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措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二重大事项实行领导审核制三加强自查自纠。刑事案件立案制度受案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审理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审刑事案件公诉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渎职犯罪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其他刑事犯罪案件。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轻伤害案,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遗弃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还应具备如下条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三公诉机关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应当提交案件卷宗起诉书式八份,每增加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量刑建议书补充侦查材料等。二公诉机关提交的起诉书中应当有明确的犯罪事实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四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须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双方联系电话。四审查程序和期限审查收到刑事起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和公诉机关签名或者盖章。对于不予立案公诉机关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立案人员审查起诉状和相关材料。二受理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对于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发„‟号规定,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依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法发„‟号第百七十七条规定,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经审查决定立案后,应当编立案号,填写立案登记表,向公诉机关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三转办决定立案后,立案机构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的日期为立案日期。四期限受理公诉案件时,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本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本院的审理期限。本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以及司法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本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并制作笔录。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立案流程图民事案件立案制度受案范围辖区内所有的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和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类型以外的集团诉讼案件受案范围依法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审刑事案件立案审查起诉书有否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等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公诉机关签收。编立案号,填写立案登记表,向公诉机关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移送案件承办庭公诉案件应当在日内审查完毕符合受理条件不符合受理条件二日内二辖区内所有的支付令案件公示催告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申请保全案件仲裁程序案件三本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四经由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或其他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五油行政科统购臵和登记,加油卡由行政科负责人统加油,执行局法庭的车辆加油自行负责。二行政科建立用油登记台帐,每月对每部车辆的用油情况由驾驶员签字确认。三车辆每次加油标准为元,夏冬季使用空调,可适当增加用油量。四由行政科每日对车辆的派车里程实际行车里程进行登记。第七条车辆维修本院所有车辆实行相对定点修理,定点维修单位应是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单位除新车保修保养的除外,定点数控制在家,实行公开竞争,择优选定的原则。二车辆维修保养或换件的应由驾驶员填写报修单,行政科负责人查验并同意后,交由行政科长审核,批准后到指定地点维修。驾驶员不得自行到维修厂报修,后果自负。三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无法排除的情况下,允许就近修理,但应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汇报,事后应及时补办报修手续。四车辆维修费报销须附报修单和厂家出具的维修清单。五每辆车所配的套必备工具,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遗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驾驶员变动时,相互移交必备工具并登记存档。第八条车辆停放车辆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待命出车的必须在院停放,暂不使用的不得无故外去。夜晚和节假日,车辆必须停放本院,禁止私自停放在家里。二到本院联系工作的车辆,须经传达室值班人员或法警允许后,方可驶入院内,并按指定位臵停放。三本院工作人员私家车摩托车自行车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随意乱停。四行政科应对车辆停放和入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责令纠正或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每日对车辆入库情况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第九条车辆管理人员职责行政科确定位负责同志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其职责是负责本院定向使用车辆的调配。负责全院新车购臵,办理车辆投保,年检年审变更转让等手续。负责车辆维修的审核和定点维修单位的联系。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时统计车辆行驶油耗维修费报分管院长并予以公布。督促好车辆出入的登记工作。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全院车辆建档工作,详细记录车辆的保养年检年审保险到期情况。第十条驾驶员职责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的意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制度,必须服从行政科的管理和调度,出车必须经过审批,不得无派车单出车否则视为私自出车。二严禁私自出车,严禁让他人随意开车。三不得接受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加油。四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人车随时待命,因事外出应请假。驾驶员要服从调配按时出车,应高效及时完成任务。五驾驶人员必须自行配备便捷的通讯工具,保证通讯工具每天小时畅通。六严格执行维修规定,爱护车辆,勤检查保养调试,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七若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施救,并向院领导和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八驾驶人员应严格按照车辆标准用油,养成节约用油的好习惯,严禁将油私自加到其他车辆上。九不准违规超速行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开霸王车,不准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准私自将车开回家中,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及娱乐场所。驾驶人员因违章而被交警罚款费用自理。第十出车补助及奖惩每年按实际行车的里程按表计算数,按每公里元的实际里程给予补助。节假日出车的按派车单次数每日补助元。二特殊情况下,需要驾驶员在休息期间含夜间立即出车的,驾驶员应当无条件服从调度,对通讯工具未开通或故意不接听电话或不服从调度的驾驶人员,次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定的出车补助。三驾驶员全年安全行驶无事故的,给予奖励。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认定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四聘用驾驶员违反第十条规定的律予以解聘,其他人员违反第十条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或待岗处理。造成损失的,不论责任如何切费用自理。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施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院行政科作出解释。办公审判区住宅区管理规定第条办公审判区归口行装科管理,法警支队协助。值班保安信访法警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安全防范,行政科不定期检查通报,确保办公审判区安全有序。第二条上班时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工作秩序,所在办公室必须保持整洁,节约用水用电。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门窗电器照明灯。第三条严禁在办公审判区乱接电源网络电话等各种线路。第四条不得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的原有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得在室内走道杂屋堆放保存有损房屋安全和危害人身健康的危险有毒物品不得利用住房杂屋进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有害活动不得将住房杂物租赁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和房屋顶楼梯间通道等公共场所。第五条自觉维护住宅区的生活秩序和公共卫生。严禁在住宅区的楼梯间通道墙边堆放吊挂杂物严禁乱掷垃圾泼洒污水严禁饲养牲畜家禽严禁搭建违章建筑严禁私自接水接电接煤气管道严禁损坏公共设施严禁容留三无人员居住。目录第部分县人民法院法定职权及司法人员职责分工第二部分县人民法院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范立案受理工作制度刑事案件立案制度民事案件立案制度行政案件立案度执行案件立案制度民事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审查办理制度二审判执行工作制度民事案件审理制度申请民事证据保全审查办理制度申请民事证据调查审查办理制度刑事案件审理制度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审查办理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制度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执行制度再审案件审理制度民商事执行案件办理制度执行异议案件审理制度民事财产保全案件审查办理制度民事先于执行案件审查办理制度三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办理制度四违纪查处工作制度第三部分县人民法院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监督制度政务管理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办文办会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二队伍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党组议事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政治学习制度纪律作风管理制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干职工婚丧喜庆慰问规定合同制法警管理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三审判管理制度立案审判执行管理若干规定案件质量评查操作规则法律文书签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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