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企业统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三关于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扣除问题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四关于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2、“.....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七本公告自年月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以前,企业发生的相关事项已经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理的,不再调整已经处理,但与本公告规定处理不致的,凡涉及需要按照本公告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
3、“.....特此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号颁布时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合称新税法有关规定,现将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计算限额......”。
4、“.....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四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六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新税法实施之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按本通知规定处理......”。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入收入总额。三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四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比例减计收入。五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6、“.....但举家外出谋生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贷款。本通知所称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通知所称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本通知所称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
7、“.....本通知所称县县级市区旗,不包括市含直辖市地级市所辖城区。本通知所称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六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第条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七适用暂免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至年底的农村信用社执行现有政策到期后,再执行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八适用本通知第条第三条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自年月日至发文之日应予免征或者减征的营业税税款,在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规定自年月日起停止执行。请遵照执行......”。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文件,该文规定了四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村金融业务。四项税收优惠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入收入总额。三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四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比例减计收入。可见上述四项优惠政策,和三,属于营业税减免优惠,二和四,属于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优惠......”。
9、“.....因此,只有符合上述规定的主体和范围,才能享受上述四项优惠政策。农户,是指长期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贷款。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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