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瓶装矿泉水,之后将之进口到美国销售,从而与原告的产品产生竞争关系。原告因此以被告侵犯其商标权与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起诉,认为无权通过合同的方式创设其产品在定地域的权利,私人财产法并不赋予其这种权利。当„‟邱志平。商品输入之解析民书局。„‟黄晖。论商标权利用尽及商品平行进口中华商标。„‟同注„‟新华通讯社马强。论商标权法学理论研究摘要解决商标权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应适用商标权的国际穷竭原则,该原则与商标及商标权的基本理论具有内在的致性。商标权的地域性特点不能否定国际穷竭原则的合理性。同时,国际穷竭原则的适用也有利于市场的开放贸易壁垒的消除货物的自由流动。关键词商标权,权利穷竭,平行进口,地域性引言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原则品的权利是否穷竭的问题。当然,商标权产品转让基本理论或商标权的国际穷竭原则内在地具有致性。后者与下文所述的所谓地域性原则或欧盟范围内的穷竭相比,更接近于问题的核心所在。但适用商标权产品转让基本理论或商标权国际穷竭原则解决平行进口问题也有些条件商标权必须无瑕疵。商标权产品这概念的提出即意味着这种产品上存在着合法的商标权,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销售的商品上有合法的商标权存在。合法权利的存在是权利穷竭存在的必要条件。正是因为有权利存在,而且该权利的存在状态本身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才有可能产生权利穷竭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这里合法的进口中华商标。„‟同注„‟新华通讯社马强。商标权权利穷竭原则商标权的权利穷竭是指商标权产品如经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许可人以合法的方式销售或转让,权利人就不再享有商标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市场上再次销售或使用该产品。这概念与专利权和版权穷竭的概念相致。必须指出,权利穷竭问题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问题。随着各国间贸易的发展,跨越国的商品流动相当频繁,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外国代理商或通过签定独占性许可协议将在外国的商标使用权转让于被许可方,从而更好地推销产品,最大限度地获得经济利益有时外国代理商或被许可法律论文论商标权法学理论研究国的国内市场之上建立个共同的内部市场。根据所确定的统市场之原则,对平行进口问题,欧盟的做法是欧盟范围内的穷竭,即商标权产品经商标权人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或被许可方在任成员国投放市场后,商标权在欧盟的所有国家均已穷竭,产品货物可以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而不受商标权人的限制。欧盟法院在大量的相关案例中确定了这原则。在分析美国欧盟对于商标权权利穷竭与平行进口的态度之后,笔者试图换个视角来研究探讨权利穷竭问题。上文已述,附有合法贴附商标的商品经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许可人让与所有权后会议的任何条款,均不得用于解决知识产权权利穷竭问题。各国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的法理著述与司法实践,实际上存在着很大分歧。在谈判的过程中,这些分歧并未能调和。回避了这些分歧,采取了中立的态度,依据相关规定,就权利穷竭问题对成员国未作任何要求,而对于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则作了强行性的规定。由此可见,成员国可以根据本国的经济利益与政治考量自行阐发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由于权利穷竭原则与解决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联系密切,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步伐逐渐加快,以及对外贸易的进步放开,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人在国家的不同地区同时申请注册商标对货物的自由流动造成限制。所以美国的相关司法实践自然存在较多问题,相关的争议也很多。在平行进口的司法实践中,美国的商标权权利人与平行进口产品的同外国商标权权利人之间的真实联系也很重要。上文已论述,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定独占性许可合同将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权授予被许可方,但这并非唯方式。被许可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确定在该国以他而非商标权人申请商标注册。美国法院和海关现在比较注意美国的商标权利人与外国商标权利人之间的真实联系。欧盟国家对待平行进口问题采取的态度与美国迥然不同。欧盟的着眼点在于统大市场,即在成进口的态度之后,笔者试图换个视角来研究探讨权利穷竭问题。上文已述,附有合法贴附商标的商品经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许可人让与所有权后会有种命运,其中第种为买受人是经销商,将该批商品再行销售。既然新的买受人是新的合法的物权所有人,既然原商标权人已因实现了商标权的目的而对该批产品无商标权与物权可言,那么买受人自然可以将该产品自由销售到任何国家任何地区,这完全是行使物权中处分权的行为,而物权的行使依各国法律均应受到保护,原商标权人无权干涉。法律论文论商标权法学理论研究。论商标权法学理论研究摘要解决商标权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应适用商标权的国际反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条和第条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即使对于国内穷竭原则,美国也通过允许不同的商标权人在国家的不同地区同时申请注册商标对货物的自由流动造成限制。