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界定刑事政策的 范围,区别刑事政策与般社会政策的标准有两个,是目的,二是权力,而权力的标准尤 其重要。刑事政策围绕着预防控制犯罪的目的而展开,并终止于权力所能到达的边际,权 力所不能强制控制影响或者诱导的领域,不属于刑事政策的范围。换言之,国家社会 以至个人基于预防犯罪保护社会维持秩序的目的而对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的优势地位以 及支配性影响的准则策略方针计划以及具体措施等等内容,均属于刑事政策的范围。 第二,当代政策学的兴起,为我国刑事政策理论尤其是刑事政策般理论研究提供了新 的视角和资源。所以,我国刑事政策实践的特点决定了,政策科学不仅应当而且能够成为刑 事政策学科建构的知识背景。 第三,刑事政策体化思想,乃刑事政策理论的中心思想,按照这思想,刑事政策被 看成是同犯罪做斗争的准则战略策略原则计划和措施等的总称......”。
2、“.....刑事体化的思想既不是将刑事政策包含于刑事法学之中,也不是将刑事法学包含 于刑事政策学之中,刑事政策学与刑事法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又有着重大的区别。刑事体 化思想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首先,刑事政策的范围已经远远地超出了刑事法律的范围,并构成对于刑事法的指导。刑事政策超出了刑事法,但不是简单而直接地包括刑事法, 而是为刑事法学提供指导性知识。刑事政策对于刑法规范的适用获得了指导地位,尽管这 地位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其次,刑事政策学不是规范学科,而是提供综合性和跨学科知识 的科学。刑事政策不仅构成对刑事法的指导,还具体地表现为有目的地适是制度供给不足型短缺。其 根本原因主要有制度供给的数量不足引起制度短缺制度供给主体由于制度供给或创新的意 愿和能力不足而引起的制度短缺制度供给主体在具体执行和实践制度安排方面的能力和意 愿不足而引起的制度短缺......”。
3、“.....因而制度短 缺在当代中国转型社会具有必然性。转型时期的刑事政策研究 秦德良 刑事政策是个国家权力机关对已然未然的犯罪行为的反映。刑事政策是刑事学体 化思想的核心。刑事政策的范围不仅包括刑事立法政策,还包括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 策和刑事社会政策。刑事政策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违背宪法的刑事政策应该归于无效。制度 短缺社会失范的普遍性新制度的超前性缺乏操作性以及社会违规违法行为甚至犯罪 行为的普遍性是当代中国转型社会的鲜明的更深层次的总特征。在转型社会条件下,我们应 该坚持科学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战略,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道 路全面放弃严打政策,继续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实施轻轻重重抓 大放小的刑事政策......”。
4、“.....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 转型时期的刑事政策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从界定刑事政策的概念入手,试图对我国 转型时期的刑事政策进行综合研究。 刑事政策的概念与范围 刑事政策的概念与范围中外学者没有取得致意见,以致于有多少研究者就有多少种定 义。总的来看,国内外都有广义说狭义说折中说三种观点。但三说的区分标准很模糊, 往往因研究者而异。目前我国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比较有影响的主要是卢建平教授曲新久教 授以及刘仁文博士。 刑事政策的概念与范围的争论点刘仁文博士认为,关于刑策学就是研究刑法或刑事措施的科学的观点。 法国著名法学家马克安塞尔更进步强调刑事政策学研究对象的双重性。在他看来,刑事 政策学首要的任务就是将刑事政策作为个社会现象来研究。在此意义上说,刑事政策学首 先是门研究科学。其次,从应用的或实践的立场出发......”。
