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是农村土地的承包方。第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机动地发包收入归机动地所有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或挪用。机动地权属关系不得改变,属于村组社所有的机动地,应当分别归村组社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第十条机动地的发包期限般为年,最长不得超过年。本条例实施前依法发包的机动地,承包期限超过本条例限定最高年限的有效承包合同,用途承包方式承包主体的范围承包期限起止时间以及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第十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十条乡镇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收费意后确定。荒经营期限般不超过年。第十条荒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开发经营,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开发经营。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分之以上成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全文经营权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农村土地是指乡镇村组社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十条乡镇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收费标准等事项,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人民政府确定。其收取的承包费,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管理,用于改善生产条件。第十条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机动地的发包方式应当采取招标或者公开协商。发包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的集体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全文。颁布单位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文号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保障承包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土地承经归还的不再返回。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乡村及其他单位占用集体土地的,应当退还暂不能退还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机动地承包收费标准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费用。已经造林的,收费标准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吉林省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实施以前,敬老院学校卫生院农科实验等公益事业占用集体土地和行政事业单位建办公用房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社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小组管理或者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管理。乡镇所有的集体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全文。机动地权属关系不得改变,属于村组社所有的机动地,应当分别归村组社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用集体土地的,可以继续使用。承包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承包土地的名称座落面积用途承包方式承包主体的范围承包期限起止时间以及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第十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第条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的发包方。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发包组社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小组发包,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行发包。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个人和单位是农村土地的承包方。第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农村土地是指乡镇村组社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依法用于农业的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和荒等其他土地。荒是指未开发利用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第条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村集体主协商公开公平公正兼顾国家集体个人者利益合理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承包程序合法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收回的承包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给新增人口,在此之前参照机动地管理。第十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十成员的村民会议分之以上成员或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确定。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机动地发包收入归机动地所有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或挪用。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全文。第十条荒开发经营方式收费标准等重大事项,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分之以上成员或者分之以上村民代表用集体土地的,可以继续使用。承包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承包土地的名称座落面积用途承包方式承包主体的范围承包期限起止时间以及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第十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经营权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农村土地是指乡镇村组社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负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社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小组管理或者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管理。乡镇所有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全文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属于组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归组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属于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归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第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遵循下列原则坚持民主协商公开公平公正兼顾国家集体个人者利益合理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承包程序合法遵守有关法律法经营权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农村土地是指乡镇村组社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常委会文号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保障承包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承包收费标准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费用。已经造林的,收费标准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吉林省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实施以前,敬老院学校卫生院农科实验等公益事业占用集体土地和行政事业单位建办公用房占用集体土地的,可以继续使用。第条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的发包方。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合同鉴证。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转让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发包方应当在日内将书面意见送达申请人,逾期未送达的,视为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应当在日内报发包方备案。颁布单位吉林省人用集体土地的,可以继续使用。承包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承包土地的名称座落面积用途承包方式承包主体的范围承包期限起止时间以及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第十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林地草地,以及依法用于农业的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和荒等其他土地。荒是指未开发利用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第条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属于组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归组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属于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归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第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遵循下列原则坚持民的集体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全文。颁布单位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文号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保障承包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土地承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予以确认。第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负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社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小组发包,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行发包。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个人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