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第十条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第章纪律与奖惩第十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第十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第十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第十条各类处分和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第十章合作与联系第十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第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十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第十章监督检查和仲裁第十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第十章期限和变更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方无权变更本合同。第十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第十条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份。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工会主席签字标准集体劳动合同篇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乙方企业员工人数人协商首席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协商代表人数代表产生方式联系电话企业性质协商首席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协商代表人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第章总则第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致,签订本合同。第条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第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第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第条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第章劳动合同第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第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第十条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第章劳动报酬第十条本企业实行工资制度。第十条本企业实行工资支付形式。第十条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十条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第十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工资报酬。第十条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第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条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日;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第十条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十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第十条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第章保险福利第十条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条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第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第十条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十条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十条企业对在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第十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第十条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第十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第章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十条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十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十条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条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章职业培训第十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条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十条根据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第章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第十条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十条本合同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第十条员工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第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部门审查。第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第十条本合同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十条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份,另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存档。甲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标准集体劳动合同篇本集体合同由以下简称企业与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