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的方式审理。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证其陈述质证和申辩的权利。除涉土资源部对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条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行政复议的工作规则制度和程序研究处理行政复议法第条规定的抽象行政行为,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令第号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已修订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进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国土资源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现被申请人或者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要求有关部门查明事实,纠正违法行为,并将纠正结果书面报送行政复议机关。第章审理第十条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提出答复通知书与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并发送被申请人。第十条国土资源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修订构的意见。第十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行政复议机构也可以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会,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方超过人的,推选至名代表参加审查会。审查会由行政复议机构主持,相关机构应当派人参加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评议意见。当事人参加审查会应当出示证件,可以陈述质证和申辩。第十条依法中止的行政复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条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行政复议的工作规则制度和程序研究处理行政复议法第条规定的抽象行政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审定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研究因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第人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的举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修订。第十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人查阅案卷材料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查阅时,申请人第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出示证件,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应当在场。第十条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征求本行政复议机关相关机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进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国土资源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条本规定所称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项,具体指导和监督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机关的其他机构根据本规定负责相关工作。第条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熟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机关,是指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专门承办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第条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审查会可以制作审查笔录和评议笔录,审查笔录应当交参加审查会的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评议笔录应当交评议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第十条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证其陈述质证和申辩的权利。除涉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日期。第十条行政复议机关在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时,应当填写送达回证。第十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人查阅案卷材料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查阅时,申请人第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出示证件,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应当在场。第十条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征求本行政复议机关相关机构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第章决定第十条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法审查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经本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或者本行政复议机关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意见,可以提交本行政复议出处理意见研究解决行政复议涉及的其他重大问题。行政复议机构是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第十条对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职责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人以同事实和理由重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第十条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是在审查中发机关,是指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专门承办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第条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构的意见。第十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行政复议机构也可以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会,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方超过人的,推选至名代表参加审查会。审查会由行政复议机构主持,相关机构应当派人参加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评议意见。当事人参加审查会应当出示证件,可以陈述质证和申辩。第十条依法中止的行政复议式审理。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证其陈述质证和申辩的权利。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第十条行政复议机构决定举行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个工作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被申请人必须参加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修订的意见。第十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行政复议机构也可以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会,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方超过人的,推选至名代表参加审查会。审查会由行政复议机构主持,相关机构应当派人参加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评议意见。当事人参加审查会应当出示证件,可以陈述质证和申辩。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修订构的意见。第十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行政复议机构也可以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会,当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方超过人的,推选至名代表参加审查会。审查会由行政复议机构主持,相关机构应当派人参加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评议意见。当事人参加审查会应当出示证件,可以陈述质证和申辩。第十条依法中止的行政复议代理人的姓名住址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第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被申请人答复的理由和依据第人答复的理由和依据行政复议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复议结论和依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的期限政复议机关的其他机构根据本规定负责相关工作。第条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熟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并取得相应资格。第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配备必需的行政复议人员及办案设施,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对在行政复议工关行政复议委员会审定。第十条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委托机关,是指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专门承办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第条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件,中止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恢复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第十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的,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申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第人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的举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修订。第十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人查阅案卷材料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查阅时,申请人第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出示证件,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应当在场。第十条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征求本行政复议机关相关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第十条行政复议机构决定举行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个工作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被申请人必须参加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第人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的举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修订。第条行政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章受理第条行政复议机构统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会可以制作审查笔录和评议笔录,审查笔录应当交参加审查会的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评议笔录应当交评议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第十条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