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文库

返回

【终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论文图纸】 【终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论文图纸】

格式:RAR 上传:2025-08-10 07:03:09
人知情时是恶意不当得利,但是,当我们认真考虑下不当得利制度的历史演进,就不难发现,恶意不当得利制度在我国不具有实际存在的法律意义。所以,为不当得利。因此,我国民法既有理论认为不当得利本质上是种利益,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只要存在不当得利这事实,不论当事人意志如何,均应产生不当得利之债。我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我国法律中关于不当得利制度的规定我国涉及不当得利制度的现行规定仅有两个条文民法通则第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条,但都未提到不当得利有善意和恶意之分,把不当得利划分为善意和恶意是民法学界在引进西方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我国民法通则第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确认,承包经营权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转包或者承包的无效,这些足以说明我国法律不采用物权行为的无因性说,而更注重于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我国既然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为了保持民法理论体系内部的协调,应否认恶意不当得利的存在。可能有人认为,只有我们全盘接受德国法系的民法理论,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恶意不当得利就具备了存在的前提。这虽不失为解决问题的种方法,但我们应认识到,由于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已引起了不少弊端,最突出的表现在,依照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理论,物权行为的成立或效力应就本身加以判断,不因债权行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受影响。买卖契约即责权行为即使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对物权行为没有影响,买受人仍取得所有权,出卖人即所有权人只能以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其地位由物之所有人降至为普通债权人,甚至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严重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平正义原则。德国法系的台湾地区,也有不少学者主张否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我认为,恶意不当得利制度与承认物权权利的取得占有的取得财产权利的扩张及效力的增强财产权利限制的消除。其二为财产利益的消极增加,即财产利益本应减少而没有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客观上仍然可以归结为利益的增加。具体表现形式有本应承担的债务而不再承担或减少负担应支出的费用没有支出或减少支出本应设定的权利限制而没有设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若受益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如事前预谋项利益或者受益后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该项利益的,则可能单独构成侵权或者构成侵权与不当得利竞合若受益人因主观上的过失,或由于疏忽大意而误将他人财物认为是自己的而处分之,也需根据具体情况做分析,但始终会在侵权或侵权与不当得利竞合的范围内。若受益人因偶然性非主观事件而获得利益,则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不当得利不以受益人主观过错为必要。.必须他方受到损失若无他方的损失,虽有方得利,也不发生利益返还,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所谓他方受到损失,指因定的法律事实而使其财产总额减少。该损失的表现形式,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积极损失,又称直接损失,是指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消极损失,又称为间接损失,是指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亦即应得利益的损失。这里应得利益是指在正常情形下可以得到的利益,并非指必然得到的利益。.必须受益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所谓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方受益造成的,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间的因果关系,并非如同民事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受益与受损间的因果关系只表现二者之间的种变动的关联性,既不要求他方受到的损失与方接受的利益同时发生,也不要求二者的范围或表现形式相同。只要社会观念认为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有牵连关系,就可认定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密切相关,前者的存在是肯定后者的必然结果,而对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的否认,则应使取消恶意不当得利制度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这些也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民法理论的发展趋势。第二章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法学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从理论上阐释了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通说认为无法律上原因,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为构成不当得利的三个要件,没有对受益人的主观意志方面进行界定。受益人获得利益时不知其受益无合法根据能够成立不当得利,这在我国则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主张。多数学者持肯定说受益人获利时是否明知无合法根据,对不当得利的成立没有法律意义,这只是确定财产的返还范围时应考虑的因素。否定说主张,在不当得利中,“从主观方面来看,当事人取得的不应当取得的利益时的主观状况应是善意的,”并且认为“只有基于善意的主观状况所取得的不应当取得的财产才能具有不当性,而不是非法性。”但是,这个观点没有得到深入的探究,而且又因此观点未能突破传统理论的束缚,在诸多方面与肯定说藕断丝连,难免自相矛盾,由此对我国民法原有理论的影响效果不甚明显,更未触动民事立法。不当得利的发生需要具备定的构成要件,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又分为般要件和特别要件。.必须是方获得利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失为准.受益必须没有合法依据造成他人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所以构成不当得利,是因为该项利益的取得没有合法根据。