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还涉及更深层次的问题。前述宪法规定在相关法律中得到具体保障教育法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条第款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高等教育法第条第款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有观点认为在宪法第条中规定的平等权和第条中规定的受教育权样,也是项独立的实体权利。本文不接受这样的观点。脱摘要本文指出分省配额招生制度作为我国目前最主要的大学本科招生制度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对考生进行没有充分根据的事前区分,使不同地区的考生因为其所处地域的不同而在高考招生中受到明显不合理的区别对待,因此侵犯了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关键词分省配额招生制度合法性平等权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制度与问题分省配额招生制度概述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第条的规定,我国高校拥有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的自主权。招生来源计划分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招生计划两部分......”。
2、“.....指跨省招生的高校在各省区之间分配自己的生源名额并这点,是因为宪法的可诉性在我国还存有争论,且缺乏相应的宪政审查机构,受教育权和平等原则在法律中得到规定,使我们得以绕开宪法的可诉性这制度瓶颈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页焦洪昌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律平等的再认识中国法学第页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页周洪宇教授虽然反对分省配额的不合理差距,却把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和古代科举名额的地域配臵作了比附,这种不恰当的比附把高考招生几乎等同于中国古代的科举选官制度,从而忽视了分省配额中的权利问题。周洪宇高校招生指标改革的原则思路方法与步骤湖北招生考试第期第页加强宏观调控实现优录取相冲突,也无法摆脱吃大锅饭的嫌疑按考生比例配额存在同样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可能并不在于分省配额依什么标准制定,而在于分省配额制度本身的存在,既然成绩才是高等学校招生的合法依据,高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机构是否可以通过制定分省配额来影响考生的成绩在高校录取中实际所能发挥的作用呢从平等保护的角度来说,无论考生报考哪所部属院校,成绩对于他们进入该校都应具有差不多相同的价值......”。
3、“.....才具有同等意义,旦从所报考的学校的角度出发,成绩相当的考生仅因为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区,他们的成绩所能发挥的作用就大不相同。因此,项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授权而行使教育行政职能,这就要求高校在这些领域内活动时受行政法律规范的制约。参加高考的考生,是高校这法律授权行使教育行政职能者的相对方,即行政相对人,应该享有知情权。更何况,高校如何制定自己的分省配额,直接影响着各地考生的受教育权。在这点上,部属高校分省招生计划上的偏差是最受公众质疑域的不同而在高考招生中受到明显不合理的区别对待,因此侵犯了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分省配额制度违反平等保护原则,对考生进行没有充分根据的事前区分,才是前面的问题存在的根划的自主权。招生来源计划分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招生计划两部分,前者是各高校在本校各专业间分配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名额后者即分省招生配额,指跨省招生的高校在各省区之间分配自己的生源名额并将其分配到在该省招生的具体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完全反映在分省招生计划当中。由此,在探讨高考地域歧视问题时,分省配额招生就成了高考配额招生的同义词......”。
4、“.....结语综合前面所做的分析,我们看到高考地域歧视在我国确实存在,因为目前的分省配额招生制度仅仅基于考生籍贯的不同,以不合理且和高等教育的目标无关的标准区别对待来自不同地域的考生,从而侵排招生来源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不涉及分省配额问题,因此按前述社会发展的需要等标准编制并不存在很大问题,且即使存在,那也和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关联不大。但前述标准能否作为分省招生计划,即分省配额的标准,却很成问题。高考招生应该是且长期以来被认为是项成绩面前人人平等的制度。因此,直接体现个人能力的考试成绩作为录取标准,其可取性及合法性不容质疑。而社会发展需要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和个人能力不相关的因素,并不能作为对不同省份的考生做出区别对待的合理理由。因此,教育部规定违反教育法第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及高等教育法第条中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浅析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分省配额招生制论文原稿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条第款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高等教育法第条第款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5、“.....也是项独立的实体权利。本文不接受这样的观点。脱离具体权利而谈平等权是没有意义的,平等是项宪法原则,是有实体内容的具体权利的种保障形式,只能和具体权利相结合主张宪法或者法律的平等保护,没有超越实体权利而抽象存在的余地。因此,下面对平等权的探讨仅将其作为实体权利的种保护形式。分省配额招生的解读。公民接受高等教育是明文规定于我国宪法,且在高等教相关的因素都不能作为对权利主体做出区别对待的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关于分省配额的制定标准规定为高等学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不涉及分省配额问题,因此按前述社会发展的需要等标准编制并不存在很大问题,且即使存在,那也和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关联不大。从前述分析来看,我国地方政府是否可以通过部属高校来减免本地生学费,还是有待商榷的。对学生素质论的分析。没有充足理由支的权利的规定所提供的平等保护。部属高校地方化......”。