5、“.....马克安塞尔关于刑事政策学研 究对象双重性的理论在当今西方刑事政策学界占据了主导地位他由此提出的刑事政策学的 研究范围也得到了西方学者的普遍赞同。现今西方最流行的刑事政策的定义表述为从认 识论的角度看,刑事政策是对犯罪现象的综合分析,对犯罪现象以及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的方法措施的解析它同时也是建立在定理论基础之上的旨在解决广义的犯罪现象的打击 与预防所提出的问题的社会和法律的战略。 从折衷说的观点出发,卢建平教授主张将刑事政策学变为刑事政治学比较合适。刑 事政治学是对犯罪现象这公共事务的认识与管理,处于战略的位置,地位较高,而刑事政 策词多指策略,地位相对较低。卢建平教授还主张刑事政策学研究的开展必然带来刑事法 领域方法论的革命,主要是实行刑事法律科学的体化......”。
6、“.....同时也将刑事法 学与宪法行政法民法国际法比较法人权法等结合起来进行考察。 曲新久教授的观点曲新久教授提出了刑事政策概念界定和学科建构的三定理,他将刑事政策定义为国家 基于预防犯罪控制犯罪以保障自由维持秩序实现正义的目的而制定实施的准则策 略方针计划以及具体措施的总称。他的刑事政策概念界定和学科建构的三定理是立足 于广义论的立场,以政策科学知识为背景,形成刑事体化的思想。事政策的概念与范围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分歧第,刑事政 策的主体。是国家国家机关,亦或包括政党甚至社会团体还是应当将主体定义为社会整体 如果是后者,那么除了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外,公民个人是否属于刑事政策的主体第二,刑 事政策的范围。是仅限于立法领域,还是包括司法等领域是仅仅限于刑事法律领域,还是包 括社会政策领域如果包括社会政策领域,社会政策的范围如何界定第三......”。
7、“.....是限定在刑罚范围内,还是进行进步的扩充如果扩充的话,扩充的范围如何是扩 展到与刑罚制度相联系的有关制度如保安处分等,还是扩展到能够抑制犯罪的所有手段和措 施第四,刑事政策的目的。是单纯为了预防控制和惩治犯罪呢还是也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和 犯罪人的权利保障亦或有更高层次的目的等等。 二目前我国学者关于刑事政策的概念与范围的观点 卢建平教授的观点 卢建平教授从刑事政策学的研究对象或范围方面讨论了刑事政策的概念与范围。他认为, 目前西方学术界主要有广义说狭义说和折衷说。 第,广义的刑事政策学。瑞典法学家内尔森教授认为刑事政策就是个国家的 社会总政策中专门处理犯罪问题的那部分刑事政策是社会政策的组成部分刑事政策应该与 自由平等团结安全等社会发展目标联系起来,应鼓励社会多方面的宏观范围的参与, 而不应仅仅依赖传统的刑法武器或刑罚。 第二,狭义的刑事政策......”。
8、“.....刑事政策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与犯罪作斗争的各种方法,这些方法既可以是立法的和行政的,也可以是司法的但他们的出发点是共同的,即对犯罪的般 预防特殊预防和惩罚。 第三,折衷说。波兰华沙大学法学教授安德烈耶夫等人既不主张将刑事政策完全划 到社会政策中去,也反对那种认为刑事政观点,我们可以归纳出刑事政策的概念与范围以及相关问题。 第,刑事政策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机构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围绕 预防控制和惩治犯罪对治安违法分子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所采取的战略 策略和措施的总和。 第二,刑事政策的范围不仅包括刑事立法政策,还包括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和 刑事社会政策。刑事社会政策与其他社会政策的区别标准主要是权力与目标。 第三,刑事政策是刑事学体化思想的核心......”。
9、“.....人类社会自从有了刑罚后,可以说就遵循了刑事体化,只不过这是在刑法学没有成为 门独立的学科以前的不自觉状态。近代刑法学成为了门独立学科后,犯罪学刑事诉讼 法学纷纷独立,于是学者们各自为阵。刑事政策学作为门学科出现后,人们开始意识到建立刑事体化的刑事学体系的重要性。在我国,老辈学者甘雨沛储槐植先生首先提倡, 卢建平教授曲新久教授梁根林博士等也大力主张。刑事体化思想也是西方三大法学流 派逐渐相互吸收在刑事学领域的反映。刑事学对正义的追求对规范的解释都必须在刑事法 的适用中体现出来,指导影响刑事法适用的重要因素就是刑事政策。法社会学在本世纪的 发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的现实逐渐将刑事政策推到了显学的地位。犯罪学刑法学刑事 诉讼法学行刑学在学科独立的同时开始关注彼此之间的联系,逐渐走向体化,力求刑法 适用的最佳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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