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条投保范围凡十至十周岁身体健康者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投保人已交足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第十条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在本合同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博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上述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条第款保险责任。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人寿保险公司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百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2、“.....本公司不负第条第款保险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第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第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
3、“.....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监人书面同意。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百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第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年内自杀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感染艾滋病病毒呈阳性或患艾滋病期间......”。
4、“.....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十日为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参考文本第条保险合同构成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第条投保范围凡十至十周岁身体健康者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办理减额交清后......”。
5、“.....第条第款所述的保险费变更为办理减额交清时本合同的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被保险人在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中止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十日为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第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第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6、“.....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监人书面同意。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第十条保险事故通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第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7、“.....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条第款所述的保险费变更为办理减额交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余额。第十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投保人被金价值余额。第十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8、“.....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中止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十日为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投保人已交足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第十条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
9、“.....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监人书面同意。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第条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条第款保险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故意犯罪拒捕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人寿保险公司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律师审定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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