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对经济增长具有正面意义者,由于土地财政收入的使用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督,从而造成粗放式发展,即土地财政对经济增长具有负面意义。后种可能性意味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不定是可取的,个明显的事实就是,伴随着土地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土地资源大量浪费城市无序扩张以及腐败迅速涌现。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的研究,土地出让面积净增加与地方的增加呈正相关性。近年来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尽管其直接目的是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却是对稀缺性土地资源的浪费以及财政资金低效率的使用。我国社会经济目前正呈现出种浪费式的发展路径,它典型地体现在缺乏实际用途之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大量建设,质量低下之短命工程层出不穷,无效规划之投资失误屡见不鲜,追求创租之重复建设有更少的权利而尽更多的义务,因为他们没有积蓄而不得不支出更多劳动以维持常生活。另方面,当产权安排中责权关系严格对称时,每方都会获得其应得利益,从而导致社会财富的均等化及储蓄率的降低社会流动性的下降也会降低人们劳动支出的积极性,导致社会财富和社会总效率的下降。当然,般地,随着人类社会的前行,偏重于强势者权利的不完善产权安排往往会逐渐暴露其缺陷,使社会总效率开始下降随着人类财富积累的增加,如果没有持续且稳定的社会消费,社会生产就会受到抑制社会财富的进步拉大也会导致社会矛盾加剧,甚至产生剧烈的社会对抗,从而使社会劳动出现配臵。在很大程度上,财政分权体系只是个具体领域的产权安排,因而它具有与般产权安排相似的特性和要求。者,财政分权体系也要注重权利财权和责任事权的对称,不能只考虑财权的分配而忽视事权的承担,否则就会造成财权安排的结构性失衡者,财政分权体系也必须有整套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其实施,否则就会出现只追求财权而忽视事权的结果,乃至财政分权安排空有条文。同时,和产权安排样,财政分犒赏如工程承包裙带关系等表现在对外关系上,政府可以通过集中大量的财政收入决定国际贸易的发展状况,也可以通过大型采购迫使外国政府和跨国公司臣服。可见,中国财政分权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责权的不对称或者说是责任的缺失。正是这种不对称使地方政府及其代理人只关心财政收入和的增长,而不关心居民的快乐和福祉,不关心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以及贫困化现象,不关心环境破坏带来的负外差性等等。中国财政分权完善思路财政分权体系财政分权是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制度改革关注的个重点问题。在种意义上,财政分权本身就是产权安排问题,是对有关公共财政领域的权力和义务在各级政府之间的界定。因此,要对财政分权做出合理的安排,首先要深入理解产权的根本属性及其安排体系的本质要求。般地,产权本质上体现了物品属性所衍生出的权利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配关系,而体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权利必然是相互的而不能单向地归方所有,这就意味着产权界定的核心是明确当事人之间的责权关系,通过责权的合理界定来为激励和约束机制提供支持,从而保障相关物的有官并没有真正的投票权,以致官员往往只对上负责而不是对选民负责,从而使当地居民的实质利益遭到漠视者,中国较为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居民难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离开居住的辖区,政府及其官僚也不必担心其他地方政府的潜在竞争。其次,年推行的财政分权体系迄今仍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级行政管理中央省地级市县和乡镇,但在分税制改革中,只有省级行政单位以及大的地级市在调整地方政策和管理财税资源方面被赋予定的权力,如年全国大约的公共开支是由省级政府支出的。但应注意的是,我国的省与欧洲个中等国家的规模相当,而这些国家的财政分权已经细化到相当于中国乡镇的程度,即相当于中国乡镇规模的行政单位基本上都实行独立财政以及实行对当地居民负责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我国的财政分权还处于粗放式阶段,导致各级政府不断争权却很少意识到要承担其应尽的责任相应地,由于税权主要集中在省级行政单位以及大的地级市,导致社会大众很难对财政支出进行监督和制约。尤其在当前国内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状况并非十分透明的情况下,经济管理论文中国财政分权完善思路方预算内收入的,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以上。中国土地政策改革课题组对浙江省所作的调查结果也显示,在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巨额资金中,预算内提供的仅占,土地出让金占到,而且存在递增的趋势。从年中国国土资源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也可以看到,东部地区土地财政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达到以上的省有份个,其中比重最大的浙江省和福建省,其土地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之比达到,最低的青海省仅为。可见,年分税制改革之后,由于地方政府收支越来越不平衡,导致其日益依赖土地财政收入。