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法院的审判过程予以监督并在必要时提出纠正意见,由此出庭检察官身兼支持公诉和法律监督两个角色。从监督的基本含义来看,监督者需要保持中立和超然,这就要求监督者的基本立场应与诉讼参与者分开,以此来保证监督者的公正性。所以,有学者认为,在激烈的对抗式庭审中,作为公诉方,检察官与辩护方相对抗,作为监督者则又要以中立超脱的姿态行使检察监督权,检察官在法庭上的这种角色的不停转换,是有定困难的。因此,从原则上讲,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对刑事审判的监督与其同时作为公诉机关的地位是相冲突的。论公诉权与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关系论文原稿。笔者同意第种观点,根据宪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应当行使监督的权力,这种监督的权力通过刑事公诉的途径行使,既节省诉讼成本,又科学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参与整个刑事审判过程的正是公诉部门,其是对刑事审判程序及内容最为熟知的部门。当然在审判方式改革后的今天,通过由公诉部门代表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也存在些弊端,需要加以完善。而第种观点有很大的局限性,不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在精简机构的呼声日益高涨司法资源相对匮乏的我国,再新设个专司刑事审判监督的部门,不仅造成机构臃肿,而且增加诉讼成本浪费司法资源。此外,由于出席法庭的审判监督人员与公诉人同属于个检察机关,容易让人产生审判监督人员和公诉人同属于控方的错觉,从而造成控辩更加不平衡的感觉。第种观点虽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持控辩平衡保持法官的中立,但在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法官对庭审程序并不重视的情况下,废除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这样将出现监督的真空,无法保障审判的客观公正性,而且对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救济将更加困难。且该种观点与我国宪法的规定也是相抵触的。摘要本文从公诉权和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关系界定入手,深入分析公诉权与审判监督权统行使的利与弊,在此基础上,提出通过增加出庭公诉人的方式实现公诉权与审判监督权统行使的合理模式。笔者同意第种观点,根据宪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应当行使监督的权力,这种监督的权力通过刑事公诉的途径行使,既节省诉讼成本,又科学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参与整个刑事审判过程的正是公诉部门,其是对刑事审判程序及内容最为熟知的部门。当然在审判方式改革后的今天,通过由公诉部门代表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也存在些弊端,需要加以完善。而第种观点有很大的局限性,不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在精简机构的呼声日益高涨司法资源相对匮乏的我国,再新设个专司刑事审判监督的部门,不仅造成机构臃肿,而且增加诉讼成本浪费司法资源。此外,由于出席法庭的审判监督人员与公诉人同属于个检察机关,容易让人产生审判监督人员和公诉人同属于控方的错觉,从而造成控辩更加不平衡的感觉。第种观点虽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持控辩平衡保持法官的中立,但在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法官对庭审程序并不重视的情况下,废除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这样将出现监督的真空,无法保障审判的客观公正性,而且对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救济将更加困难。且该种观点与我国宪法的规定也是相抵触的。论公诉权与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关系论文原稿。公诉权与刑事审判监督权统行使的弊与利公诉权与刑事审判监督权统行使有定的弊端,表现在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中作为提起公诉的方,在对抗式庭审模式确立之后,按照举证规则的要求,出庭检察官在法庭上必须投入到举证质证和辩论中去,即要承担公诉人的诉讼义务另方面,出庭检察官又具有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应对法院的审判过程予以监督并在必要时提出纠正意见,由此出庭检察官身兼支持公诉和法律监督两个角色。从监督的基本含义来看,监督者需要保持中立和超然,这就要求监督者的基本立场应与诉讼参与者分开,以此来保证监督者的公正性。所以,有学者认为,在激烈的对抗式庭审中,作为公诉方,检察官与辩护方相对抗,作为监督者则又要以中立超脱的姿态行使检察监督权,检察官在法庭上的这种角色的不停转换,是有定困难的。因此,从原则上讲,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对刑事审判的监督与其同时作为公诉机关的地位是相冲突的。虽然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和依据,但公诉权与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在我国刑事理论理论界仍然存有很大争议。目前主要有种观点。我国公诉权与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关系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也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享有对刑事诉讼进行监督的权力,刑事审判活动作为刑事诉讼的环节之,检察机关当然具有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的权力。论公诉权与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关系论文原稿。第,废除说,即主张废除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权,实行检察机关当事人化。我国公诉权与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关系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也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享有对刑事诉讼进行监督的权力,刑事审判活动作为刑事诉讼的环节之,检察机关当然具有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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