没有合法根据,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因为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既不在于使受益人不能保留取得的利益,也不在于受损失人能够请求返还失去利益,而是在于纠正财产变动中的不正常关系。在社会交易中,经常会发生方得到利益,而另方受到损失的情况,如果仅以方得利,就使受损人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得利,这势必会限制交易,与交易的实践相悖。因此,若方得利造成他方损失有合法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发生不当得利问题。无法律上的原因并非指取得利益的过程欠缺法律依据,而应当指取得利益并继续享有利益欠缺正当性或者法律依据。不论取得财产或者利益是否有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继续保有其取得的利益欠缺正当性,即构成无法律上的原因。在民事法律无具体规定时,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基本原则也可视为违法行为,应受到民法制裁。受益人知情即恶意不当得利制度就是以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为基本前提,应受法律制裁的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第,受益人知情违反了诚信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条的规定中有“诚实信用”“原则”字样。诚信原则是民法通则确立的重要原则之,它内涵丰富,具有开放性。因而有“透明规定”之称,又由于它位阶极高,有“帝王条款”之美称。如果说民法基本原则是全部民法规范的价值主线和灵魂,那么,诚信原则就是民法基本原则的价值主线和灵魂。第二,受益人知情时违反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挥不当得利制度的价值功能,达到设立不当得利制度的真实目的,协调民法理论之间的矛盾,推动民法学的繁荣与发展,我国立法应取消恶意不当得利制度,即明确不当得利之债的产生必须以受益人取得财产和占有该项财产时持续善意为基本前提要件。受益人明知无合法根据仍取得利益是侵权行为,不属于不当得利。结论综上所述,我国民法理论通常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因而,不当得利制度无区分善意和恶意之意义。把受益人知情作为恶意不当得利,不适当地扩大了不当得利制度的适用范围,混淆了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的界限,造成法律适用的重叠,增加了法律规范的弹性。既不利于保护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司法工作者把握行为的性质,更无益于民法的充实与弘扬。致谢最后要感谢在整个论文写作过程中帮助过我的每个人。首先,也是最要感谢的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老师。在整个论文写作过程中张老师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本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每步都是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倾注了老师大量的心血。在确定论文题目时,他首先要求我的题目范围要小,以便操作,当选定题目后他肯定了我的题目的大致方向,在整体的写作上也给了我很多宝贵意见。在此,谨向张春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其次,要感谢帮我查找资料的吕梦玉同学,因为条件的限制不能通过网络搜集论文相关资料,在此也十分感谢她能抽出时间来帮我寻找资料。参考文献李伟.试析合同无效时返还财产的法律性质.北方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陈洪平.论权益侵害不当得利.当代经理人.刘怡军,杨勇萍,蔡辉.试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个人不得侵犯。”该条所体现的是民事权利神圣原则,是民事活动的第号原则。第三,受益人知情违反了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本身并不具法律效力,其主要是通过人们内心的信念,模范人物的影响,宣传教育及公共舆论的谴责等方式来实现的。但是,当法律给道德赋予规范于法律效力时,道德规范就具有了法律拘束力。因此,将受益人知情作为不当得利处理,是把违法行为理解成了不当行为,存在定性错误,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均不足恶意不当得利行为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呢我认为,它符合侵权行为的法律要件,是种侵权行为。德国民法典第条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条规定违背善良风俗,故意加害于他人的,构成侵权行为。而在我国,违背民法的基本原则,违反社会公德与违背善良风俗的行为应属同内容。并且恶意不当得利中的受益人又造成他人损失的故意,因此,恶意不当得利与上述侵权行为亦具有相同的性质。也许有人认为,传统恶意不当得利中受益人是被动的,他只是消极地接受了不应取得的利益,将此划归侵权范围不妥。但是我们还注意到并赞同这样种重要观点就侵权行为而言,“不以作为为限,有作为之义务而不作为时,例如有告知之义务的缄默不言,亦足构成侵权行为”。尽管我国民法没有明文规定恶意不当得利中的受益人有不接受利益的义务,但从民法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公共道德规范观之并推定,受益人有告之义务应无疑问。为此恶意不当得利亦可认定为受益人根本未履行告知义务之不作为的侵权行为。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同样应对损害结果承担民事责任。尽管我国民法学界直认为受益到制约,投资环境遭受影响。 是由于车位稀缺,停车困难,人们购买汽车的欲望被束缚,导致汽车化进 程变缓,汽车作为国家未来的主导产业将受到影响,化利用。 不难发现这样的情况地面的停车很拥挤,可是些大型的车库却时座有虚 席。这样,不仅浪费了车库所占的空间,阻碍了原可用车可这个空间来发展其他 商务大厦的寸金之地,又对地面环境造成了压力。每到夜晚, 汽车占据了小区通行道,甚至绿化带也作为停车场,人们散步休闲的空间,孩子 安全嬉戏的场所被剥夺。如果问题不及时解决,“无车族”与“有车族”之间矛盾将 愈来愈深。 现有资源没有得到优响。 小区生活环境遭到破坏,“无车族”与“有车族”矛盾加剧。 随着大量汽车进入居民生活小区,现已“车满为患”,尤其是早期的小区, 情况更是严重,致使小区生活环境恶化。居民的生存空间被逐渐掠夺车通行。高峰时 间,繁华地段停车占道影响交通则更加明显。每逢双休日以及“五”“十” “春节”黄金周,各个景区车满为患,道路功能发生变化,成为露天的停车场,对 正常的交通通行构成很大的影潮流越来越多。由于地面的停车泊位无法满足更多的停车,些车子侵 占机动车
下一篇
(定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全套下载)CAD截图01(定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全套下载)CAD截图02(定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全套下载)CAD截图03(定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全套下载)CAD截图04(定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全套下载)CAD截图05(定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全套下载)CAD截图06(定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全套下载)CAD截图07(定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全套下载)CAD截图08(定稿)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全套下载)CAD截图09
本资源为压缩包,下载后将获得以下全套资料(图纸+论文+其他)

