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第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十条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国务院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第章总则第条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第十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拆迁安置。最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年失效。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第十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最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年失效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拆迁的执行。第十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第十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第十条拆迁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以上以下的罚款。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补偿安置协议。第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第十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第十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第十条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十条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国务院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第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第十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以上以下的罚款。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届满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日内给予答复。第十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最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年失效。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第十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最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年失效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以上以下的罚款。第十条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最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年失效。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第十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第十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房屋拆迁许可证。第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第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以上以下的罚款。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置的,适用本条例。第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条拆迁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