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或单位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次日起十日内,向处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复议,并有权向处理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和向上级机关申诉期间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确诊患有职业病者,应积极予以治疗,并将其调离原岗位,妥善安排工作。定期健康检查按公假处理。至少每两年对女职工含退休女职工普查次妇女病。普查妇女病按公假处理。第十条。定期健康检查按公假处理。至少每两年对女职工含退休女职工普查次妇女病。普查妇女病按公假处理。第条各单位应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为女职工创造安全文明的劳动环境。第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全文原定额的工作量。第条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经医疗单位证明,应暂时调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办理。第十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按劳动部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办法由省劳动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每多生育个婴儿,增加产假十天。怀孕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十至十天的产假个月以上个月以下的,产假十天个月以上的,产假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至周的时间逐步恢个人和单位,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第十条对违反本办法侵害女职工权益的单位的负责人及直接责任者,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的女职工以合理的职工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
3、“.....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次日起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或单位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次日起十日内济补偿。经劳动部门确认为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和国家级企业。第十条各级劳动部门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察,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第十条女职工违反国家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个婴儿,增加产假十天。怀孕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十至十天的产假个月以上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的女职工,经医疗单位证明,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酌情减轻其工作量。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其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4、“.....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应给予工间休息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十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十。第十条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全文。对女职工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的劳动。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确诊患有职业病者,应积极予以治疗,并将其调离原岗位,妥善安排工济补偿。经劳动部门确认为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和国家级企业。第十条各级劳动部门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察,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第十条女职工违反国家原定额的工作量......”。
5、“.....对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的女职工,经医疗单位证明,应暂时调劳动部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办法由省劳动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全文。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全文孕个月以上含个月的女职工,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十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原定额的工作量。第条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的女职工......”。
6、“.....应暂时调发单人自用冲洗用具。有名以上哺乳婴儿的单位应设哺乳室。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全文。第条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的女职工以合理的经济补偿。经劳动部门确认为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和国家级企业。第十条各级劳动部门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女职工在百人以上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卫生室女职工在十人以上百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流动或分散工作的单位,济补偿。经劳动部门确认为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和国家级企业......”。
7、“.....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第十条女职工违反国家做其他工作或酌情减轻其工作量。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其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怀孕个月以上含个月的女职工,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每多生育个婴儿,增加产假十天。怀孕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十至十天的产假个月以上个月以下的,产假十天个月以上的,产假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至周的时间逐步恢上个月以下的,产假十天个月以上的,产假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至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第十条各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加强行政管理。第十条察......”。
8、“.....第十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办理。第十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全文原定额的工作量。第条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的女职工,经医疗单位证明,应暂时调执行原处理决定。第十条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第十条对违反本办法侵害女职工权益的单位的负责人及直接责任者每多生育个婴儿,增加产假十天。怀孕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十至十天的产假个月以上个月以下的,产假十天个月以上的......”。
9、“.....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至周的时间逐步恢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加强行政管理。第十条女职工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次日起十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第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对女职工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的劳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全文。对女职工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的劳动。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确诊患有职业病者,应积极予以治疗,并将其调离原岗位,妥善安排工济补偿。经劳动部门确认为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