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
邀请招标流程成立发包工作小组项目发包工作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工程开发中心代表工程管理中心代表使用部门代表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
编制招标文件工程开发中心可自行组织编制或者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条件谈判前提条件应当参照邀请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拟定,由谈判小组组织编制谈判文件,经项目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工程建设部总监审定。
进行谈判和比较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与每个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谈判。
谈判过程中不得透露其他参与投标单位的详细信息,杜绝串标围标行为。
在谈判小组与各投标单位进行了轮或多轮谈判后,如果确需修改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则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
推荐中标候选人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对各家投标单位的谈判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和比较,形成谈判记录和,并按综合比较结果推荐不超过家中标候选人,提交工程开发中心审核。
确定中标人工程开发中心对谈判投标的单位进行谈判。
谈判过程中不得透露其他参与投标单位的详细信息,杜绝串标围标行为。
在谈判小组与各投标单位进行了轮或多轮谈判后,如果确需修改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则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单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条件谈判前提条件应当参照邀请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拟定,由谈判小组组织编制谈判文件,经项目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工程建设部总监审定。
进行谈判和比较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与每个参与裁决定。
邀请招标流程成立发包工作小组项目发包工作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工程开发中心代表工程管理中心代表使用部门代表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
编制招标文件工程开发中心可自行组织编制或者委托工程咨询机构和方法,公正公平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定标审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规则,综合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经评标小组专家会签后,确定推荐中标人,根据合同审批权限报工程建设部总监或总机构组织业内专家组成,工程建设部也应指派专人参加评标。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内容含义不明确的部分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投标人则对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评标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组织召开答疑会议或者统发布答疑文件并存档。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
询标评标小组由招标代理组执行。
现场踏勘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或项目发包工作小组应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答疑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工程开发中心组织制定招标答疑文件,定考察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并抄告项目组成员和相关部门领导。
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需经项目组或项目发包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经法务部审核确认无重大疏漏后才可以对外发布,由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项目发包工作小质财务状况和信誉等进行审查,确定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并报工程建设部和审计部备案。
投标单位考察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项目发包工作小组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天之内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并确标招标代理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投标,招标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发布。
资格预审招标代理机构或发包工作小组在发放招标文件前,对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的承包能力业绩资行复核。
招标资料的编制及确认招标文件由工程开发中心商务文件和工程管理中心技术文件共同起草编制,经项目组或项目发包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并经相关部门领导会签确认后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
公开邀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代理机构或工程建设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
工程开发中心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量清单和预算进资规模特别巨大或者具有特殊意义,或者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具有特殊要求的基建项目,经工程建设部总监提议或者总裁决定,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全程代理公开招标事宜。
代理机构由工程建设部在政府认可的代理机构中选取,Ⅱ类项目采用定向议标方式或Ⅲ类项目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的,应由项目组或工程开发中心提出申请,Ⅲ类Ⅱ类项目经工程建设部总监同意,Ⅰ类项目报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发包工作流程公开招标流程公开招标的启动因投,当然也可选择邀请招标方式Ⅲ类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定向议标方式,当然也可以选择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
因工期紧迫或其他特殊原因,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需要突破上述规定的,如Ⅰ类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或意义的项目,有必要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择施工单位的,公司总裁工程建设部总监可以决定选择公开招标的方式,但般情况下不建议使用此种方式。
Ⅰ类项目原则上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Ⅱ类项目原则上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式选择工程项目的分类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投资规模和管理复杂程度的不同,将工程项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项目见附表,不同类型的项目可选择适用不同的发包方式。
发包方式的选择发包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特殊意式选择工程项目的分类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投资规模和管理复杂程度的不同,将工程项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项目见附表,不同类型的项目可选择适用不同的发包方式。
发包方式的选择发包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特殊意义的项目,有必要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择施工单位的,公司总裁工程建设部总监可以决定选择公开招标的方式,但般情况下不建议使用此种方式。
Ⅰ类项目原则上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Ⅱ类项目原则上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当然也可选择邀请招标方式Ⅲ类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定向议标方式,当然也可以选择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
因工期紧迫或其他特殊原因,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需要突破上述规定的,如Ⅰ类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或Ⅱ类项目采用定向议标方式或Ⅲ类项目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的,应由项目组或工程开发中心提出申请,Ⅲ类Ⅱ类项目经工程建设部总监同意,Ⅰ类项目报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发包工作流程公开招标流程公开招标的启动因投资规模特别巨大或者具有特殊意义,或者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具有特殊要求的基建项目,经工程建设部总监提议或者总裁决定,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全程代理公开招标事宜。
代理机构由工程建设部在政府认可的代理机构中选取,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代理机构或工程建设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
工程开发中心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量清单和预算进行复核。
招标资料的编制及确认招标文件由工程开发中心商务文件和工程管理中心技术文件共同起草编制,经项目组或项目发包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并经相关部门领导会签确认后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
公开邀标招标代理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投标,招标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发布。
资格预审招标代理机构或发包工作小组在发放招标文件前,对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的承包能力业绩资质财务状况和信誉等进行审查,确定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并报工程建设部和审计部备案。
投标单位考察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项目发包工作小组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天之内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并确定考察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并抄告项目组成员和相关部门领导。
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需经项目组或项目发包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经法务部审核确认无重大疏漏后才可以对外发布,由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项目发包工作小组执行。
现场踏勘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或项目发包工作小组应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答疑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工程开发中心组织制定招标答疑文件,组织召开答疑会议或者统发布答疑文件并存档。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
询标评标小组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业内专家组成,工程建设部也应指派专人参加评标。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内容含义不明确的部分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投标人则对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评标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公正公平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定标审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规则,综合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经评标小组专家会签后,确定推荐中标人,根据合同审批权限报工程建设部总监或总裁决定。
邀请招标流程成立发包工作小组项目发包工作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工程开发中心代表工程管理中心代表使用部门代表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
编制招标文件工程开发中心可自行组织编制或者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条件谈判前提条件应当参照邀请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拟定,由谈判小组组织编制谈判文件,经项目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工程建设部总监审定。
进行谈判和比较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与每个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谈判。
谈判过程中不得透露其他参与投标单位的详细信息,杜绝串标围标行为。
在谈判小组与各投标单位进行了轮或多轮谈判后,如果确需修改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则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
推荐中标候选人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对各家投标单位的谈判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和比较,形成谈判记录和,并按综合比较结果推荐不超过家中标候选人,提交工程开发中心审核。
确定中标人工程开发中心对谈判情况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对重点中标候选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提出中标人选取方案,报工程建设部总监审定,同时抄送审计部。
定向议标流程指定谈判人员项目组工程开发中心可协商指定人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定向议标谈判工作。
明确谈判条件谈判前提条件应当参考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可适当简化,由谈判小组组织拟定谈判文件,经项目组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工程建设部总监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