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章火灾扑救第十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和校园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十条失火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贵港职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打印版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第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安全副院长担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第条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安全常识。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条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第条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与学校防火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章火灾扑救第十照消防安全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第十条在学校公共场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和校园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十条失火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确定本部门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针对本部门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第章火灾预防第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和具有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者旦发生火灾可能造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场所或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第条生产储存运输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第条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第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安全副院长担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维修等做出规划,提出专项经费预算。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既是学校防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防火安全办公室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规定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制定消报告。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贵港职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打印版。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第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和校园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十条失火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确定本部门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针对本部门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第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安全副院长担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第条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第十条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贵港职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打印版。贵港职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贵港职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打印版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第条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条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第条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第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安全副院长担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第条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贵港职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条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防安全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到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危险品库房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危险品库房必须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爆消防设施和器材。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第十条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必须报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新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学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向有火灾火险隐患的单位发出火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设置配备更换维修提出意见,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建立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消防安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和校园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十条失火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确定本部门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针对本部门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条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第条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就改进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配备更换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条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第条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到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危险品库房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危险品库房必须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爆消防设施和器材。非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