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24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5-10-17 19:17

技术和设备,必须同时引进或者由国内制造相应配套的防止职业危害的安全卫生设施。


第九章机械电气设备第四十九条机械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和带故障运行。


锅炉压力容器及其他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和电气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应当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


采取保护性接零的,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当分别敷设。


第五十条潮湿和产生粉尘蒸气腐蚀性气体的工作场所,应当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


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当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第五十二条作业场所需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应当由电气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敷设使用完毕,应当及时拆除。


第五十三条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部位和冲压碾压压延压印等机械的施压十九条钢水规定的,处以元以下罚款。


第百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百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百十四条阻碍劳动保护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百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查报告等材料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结案。


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送处理结案的,应当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百零三条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致意见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合国家有关规定。


矿井必须设置安全出口和瓦斯报警装置,并采取机械方式通风。


第十五章港口码头第九十条港口装卸使用的包括在港船舶提供的机械设备设施和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在锚地进行船驳直接装卸,必须掌握海上气象变化,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二条装卸有毒有害和其他危险货物前,货主或者船方应当向港口提供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报告,港口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十三条船舶的舷梯跳板必须稳固,并设有栏杆防滑装置和安全网。


软梯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十四条码头沿岸应当有防止车辆落水的护轮坎。


第十六章潜水作业第九十五条潜水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制定潜水方案。


潜水区域应当有明显标志和指示灯。


潜水作业时,禁止无关船舶进入潜水区域。


第九十六条潜水设施和潜水装具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供气通讯系统畅通,并为深水作业配备减压舱。


第九十七条水上安装焊接爆破等特殊作业,必须统指挥,保持地面与水下的联系,并有应急救护措施。


第九十八条单组潜水作业应当配备全套应急潜水装具和救助潜水员。


远离基地潜水作业必须同时配备两组人员和装具。


第十七章事故调查和处理第九十九条发生重伤死亡急性中毒事故,用人单仍不能达成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十八章管理和监督第百零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劳动保护工作的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对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状况进行监测,对劳动条件进行分级,监督和指导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四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保护教育工作组织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五对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进行登记审核,发放上岗证书六对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申请进行审批七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检测检验制度八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九对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单位进行安全资格认证十对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和报告,批复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十对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下达劳动保护监察指令书和进行处罚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百零五条劳动保护监察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由市劳动行政部门任命,行使包铁水包渣斗的起吊耳环必须牢固,有裂纹或者磨损达到规定限度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七十条冶炼熔炉烘炉的拆筑作业,必须确定专人指挥专人监护,并采取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


第七十条金属轧制拉拔机械必须配备安全联锁装置或者其他安全设施。


轧制工艺导卫装置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第十二章建筑工程第七十二条工程施工前,必须对现场环境和地下设施进行勘察,按照施工程序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


多个单位在同现场协同施工时,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七十三条脚手架的材料和搭设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承台重车以及自制定型等特殊脚手架,应当进行设计和试验,组装和使用应当符合安全规定。


第七十四条高层建筑和临街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


第七十五条砌墙高达米的,应当在墙外架设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网。


高层建筑每四层应当架设道安全网。


高层建筑采用爬升设备等新工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各类预留口,必须用栏杆盖板等加以防护。


第七十七条在石棉瓦屋面作业,必须采取预防踩塌事故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八条打桩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有专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章附则第百十六条本条例对劳动保护事宜未作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百十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的劳动保护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本市驻在外地的企业,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百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全文完年月日执行。


第十四章地质勘探和石油开发第八十七条石油矿产工程的勘探和开发,应当制定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滩涂海上作业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和管理规定,必须配备救生设施。


使用爆炸性物质等震源的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八条石油钻井作业应当有防喷安全技术措施,井口必须安装灵敏有效的防喷器,并有防范应急措施。


井场平台必须配备防火和救生设施。


第八十九条海上作业平台船舶,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方可投入使用。


使用期间应当经常检查维修和定期检验。


平台的移位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许可,并向港务监督部门申请发布航行通警告。


第九十条矿山建设开采和生产的安全卫生,应当符合位或者事故涉及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分别情况立即向劳动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工会报告,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百条发生重伤死亡急性中毒事故,用人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受伤者,控制事故蔓延。


并应当及时对现场进行拍摄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现场。


第百零条发生重伤死亡急性中毒事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改进措施。


第百零二条发生伤亡事故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毕,并由用人单位将事故调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百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并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不设置或者无故拆除停用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二发生伤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的,每重伤或者急性中毒人处以元罚款,造成死亡的加倍规定的,处以元以下罚款。


第百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百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百十四条阻碍劳动保护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百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查报告等材料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结案。


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送处理结案的,应当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百零三条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致意见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监督检查职权。


第百零六条劳动保护监察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用人单位检查劳动安全和劳动卫和工程技术状况发现有危及劳动者安全健康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处理。


第百零七条劳动行政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劳动保护监察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监督检查职权。


在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秉公执法。


第百零八条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管理安全并协助劳动行政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进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以及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第百零九条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

下一篇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1页
1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2页
2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3页
3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4页
4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5页
5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6页
6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7页
7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8页
8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9页
9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10页
10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11页
11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12页
12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13页
13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14页
14 页 / 共 24
最新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doc第15页
15 页 / 共 24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Hi,我是你的文档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内容哟
筛选: 精品 DOC PPT RAR
小贴士:
  • 🔯 当前文档为word文档,建议你点击DOC查看当前文档的相似文档。
  • ⭐ 查询的内容是以当前文档的标题进行精准匹配找到的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顶部的搜索输入框输入关健词进行。
帮帮文库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