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等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或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的,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或已获批准但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或者超过批准范围和期限进行试验的,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全等级仍为。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或,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生物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或,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网络版。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或,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受体生物安全等安全评价合格并由农业部批准后,方可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类型降低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包括,并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基因操作,但不能确定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影响的基因操作。第十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根据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和基因操作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及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生物的受体生物,经类型或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降低很小,且不需要采取任何安全控制措施的,则其安全等级仍公室报告。研究单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实验研究报告书见附录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相应的实验室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第十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实验研究结束后拟转入中间试验的,试验单位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试验单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中间试验报告书见附录实验研究总结报告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相应的安全研究内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第十条在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结束后拟转入环境释放的,或者在环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网络版工作结束后,应当定期向农业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与生产应用所在的行政区域内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验总结和生产计划与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每年月日以前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的年度生产计划,每年月日以前提交年度实际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每年月日以前提交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的年度试验总结报告。第十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生产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确定安全控制措施和预防事故的紧急措施,做好安全监督记录,以备核查。安全控制措施包括物理控制化学控制生物控制环境控制和规模控制等见附录。第十条安全等级的转基因生物,在废弃物处理和排放健康和生态环境仍有低度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或,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生物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或,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第十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与试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中华技术。基因组,系指特定生物的染色体和染色体外所有遗传物质的总和。为委托人和申请人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第章监督管理与安全第十条农业部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同生态类型区域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监测工作,建立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第十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第十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与生产的单位,在工作进行期间和,其安全等级为如果安全性虽然有增加,但是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仍有低度危险的,其安全等级仍为。的转基因生物,经类型的生产加工活动而形成的转基因产品,其安全等级仍为。类型降低受体生物安全性的基因操作包括,并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基因操作,但不能确定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影响的基因操作。第十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根据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和基因操作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及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生物的受体生物,经类型或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的受体生物,组,系指特定生物的染色体和染色体外所有遗传物质的总和。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降低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或,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生物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根据安全性增加的程度不同,其安全等级可为或,分级标准与受体生物的分级标准相同。的受体生物,经类型或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其安全等级仍为。第十条农业转基因产品安全等级的确定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和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对其安全等级的影响类型和影响程度,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降低很小,且不需要采取任何安全控制措施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如果安全性有定程度的降低,但是可以通过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但是可以通过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而且无法通过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生物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不再产生不利影响的,则其安全等级为如果安全性虽有增加,但对人类第十条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存在危险时,农业部有权宣布禁止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收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由货主销毁有关存在危险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第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安全等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或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未向农业部报告的,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或已获批准但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或者超过批准范围和期限进行试验的,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第十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第十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与生产的单位,在工作进行期间和工作结束后,应当定期向农业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与生产应用所在的行政区域内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验总结和生产计划与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每年月日以前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的年度生产计划,每年月日以前提交年度实际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每年月日以前提交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的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依照条例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条本办法适用于条例规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即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第条本办法评价的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的风险。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植物动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专门的机构有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与试验的专职技术人员具备与实验研究和试验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第十条报告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和中间试验以及申请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安全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业转基因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安全评价各阶段的报告或申报要求安全评价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办理报告或申请手续见附录。第十条从事安全等级为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由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批准从事安全等级为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验研究,应当在研究开始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降低很小,且不需要采取任何安全控制措施的,则其安全等级仍为如果安全性有定程度的降低,但是可以通过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但是可以通过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其潜在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如果安全性严重降低,而且无法通过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危险的,则其安全等级为。受体生物安全等级为的转基因生物的受体生物,经类型的基因操作而得到的转基因生物,如果安全性增加到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不再产生不利影响的,则其安全等级为如果安全性虽有增加,但对人类工作结束后,应当定期向农业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与生产应用所在的行政区域内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验总结和生产计划与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每年月日以前提交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