所以美国的相关司法实践自然存在较多问题,相关的争议也很多。在平行进口的司法实践中,美国的商标权权利人与平行进口产品的同外国商标权权利人之间的真实联系也很重要。上文已论述,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定独占性许可合同将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权授予被许可方,但这并非唯方式。被许可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确定在该国以他而非商标权人申请商标注册。美国法院和海关现在比较注竭原则,该原则与商标及商标权的基本理论具有内在的致性。商标权的地域性特点不能否定国际穷竭原则的合理性。同时,国际穷竭原则的适用也有利于市场的开放贸易壁垒的消除货物的自由流动。关键词商标权,权利穷竭,平行进口,地域性引言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原则是个颇引人注目的问题。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公约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在第部分总条款与基本原则中用第条专门述及权利穷竭问题在符合上述第条与第条的前提下,在依照本协议而进行的争端解决中,本协年,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了起案件,原告是注册商标为的矿泉水产品在英国和美国的独家经销商,商标权人为,后者在欧洲大陆长期销售该商标矿泉水,产品上标注有禁止进口到英国和美国的文字。被告从处购得附有商标的瓶装矿泉水,之后将之进口到美国销售,从而与原告的产品产生竞争关系。原告因此以被告侵犯其商标权与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起诉,认为无权通过合同的方式创设其产品在定地域的权利,私人财产法并不赋予其这种权利。当过利勃海尔琴岛海尔再到海尔的部曲实现了公司改革,与此同时,从根本上避免了平行进口的产生。法律论文论商标权法学理论研究。商标权产品由商标权人以合法的方式移转物权。商标权人通过销售转让等方式合法移转特定商品的物权也是适用权利穷竭的必要条件。这种移转既包括商标权人自己移转,也包括经其同意的移转。被许可方或代销商的首次销售也应被看作种合法的移转,尽管在采取地域穷竭原则国家的其他被许可方或代销商会提起侵权之诉。特定商标权产品的相关权利人之间存在经济上的联系。依不同国家商标法注册的同商标的权利人之间应存在代销商标合法的移转,尽管在采取地域穷竭原则国家的其他被许可方或代销商会提起侵权之诉。特定商标权产品的相关权利人之间存在经济上的联系。依不同国家商标法注册的同商标的权利人之间应存在代销商标许可合同等关系。由于商标受不同国家的独立保护,在出现相同商标彼此独立在不同国家注册的情况下特别是商标抢注,各国的商标权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此时则不应适用商标权产品转让的基本理论或者国际穷竭原则,因为相关的争议问题与平行进口根本无关。附有依外国商标法注册的相同商标的产品进口所引发的争议,各国自可依地域性原则维护本国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在买受人将该批物品该批物品,我国将很可能面临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因此从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出发,研究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原则,无疑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因篇幅所限,本文仅讨论商标权的穷竭问题。参考文献„‟姚欢庆。论知识产权法上的权利穷竭原则兼论知识产权法的有关理论硕士学位论文„‟,„‟同注„‟。„‟,„‟邱志平。商品输入之解析民书局。„‟黄晖。论商标权利用尽及商品平竭原则,该原则与商标及商标权的基本理论具有内在的致性。商标权的地域性特点不能否定国际穷竭原则的合理性。同时,国际穷竭原则的适用也有利于市场的开放贸易壁垒的消除货物的自由流动。关键词商标权,权利穷竭,平行进口,地域性引言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原则是个颇引人注目的问题。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公约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在第部分总条款与基本原则中用第条专门述及权利穷竭问题在符合上述第条与第条的前提下,在依照本协议而进行的争端解决中,本协国的国内市场之上建立个共同的内部市场。根据所确定的统市场之原则,对平行进口问题,欧盟的做法是欧盟范围内的穷竭,即商标权产品经商标权人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或被许可方在任成员国投放市场后,商标权在欧盟的所有国家均已穷竭,产品货物可以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而不受商标权人的限制。欧盟法院在大量的相关案例中确定了这原则。在分析美国欧盟对于商标权权利穷竭与平行进口的态度之后,笔者试图换个视角来研究探讨权利穷竭问题。上文已述,附有合法贴附商标的商品经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许可人让与所有权后会逐渐背离了年纽约南区法院的判决精神,美国的学术界对之的探讨更是激烈。尽管对商标权权利穷竭的适用范围还存在争议,但权利穷竭作为项原则已被确定下来。美国多数法院对于平行进口的观点是采用地域性原则,又被称为国内穷竭原则在商标法领域,美国法律明文作出规定。依据美国关税法案第节,未经作为商标权人的美国居民公司或居所在美国的人的书面允许,禁止进口相关商标权产品到美国。当然,该条款违反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条和第条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即使对于国内穷竭原则,美国也通过允许不同的商标法律论文论商标权法学理论研究可合同等关系。由于商标受不同国家的独立保护,在出现相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