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时应当制定相关业务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库司备案。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颁布单位财政部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财政部代理发行年地方政票面利率当前计息年度实际天数逾期天数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招标日,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财政部组织发行招投标的日期。缴款日,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承销团成员将认购地方债资金缴入规定的国家金付息日等内容。第条财政部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指派地方政府观察员现场观察招投标过程。第条招投标结束后,财政部通过财政部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政部国库司。第十条财政部确认中央财政专户足额收到地方财政部门缴纳的发行费后......”。
2、“.....财政部不迟于缴款日后个工作日代为办理发行费拨付若承销团成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发行款,财政部不迟于收到地方财政部门,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地方债开始在交易场所上市流通的日期。还本付息日,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投资者应当收到本金或利息的日期。第十条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相关工作,同时应当制定缴款日后个工作日足额将发行费缴入财政部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往来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专户,并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报告发行费缴纳情况。地方财政部门因故不能按时缴纳发行费的,应及时报告十条规定,未按时向相关机构支付地方债发行费应付本息等资金的,按逾期支付额和逾期天数,以当期债券票面利率的两倍折成日息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逾期支付额票面利率当前计息年度实际天数逾期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是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承担按期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责任,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代为办理还本付息和拨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年地方数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招标日,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财政部组织发行招投标的日期。缴款日,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承销团成员将认购地方债资金缴入规定的国家金库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库的日期。上市地方财政部门未按时足额向中央财政专户缴纳发行费的,财政部采取中央财政垫付方式代为办理发行费拨付。第十条地方债于上市日起,按规定在交易场所上市流通。第章地方债的还本付息第十条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于规定时间将还本付息资金足额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往来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专户,并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报告发行费缴纳情况。地方财政部门因故不能按时缴纳发行费的,应及时报告财政部国库司......”。
4、“.....国债登记公司证券登记公司应按时拨付还本付息资金,确保还本付息资金于还本付息日足额划至各债券持有人账户。第十条地方财政部门未按时足额向中央财政专户缴纳还本付息资金的,财政部采取中央关业务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库司备案。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条财政部不迟于每期地方债招标日前个工作日,通过财政部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地方债发行文件。发行文件包括债券招标日发行日缴款日上市日还数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招标日,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财政部组织发行招投标的日期。缴款日,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承销团成员将认购地方债资金缴入规定的国家金库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库的日期。上市政部国库司。第十条财政部确认中央财政专户足额收到地方财政部门缴纳的发行费后......”。
5、“.....财政部不迟于缴款日后个工作日代为办理发行费拨付若承销团成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发行款,财政部不迟于收到地方财政部门中央财政专户。财政部按照有关规定代为办理地方债还本付息。第十条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除代为收取向承销团成员支付的发行费,不向地方政府收取其他费用。年年年期地方债发行费分别为发行面值的。第十条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不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后,若承销团成员已足额缴纳发行款,财政部不迟于缴款日后个工作日代为办理发行费拨付若承销团成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发行款,财政部不迟于收到地方财政部门确认该承销团成员发行款和逾期违约金足额入库报告后个工作日代为办理发行费拨政部国库司。第十条财政部确认中央财政专户足额收到地方财政部门缴纳的发行费后,若承销团成员已足额缴纳发行款,财政部不迟于缴款日后个工作日代为办理发行费拨付若承销团成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发行款......”。
6、“.....除代为收取向承销团成员支付的发行费,不向地方政府收取其他费用。年年年期地方债发行费分别为发行面值的。第十条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不迟于缴款日后个工作日足额将发行费缴入财政部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财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年地方债期限为年年年,利息按年支付,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场所上市流通。第条地方债发行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债券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行额度。政垫付方式代为办理地方债还本付息。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各相关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财政部负责对发行地方债各相关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第十条财政部代数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招标日,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财政部组织发行招投标的日期。缴款日......”。
7、“.....上市认该承销团成员发行款和逾期违约金足额入库报告后个工作日代为办理发行费拨付。第十条财政部应当不迟于还本付息日前个工作日将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划至国债登记公司账户。国债登记公司应当于还本付息日前第个工作日日终前将证券交易所市缴款日后个工作日足额将发行费缴入财政部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往来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专户,并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报告发行费缴纳情况。地方财政部门因故不能按时缴纳发行费的,应及时报告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财政部按照有关规定代为办理地方债还本付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颁布单位财政部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财政部代理发行年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管理......”。
8、“.....财政部采取中央财政垫付方式代为办理发行费拨付。第十条地方债于上市日起,按规定在交易场所上市流通。第章地方债的还本付息第十条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于规定时间将还本付息资金足额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政部国库司。第十条财政部确认中央财政专户足额收到地方财政部门缴纳的发行费后,若承销团成员已足额缴纳发行款,财政部不迟于缴款日后个工作日代为办理发行费拨付若承销团成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发行款,财政部不迟于收到地方财政部门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债,是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承担按期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责任,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代为办理还本付息和拨付发行缴款日后个工作日足额将发行费缴入财政部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往来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专户......”。
9、“.....地方财政部门因故不能按时缴纳发行费的,应及时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库的日期。上市日,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地方债开始在交易场所上市流通的日期。还本付息日,是指地方债发行文件规定的投资者应当收到本金或利息的日期。第十条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券发行兑付办法。第十条财政部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条规定,未按时向相关机构支付地方债发行费应付本息等资金的,按逾期支付额和逾期天数,以当期债券票面利率的两倍折成日息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逾期支付关业务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库司备案。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条财政部不迟于每期地方债招标日前个工作日,通过财政部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地方债发行文件。发行文件包括债券招标日发行日缴款日上市日还数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招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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