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举报不实给被举报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及时澄清消除影响。
十严厉打击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坚持零容忍,保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肃责任追究。
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终身追究,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
积极开展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刑事规制理论研究,推动立法司法部门适时出台相应刑事制裁措施。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严重探索的价值,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围。
坚守底线,终身追责。
综合采取教育引导合同约定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营造坚守底线严格自律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让守信者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坚持零容忍,强化责任追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责。
十加强科研诚信宣传。
创新手段,拓宽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科研诚信典范榜样,发挥典型人物示范作用。
及时曝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十切实履行调查处理责任。
自然科学论文造假监管由科技部负责,成严重影响的,要及时澄清消除影响。
十严厉打击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坚持零容忍,保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肃责任追究。
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终身追究,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
积极开展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刑事规制理论研究,推动立法司法部门适时出台相应刑事制裁措施。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所在单位要区分不同情况,对责任人给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撤销已获资助项目或终止项目合同,追回科研项目经费撤销获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追回奖金依法开除学籍,撤销学位教师资格,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等定期限直至终身取消晋升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doc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自律自净功能。
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主动发挥作用,在各自领域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制定诚信教育引导诚信案件调查认定科研诚信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净化。
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
科研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不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十加强科研诚信宣传。
创新手段,拓宽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科研诚信典范榜样,发挥典型人物示范作用。
及时曝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十切实履行调查处理责任。
自然科学论文造假监管由科技部负责,哲学社会科学论文造假监管由中国社科院负责。
科技部中国社科院要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科研诚信工作,做好受理举报核查事实日常监管等工作,建立跨部门联合调查机制,组织开展对科研诚信重大案件联合调查。
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人所在单位是调查处理第责任主体,应当明确本单位道,鼓励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进行负责任实名举报。
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科研诚信正面引导。
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科研诚信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查处理,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十加强监测评估。
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情况动态监测和第方评估,监测和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完善相关工作的重要基础以及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企业享受政府资助等的重要依据。
对重大科研诚信事件及时开展跟踪监测和分析。
定期发布中国科研诚信状况报告。
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开展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等的交流合作,加强对科技发展带来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共同完善国际科研规范,有效应对跨国跨地区科研诚信案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
十加强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应用。
逐步推动科研诚信信息系统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科研诚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分阶段分权限实现信息共享,为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提供支撑。
保障措施十加强党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扎实推进。
有关部门地方应整合现有科研保障措施,建立科研诚信建设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完成时间。
科技部要建立科研诚信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部门和机构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十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
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科研诚信建设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对包庇纵容甚至骗取各类财政资助项目或奖励的单位,有关主管部门要给予约谈主要负责人停拨或核减经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
十开展联合惩戒。
加强科研诚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推动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统处理规则,对相关处理结果互认。
将科研诚信状况与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院士增选人才基地评审等挂钩。
推动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纳税信用评价等工作中将科研诚信状况作为重要参考。
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十建立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监督作用。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进行负责任实名举报。
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科研诚信正面引导。
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科研诚信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查处理,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十加强监测评估。
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情况动态监测和第方评估,监测和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完善相关工作的重要基础以及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企业享受政府资助等的重要依据。
对重大科研诚信事件及时开展跟踪监测和分析。
定期发布中国科研诚信状况报告。
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开展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等的交流合作,加强对科技发展带来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共同完善国际科研规范,有效应对跨国跨地区科研诚信案件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自律自净功能。
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主动发挥作用,在各自领域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制定诚信教育引导诚信案件调查认定科研诚信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净化。
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
科研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不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项目课应制定本单位的调查处理办法,明确调查程序处理规则处理措施等具体要求。
十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和预警制度。
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完善期刊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水平学术期刊建设,强化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优先要求,提升我国学术期刊影响力,提高学术期刊国际话语权。
学术期刊应充分发挥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审稿质量,加强对学术论文的审核把关。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通过单位章程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说明书等内部规章制度及聘用合同,对本单位员工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及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或约定。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通过单位章程或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科研诚信工作任务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工作明确规定或约定。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通过单位章程或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科研诚信工作任务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工作经费办事机构专职人员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学术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科研诚信建设职责,切实发挥审议评定受理调查监督咨询等作用,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发现起,查处起。
学术委员会要组织开展或委托基层学术组织第方机构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重要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进行全覆盖核查,核查工作应以年为周期持续开展。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严格按照科研诚信要求,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管理验收评估等科技计划全过程和项目承担单位评审专家等科技计划各类主体的科研诚信管理,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要严肃科研诚信机构和监察审计机构等调查处理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公正公平开展调查处理。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加强指导和及时督促,坚持学术行政两条线,注重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作用。
对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违法违规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应主动开展调查,严肃惩处。
保障相关责任主体申诉权等合法权利,事实认定和处理决定应履行对当事人的告知义务,依法依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科研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科学研究记录,对拒不配合调查隐匿销毁研究记录的,要从重处理。
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举报不实给被举报单位和个人监督作用。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进行负责任实名举报。
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科研诚信正面引导。
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科研诚信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查处理,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十加强监测评估。
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情况动态监测和第方评估,监测和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完善相关工作的重要基础以及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企业享受政府资助等的重要依据。
对重大科研诚信事件及时开展跟踪监测和分析。
定期发布中国科研诚信状况报告。
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开展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等的交流合作,加强对科技发展带来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共同完善国际科研规范,有效应对跨国跨地区科研诚信案件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自律自净功能。
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主动发挥作用,在各自领域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制定诚信教育引导诚信案件调查认定科研诚信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净化。
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
科研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不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共享应用。
逐步推动科研诚信信息系统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科研诚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分阶段分权限实现信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