当然,土地财政的快速增长也潜含着两种可能性者,财政分权安排不合理,以致地方政府获得的财权与其承担的事权日益脱节,即不断扩大的财政支出是事权日益增长的自然结果者,财政分权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督机制,以致地方政府具有不断扩大财政支出的冲动,即不断扩大的财政支出是当事者追求权力的人为结果。后种可能性意味着财政分权后形成的反向剪刀差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行为创造出来的,这或者是因为财政预算本来就是软约束,或者是基域时就会带来经济的增长者,弱势者会享有更少的权利而尽更多的义务,因为他们没有积蓄而不得不支出更多劳动以维持常生活。在个自由社会里,不可能有种个组织成员的集体责任,除非他们通过协调行动已经使每人都各自负责。共同或分别承担责任都要求个人同他人相致,因此也就会限制每个人的权力。如果让人们共同承担责任,而不再提示规定个共同的义务和协调的行动,结果便经常是无人真正负责。但是,具体到自然个体的财政分权在现实世界显然无法做到,现实中财政分权几乎都是下放到定层级的地方行政单位,并由地方政府作为代理人,而各级政府及其官员又都有自己的效益偏好和利益追求,因此,在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的条件下就会出现寻租行为,这也就是财政分权所滋生出的代理问题。因此,要弱化或克服政府的代理问题,就必须有套相对完善的制度安排,它能够促使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以当地居民的利益为念并为之服务,从而保证其所掌握的财权在使用上的合理性。否则,这些代理者就会不断地开发权利如拍买土地以获得财政收入而不是谨慎地使用权利,从而造成稀缺性资源越低,对土地财政收入的依赖越严重。孔善广实证研究了土地出让价格上升对地方财政实际收入的贡献,发现地方财政与土地出让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图显示了年年间我国土地财政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变化的趋势世纪年代之前是土地财政收人所占比例微乎其微的阶段,最高的年也只有年年是土地财政收入所占比例快速提升的阶段,年达到最高点年年是土地财政收入所占比例逐渐回落并相对平稳的阶段,基本保持在以下年年是土地财政收入所占比例重新快速增长阶段,最高的年达到年后是土地财政收入所占比例总体处于高位但剧烈震荡的阶段,除年外基本保持在以上。由于我国区域之间的发展极不平衡,土地财政所占比重在各地并不样。般而言,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方,土地财政所占比重也较高,因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往往需要政府提供更多的配套资金,而且经济快速发展也为从土地出让中获取收入提供了便利。考虑到这种不平等,当前我国很多地方的第财政早已超过第财政。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研报告显示,在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这是因为地方政府不仅缺乏充足的财力,而且经济主体的流动性也严重束缚了地方政府进行收人再分配的尝试另方面,资源配臵政策则应依据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在这方面地方政府往往比中央政府更适合,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改进。同样,奥茨分权定理认为如果下级政府能够和上级政府提供同样的公共品,那么由下级政府提供效率更高原因在于,与上级政府相比,下级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更了解其辖区内选民的效用与需求。中国财政分权完善思路财政分权体系财政分权是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制度改革关注的个重点问题。在种意义上,财政分权本身就是产权安排问题,是对有关公共财政领域的权力和义务在各级政府之间的界定。因此,要对财政分权做出合理的安排,首先要深入理解产权的根本属性及其安排体系的本质要求。般地,产权本质上体现了物品属性所衍生出的权利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配关系,而体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权利必然是相互的而不能单向地归方所有,这就意味着产权界定的核心是明确当事人之间的责权关系,通过责权的合理界定来为激励率开始下降随着人类财富积累的增加,如果没有持续且稳定的社会消费,社会生产就会受到抑制社会财富的进步拉大也会导致社会矛盾加剧,甚至产生剧烈的社会对抗,从而使社会劳动出现配臵。在很大程度上,财政分权体系只是个具体领域的产权安排,因而它具有与般产权安排相似的特性和要求。者,财政分权体系也要注重权利财权和责任事权的对称,不能只考虑财权的分配而忽视事权的承担,否则就会造成财权安排的结构性失衡者,财政分权体系也必须有整套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其实施,否则就会出现只追求财权而忽视事权的结果,乃至财政分权安排空有条文。同时,和产权安排样,财政分权体系也没有最优形态,它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从而也就不能简单地照搬其他国家的财政分权体系。此外,财政分权体系的优化与社会效率之间没有必然的正向关系,相反,在定限度内的责权失衡情形下,各级政府往往更有激励来发展地方经济,从而导致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不过这种激励往往源于当政者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它使经济的快速发展往往依赖于资源的粗放式开发和投入,从而呈现出和约束机制提供支持,从而保障相关物的有效利用及其收益的合理分配。同时,责权的履行及其相应的激励和约束之有效性必须由相应的执行机制来保障。这样,产权安排实际上就包含了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