A板.dwg A板.dwg (CAD图纸)

B板.dwg B板.dwg (CAD图纸)

毕业设计规范.doc 毕业设计规范.doc

长导套.dwg 长导套.dwg (CAD图纸)

长导柱.dwg 长导柱.dwg (CAD图纸)

导套.dwg 导套.dwg (CAD图纸)

导柱.dwg 导柱.dwg (CAD图纸)

封面.doc 封面.doc

弄腔.dwg 弄腔.dwg (CAD图纸)

小型圆柱齿轮.dwg 小型圆柱齿轮.dwg (CAD图纸)

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说明书.doc 小型圆柱齿轮注塑模设计说明书.doc

楔紧块.dwg 楔紧块.dwg (CAD图纸)

斜抽芯.dwg 斜抽芯.dwg (CAD图纸)

型芯.dwg 型芯.dwg (CAD图纸)

压块.dwg 压块.dwg (CAD图纸)

装配图.dwg 装配图.dwg (CAD图纸)

仅支持预览图纸,请谨慎下载!
  • Hi,我是你的文档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内容哟
DOC PPT RAR 精品 全部
小贴士:
  • 🔯 当前文档为RAR文档,建议你点击RAR查看当前文档的相似文档。
  • ⭐ 查询的内容是以当前文档的标题进行精准匹配找到的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顶部的搜索输入框输入关健词进行。
帮帮文库
换一批

搜索

客服

足迹

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