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决议体系有着很重大的影响。结论反恐决议中的定向制裁措施是安理会为了消除大规模制裁的不利后果而推出的新措施,在当今的国际舞台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其带有定的准司法性质,所以还是存在很多争议的。对反恐决议合法性的质疑,以及各国在实施决议上的政治意愿不同,再加上历史传统及国情的不同,这些问题都使有经过各国在国内实施才能真正发生作用。从实践上说,国际法在国内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统。以条约为例,就国际法层面而言,长期以来,国际法只要求缔约国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并不具体规定缔约国采取什么样的履行义务方式就国内法层面而言,实施途径大致可以分成两类类是在原则上做出规定,将条约作为国内法的部分在国内法律秩序中直接予以适用,而不需要制定新的国内法。这种方式也被称为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决议实施问题研究论文原稿这个问题,在当今国际社会的现实图景下,还是任重道远的......”。
2、“.....安理会应该首先在决议中对相关问题特别是关键术语做出界定,从而防止各国在理解上出现歧义。它有别于大规模的制裁,自年在对安哥拉反政府武装的制裁决议中得以适用以来,这种制裁方式逐渐以其灵活性副作用小等特点而得到认可,并基本取代了大规模制裁措施。当然,定向制裁措施也并非完美,其常中新出现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在实践中尚存在很多争议,特别是各国在决议实施中路径不以及决议本身存在缺陷等。然而,安理会决议仍然是具有拘束力的,是应该被遵守的。所以,我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负责任的大国,应该对这问题加以重视,积极借鉴他国立法和实践经验,完善国内立法,并推动国际法治的发展。参考文献邵沙平国际法专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联合国安展出套决议实施指南。这样,才能对各个国家形成指导性的规范,以避免各行其是的现象出现。对于我国来说,目前......”。
3、“.....这路径只是在没有相关立法情况下的权宜之计。因为,外交部是否是適格的决议实施主体以及外交部文件的效力都可以被质疑。况且,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我国有必要在遵守决议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而目前对各国执行措施的检视将决议中设定的义务纳入国内法体系中是实施决议的重要前提,但却并不能保障实施的顺利进行。事实上,执行问题是个更加复杂的问题,因为它还牵涉了国内司法机关和执行机关的相关活动。正如反恐委员会主席抱怨的那样,国家常常只是批准反恐公约,却并未通过适当的措施来执行它们。对安理会决议的实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尽管在英国加拿大等国的报告中提到了令人惊讶有对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定义,而各国对这问题的理解不同,所以造成了各国立法也大相径庭。这样的不统将对决议的有效实施造成根本的障碍。举例来说,比利时决定对本国立法不加以修改或者补充......”。
4、“.....但是,反恐委员会主席就此指出,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行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实施,而并不定都通过洗钱的方式。在综合名单的问题上的实施问题上,各国都有不同的做法,更不用提安理会决议。其次,各国的国情不同。比如,在立法上,有的国家已经有了有关反洗钱反资助恐怖主义的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在执行上,有的国家对打击恐怖主义活动颇有经验,而且国内民众也支持进行此类活动。而有的国家方面对打击恐怖主义毫无经验,另方面国内民众又对美国主导的反恐战争强烈反感,国家虽然在反恐的大趋势下对定向制裁决议表示支持名单,即综合名单自动成为国内法的部分。绝大多数国家还是选择通过颁布政府命令的方式使之在国内法上生效,还有些国家根本不认为有必要纳入综合名单,比如几内亚认为名单仅是通知各国政府要进行相关法律行动的事实说明......”。
5、“.....而非对指定的个人或实体采取特别措施,所以,综合名单不具有成为国内法的资格。反恐决议实施问题的根源探析如但却基本没有提供执行措施的相关信息。为什么各国在执行中存在问题呢主要原因是,在大多数国家,资产冻结措施定是要在法院做出有罪判决后才能实施。针对这个理由,反恐委员会指出,如果让国内司法介入到安理会决议的执行中,等于赋予国内法院的法官以对安理会决议的否决权。事实上,在决议实施中出现的最大问题是,号决议体系中没有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也没有对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定义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决议实施问题研究论文原稿,只有极少数国家自动纳入了名单,即综合名单自动成为国内法的部分。绝大多数国家还是选择通过颁布政府命令的方式使之在国内法上生效,还有些国家根本不认为有必要纳入综合名单,比如几内亚认为名单仅是通知各国政府要进行相关法律行动的事实说明......”。
