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第步在市直机关实施,第步在县市区乡镇机关实施,整个实施工作按准备阶段组织和原则,依法办事。出台涉及公务员管理政策措施,不得违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并事先征求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公务员法实施的同时,中央省市印发的有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文件不再执行。对现行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等进行认真清理,视情况修改或废止市州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申报表‣,经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机构编制部门确认职能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各级人大政协审判检察各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比照上述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检查验收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结束后,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要组审批,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方可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因法律法规变更,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不再实行参照管理。经批准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要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要按照本方案及有关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湘潭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全文置职位,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公务员职务,要在规定的职务序列机关定方案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按照职务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学历资历等,结合职位要求确定职务晋升降低职务或调任转任及其他原因需要明确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拟任职务任职条件和程序职务层次职务名称比例等与公务员法和中发„‟号文件规定不符的,律按公务员法和中发„‟号文件和湘发„‟号文件规定规范。湘潭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全文。地区津补贴待省里出台文件后,结合全市实际再另行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审批工作应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从严掌握的原则,按照中发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原超机构规格和超职数配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要妥善安排,逐步消化。今后,各级机关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层次职务名称比例等与公务员法和中发„‟号文件规定不符的,律按公务员法和中发„‟号文件和湘发„‟号文件规定规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务人员。市直机关设置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县市区机关设置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乡镇机关设置科员办事员等非领导职务。市直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由市直各机关制定具体方案,填写湖南省市州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申报表‣,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县市区机关非领导职务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加强办公室力量,负责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公务员职务,要在规定的职务序列机关定方案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按照职务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设置,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填写湖南省县市区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申报表‣和湖南省县市区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汇总表‣。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原超机构规格和超职数配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要妥善安排,逐步消化。今后,各级机关非领导职务实施任务和步骤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各项管理制度。年重点要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入轨运行工作。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第步在市直机关实施,第步在县市区乡镇机关实施,整个实施工作按准备阶段组织潭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全文。市直部门的工作方案,由市直各部门制定,报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工作方案上报审批备案时,应附机构改革方案和相关机构编制职数等文件。实施范围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机关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中国共产党湘潭市各级机关湘潭市各级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入轨运行工作。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第步在市直机关实施,第步在县市区乡镇机关实施,整个实施工作按准备阶段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个阶段分步进行。原则上在春节以前完成。准备阶段。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等部门„‟号文件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和湘组„‟号和湘组„‟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按中央文件规定执行。对于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列入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都要重新进行设置,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填写湖南省县市区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申报表‣和湖南省县市区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汇总表‣。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原超机构规格和超职数配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要妥善安排,逐步消化。今后,各级机关非领导职务置职位,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公务员职务,要在规定的职务序列机关定方案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按照职务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学历资历等,结合职位要求确定职务晋升降低职务或调任转任及其他原因需要明确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拟任职务任职条件和程序填写湖南省市州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申报表‣,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县市区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填写湖南省县市区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申报表‣和湖南省县市区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汇总表‣。经市公务湘潭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全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湘潭市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湘潭市各级委员会机关湘潭市各级审判机关湘潭市各级检察机关湘潭市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上述机关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发„‟号文件中公务员范围规定确定。湘潭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全置职位,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公务员职务,要在规定的职务序列机关定方案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按照职务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学历资历等,结合职位要求确定职务晋升降低职务或调任转任及其他原因需要明确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拟任职务任职条件和程序法实施范围中国共产党湘潭市各级机关湘潭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湘潭市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湘潭市各级委员会机关湘潭市各级审判机关湘潭市各级检察机关湘潭市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上述机关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发„‟号文件中公务员范围规定确定。施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事,不得随意变通,乱开口子。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负责人组成的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实施公务员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市人事局。各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各单位要迅速成立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加强办公室力量,负责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实施范围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机关列入公务员设置,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填写湖南省县市区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申报表‣和湖南省县市区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汇总表‣。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原超机构规格和超职数配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要妥善安排,逐步消化。今后,各级机关非领导职务确定职务。对超出规定职数的,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达到规定的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职数。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在未消化完超配职数之前,不得擅自配备新的领导或非领导职务人员。实施任务和步骤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各项管理制度。年重点要做好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原超机构规格和超职数配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要妥善安排,逐步消化。今后,各级机关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层次职务名称比例等与公务员法和中发„‟号文件规定不符的,律按公务员法和中发„‟号文件和湘发„‟号文件规定规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织实施检查验收个阶段分步进行。原则上在春节以前完成。准备阶段。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实施公务员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市人事局。各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各单位要迅速成立实施公务员法工及时报告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顾全大局,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公务员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市直机关设置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县市区机关设置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乡镇机关设置科员办事员等非领导职务。市直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由市直各机关制定具体方案,湘潭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全文置职位,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公务员职务,要在规定的职务序列机关定方案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按照职务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学历资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