国发号文件都明确要求,试点城市企业破产时其破产财产包括抵押财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国有企业破产应纳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有序进行。


然而,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类似的地方政策,擅自扩大国务院文件的适用范围,致使公司在企业破产中受偿率极低。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破产法试图重新考究破产还债清偿顺序的价值,以及重新对破产清偿次序作出制度性安排,将彻底改变现有破产法的清偿次序,将企业职工的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列为优先受偿的顺位,别除权将列为其后。


这样的制度设计体现法律的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但是,作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的银行在破产清算中的受偿率就殊值关注。


十,而且对延期贷款采用较低利率。


而贷款通则提出了贷款展期的概念,并对贷款展期的期限和利率进行了严格限制。


在期限方面,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半长期贷

下一篇
  • Hi,我是你的文档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内容哟
DOC PPT RAR 精品 全部
小贴士:
  • 🔯 当前文档为word文档,建议你点击DOC查看当前文档的相似文档。
  • ⭐ 查询的内容是以当前文档的标题进行精准匹配找到的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顶部的搜索输入框输入关健词进行。
帮帮文库-精品文档 帮帮文库-免费阅读 帮帮文库-海量资源
换一批

搜索

客服

足迹

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