6、“.....而非对指定的个人或实体采取特别措施,所以,综合名单不具有成为国内法的资格。还会带来自相矛盾和混乱的实施后果。最后,安理会对决议的实施没有监督权导致会员国在实施中各行其是。显然,在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仅凭国家提交些书面报告显然是没有用的。既没有指导,也没有任何的纠正,国家在实施中出现不同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决议实施问题研究论文原稿。事实上,在决议实施中出现的最大问题是,号决议体系中没有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也没,特别是各国在决议实施中路径不以及决议本身存在缺陷等。然而,安理会决议仍然是具有拘束力的,是应该被遵守的。所以,我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负责任的大国,应该对这问题加以重视,积极借鉴他国立法和实践经验,完善国内立法,并推动国际法治的发展。参考文献邵沙平国际法专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决议实施问题研究论文原稿......”。
7、“.....却在实施中犹犹豫豫。因此,如何保证联合国全部会员国参加到安理会做出相关决议的过程中,并达成政治共识是个重要的问题。再次,安理会决议对相关问题没有下定义,如恐怖主义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这就可能造成各国在实施决议中扩大或缩小恐怖主义活动的范围。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安理会通过了太多的决议来保证实施,但是,规范的增多并不代表着能达到致的执行后果,相反,规范的泛滥上文所述,安理会反恐决议的实施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国际社会的分散特征有很大的关系,还与国家力量和资源不同有关,而且也是在真正实施决议方面的政治意愿不足的体现。对各种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可发现问题的根源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国际法在国内的实施路径不统国际法在国内的实施路径不统首先是各国在实施国际法上的不同传统造成的,即使是在条约和国际习惯等传统国际法渊源,而各国对这问题的理解不同,所以造成了各国立法也大相径庭......”。
8、“.....举例来说,比利时决定对本国立法不加以修改或者补充,因为其认为国内现行的反洗钱立法包含了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行为。但是,反恐委员会主席就此指出,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行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实施,而并不定都通过洗钱的方式。在综合名单的问题上,只有极少数国家自动纳入了视将决议中设定的义务纳入国内法体系中是实施决议的重要前提,但却并不能保障实施的顺利进行。事实上,执行问题是个更加复杂的问题,因为它还牵涉了国内司法机关和执行机关的相关活动。正如反恐委员会主席抱怨的那样,国家常常只是批准反恐公约,却并未通过适当的措施来执行它们。对安理会决议的实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尽管在英国加拿大等国的报告中提到了令人惊讶的资产冻结的数目,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决议实施问题研究论文原稿界各主要国家对安理会决议实施问题有相关立法......”。
9、“.....特别是定向制裁的决议,香港地区就会依照该条例通过专门的规例建立制裁机制。为此,我国应该参照相关国家的立法和实施实践,在国内确立安理会制裁决议实施的立法和机制。总之,安理会反恐决议的实施问题是国际法中新出现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在实践中尚存在很多争议得各国在决议实施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而要想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在当今国际社会的现实图景下,还是任重道远的。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决议实施的不畅,安理会应该首先在决议中对相关问题特别是关键术语做出界定,从而防止各国在理解上出现歧义。另外,安理会也应该总结各国在决议实施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并根据良好的实施机制和经验发展出套决议实施指南。这样,才能对各个国家形成指导性的规范纳入。另类是制定新的国际法,赋予条约规则以国内法效力,使条约规则在国内予以适用。这种方式被称为转化。在安理会决议的实施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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