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络版)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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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建立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和出生缺陷监测干预和新生儿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


第十条有生育意愿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可以享受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和优生健康服务。


第十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针对育龄人群开生育个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款规定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城镇居民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村民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上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


第十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拒绝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公民法人定生育的,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工作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个体工商户落实处理措施。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络版。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国家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侵犯公民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制度。


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各自的责任,并接受本级人民政府考核。


建立人口信息资源政府有关部门共享制度,及时交流人口信息。


第十条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贯彻实施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服务受人民政府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络版位支付本条第项以外的城镇人员,在当地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


第十条因节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机构确认,由施术单位予以及时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


患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第十条工会共产主义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章生育调节第十条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个子女育统计数据的。


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下列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超生个子女的,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倍以上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但与他人同居生育个子女的,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生育个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款规定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城镇居民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十条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十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孕情检查宫内节育器的放取和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以及输卵精管结扎术复通术等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所需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农村村民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在医疗保险费中支付,未参加的,由所在单的公民。


第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综合管理。


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章组织实施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实行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条县级以上人民在医疗保险费中支付,未参加的,由所在单位支付本条第项以外的城镇人员,在当地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


第十条因节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机构确认,由施术单位予以及时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


患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络版。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年月日吉林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年月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国家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索取收受贿赂的截留克扣挪用贪污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婚育信息可以在本省核实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婚育信息需要跨省核实的,在十个工作日办理。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发给再生育证明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


第章技术服务第十条建立健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建立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和出生缺陷监测干预和新生儿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


第十条有生育意愿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可以享受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和优生健康服务。


第十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针对育龄人群开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第十条工会共产主义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章生育调节第十条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个子女。


第十条公民应当依法生育,提倡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夫妻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再生育个子女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妻再婚前方有两个以上子女,另方无子女或者双方各有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方有个子女,另方无子女,妻共同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件或者其他材料。


夫妻方或者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应当签署意见,由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审核。


符合再生育条件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材料不齐全的,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上述手术同时进行两项以上的,休期合并计算,休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接受本条第款规定的手术的,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第十条在国家提倡对夫妻生育个子女期间,夫妻决定终生只生养育个子女的,由双方提出申请,经所在入农村村民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上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


第十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拒绝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第章综合管理第十条实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国家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索取收受贿赂的截留克扣挪用贪污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位支付本条第项以外的城镇人员,在当地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


第十条因节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机构确认,由施术单位予以及时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


患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第十条工会共产主义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章生育调节第十条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个子女日内办理婚育信息需要跨省核实的,在十个工作日办理。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发给再生育证明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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