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文库

返回

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稿) 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稿)

格式:word 上传:2025-12-14 00:39:33
并符合公司法第百十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稿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分之以上通过股东会会议决议解散公司。由此可以看出,公司法条的增加是侧重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稿。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及分析我国年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的判决解散,年后公司法第条增加了公司判决解散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的规定也是同样的情况,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的约定,在普遍的资本多数决的情况下,达到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完全可以通过任何股东大会决议。这条司法解释的前项的列举完全忽略了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即享参考文献张雁飞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华东政法大学,赵胜股东司法解散公司之诉研究苏州大学,郑重论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中央民族大学,。这条司法解释将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稿。本文所谈的小股东主要是指拥有分之及以下表决权的小股东,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小股东解散公司诉讼的实务中更多的应该属于第种情形,在小股东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时,应当允许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因原因的不同司章程有特别的约定,在普遍的资本多数决的情况下,达到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完全可以通过任何股东大会决议。这条司法解释的前项的列举完全忽略了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即享有请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权利,即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这条司法解释将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进行了具体實施的法释号公司法司法解释第条第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百十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稿以分为两类任意解散强制解散。本文所谈的小股东主要是指拥有分之及以下表决权的小股东,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小股东解散公司诉讼的实务中更多的应该属于第种情形,在小股东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时,应当允许解散公文原稿。参考文献张雁飞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华东政法大学,赵胜股东司法解散公司之诉研究苏州大学,郑重论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中央民族大学,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司。根据公司法第条,条,条及条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分之以上通过股东会会议决议解散公司。由此可以看出,公司法条使享有百分之十的表决权的股东请求解散公司时也不会符合上诉条款的前项规定。因此只能将持有表决权分之及以下的小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况归位到该司法解释条款的第项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的列举,但是仔细分析,上述法条第项及结合公司法第条条及条的规定,笔者发现持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顾小股东的利益,单方面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完全是可行的,第项第项的规定也是同样的情况,除非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的增加是侧重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小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可以通过判决解散的方式要求解散公司。年月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稿司的判决解散,年后公司法第条增加了公司判决解散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心,这样的状况使小股东的投资利益不能实现,应允许受害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所以在解散公司中应当把它作为事由之。实践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压迫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大股东不合理地结束对小股东的雇佣利用对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时,小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可以通过判决解散的方式要求解散公司。年月日實施的法释号公司法司法解释第条第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提起解散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第条,条,条及条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有请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权利,即使享有百分之十的表决权的股东请求解散公司时也不会符合上诉条款的前项规定。因此只能将持有表决权分之及以下的小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况归位到该司法解释条款的第项从小股东利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进行了具体的列举,但是仔细分析,上述法条第项及结合公司法第条条及条的规定,笔者发现持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顾小股东的利益,单方面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完全是可行的,第项第
下一篇
温馨提示:手指轻点页面,可唤醒全屏阅读模式,左右滑动可以翻页。
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稿).doc预览图(1)
1 页 / 共 4
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稿).doc预览图(2)
2 页 / 共 4
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稿).doc预览图(3)
3 页 / 共 4
从小股东利益的视角谈公司解散诉讼实务(论文原稿).doc预览图(4)
4 页 / 共 4
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电脑下载 投诉举报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

  • Hi,我是你的文档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内容哟
DOC PPT RAR 精品 全部
小贴士:
  • 🔯 当前文档为word文档,建议你点击DOC查看当前文档的相似文档。
  • ⭐ 查询的内容是以当前文档的标题进行精准匹配找到的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顶部的搜索输入框输入关健词进行。
帮帮文库
换一批

搜索

客服

足迹

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