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金申请给付手续同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第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外定,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第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第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
2、“.....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 资料。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可以免交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 。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第条投保范围凡十至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第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外定......”。
3、“.....填写免交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保险合同及最近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为监护人,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书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投或其监护人作为免交保险费的申请人,填写免交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保险合同及最近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为监护人......”。
4、“.....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百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第条保险合同构成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第十条保险金申请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保险合同及最近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按第条第款规定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的,保险金申请给付手续同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5、“.....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监人书面同意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致迟延的除外。第十条欠款扣除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须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第十条可转换权益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第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第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半年交保险费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
6、“.....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百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第条保险合同构成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资料。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可以免交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 。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保险合同及最近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7、“.....由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 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致迟延的除外。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 资料。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可以免交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 。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第十条住所或地址变更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
8、“.....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百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于被保险人年满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或以后任年的生效对应日,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但其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本公司将按转换之日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第十条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9、“.....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百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第条保险合同构成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有受益权。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监人书面同意。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作为免交保险费的申请人,填写免交保险费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保险合同及最近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为监护人,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书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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