6、“.....以达到减轻医护人员劳动量减少对病人的干扰的目的,而借助于机器代替人工也自然会得到减轻医护人员劳动量减少对病人的干扰的目的。因此,本申请既没有给现有的仪器和技术的性能带来改进,也没有给其构成或功能带来任何技术上的改变。该系统用以减轻医护人员劳动量减少对病人的干扰,所获得的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而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第款的有关技术方案的规定检测及数据采集和储存,还具有输液报警提示功能,有效地减轻病人被干扰程度医护人员的劳动量。在判断客体可专利性问题时,对于该解决方案而言,首先可以确定该解决方案不属于审查指南所列的种情况之,也不属于从上述种情况中所抽象出来的思想范畴,并且由于技术特征的存在而不能用中国专利法第条第款第项所述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来排除客体,那么对于判断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第款有关技术方案的定义,就要从包括技术问计算机软件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分析论文原稿护的客体。总结在目前的法律和审查框架之下,在分析了实际案例之后,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已经水落石出,也就是......”。
7、“.....利用和实施了现有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来解决该领域的些实际问题,从而减少人工的付出和提高事务效率,但并未对计算机硬件和或技术本身进行改进的此类情况,其解决的问题和得到的相应效果是否属于技术范畴,从而是否能够得到中国专利服务器模式以及之间的网络通信技术的情况下,该解决方案实质上就是利用已成为现有技术的终端服务器模式以及网络通信技术通过银行支付进行交易票据。但是以上内容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能够有效地进行票据交易,而这种票据交易是种非技术性的商业活动规则,其解决的问题和所达到的效果都是非技术性的。由此可知,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内容利用现有的计算机设备和技术来实现非技术性的商业活动规则,该内容实际上是利用已有的技术手段来票务数据库记载有售票类型售票期限已售出数销售价格剩余票数等数据。本发明的多功能售票系统,无需售票员值守,可设定多种销售形式销售多种不同类型的票证可采用现金银行卡等多种手段进行支付。同样在判断客体可专利性问题时,按照上述思路,对于该解决方案而言,同样需要判断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第款有关技术方案的定义......”。
8、“.....种观点认为,该系统具体包括了票根据中国专利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如果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种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者计算机程序本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则该权利要求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如果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之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仅仅涉及种算法或者数学计算规则,或者程序本身,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除了上述情形之外,如果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高校地方化辩护的投资共建论和学生素质论除同样存在上述以不合理不相关的标准对不同地域的考生做出区别对待的问题外,还涉及更深层次的问题。前述宪法规定在相关法律中得到具体保障教育法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条第款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高等教育法第条第款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有观点认为在宪法第条中规定的平等权和第条中规定的受教育权样,也是项独立的实体权利......”。
9、“.....脱摘要本文指出分省配额招生制度作为我国目前最主要的大学本科招生制度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对考生进行没有充分根据的事前区分,使不同地区的考生因为其所处地域的不同而在高考招生中受到明显不合理的区别对待,因此侵犯了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关键词分省配额招生制度合法性平等权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制度与问题分省配额招生制度概述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第条的规定,我国高校拥有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的自主权。招生来源计划分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招生计划两部分,前者是各高校在本校各专业间分配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名额后者即分省招生配额,指跨省招生的高校在各省区之间分配自己的生源名额并这点,是因为宪法的可诉性在我国还存有争论,且缺乏相应的宪政审查机构,受教育权和平等原则在法律中得到规定,使我们得以绕开宪法的可诉性这制度瓶颈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页焦洪昌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律平等的再认识中国法学第页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页周洪宇教授虽然反对分省配额的不合理差距,却把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和古代科举名额的地域配臵作了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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