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第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第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2、“.....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第章安全管理职责第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第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3、“.....第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第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第十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4、“.....提出具体预防要求。第十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第十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配臵紧急照明装臵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5、“.....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第十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臵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6、“.....第十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臵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第十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臵于实验室显著位臵。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7、“.....购臵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第十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
8、“.....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第十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年内任记分周期没有记满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第章日常安全管理第十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
9、“.....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第十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第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第十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第十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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