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制定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暂行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以后,我们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代建单位管理责任代建项目实施程序代建项目资金管理代建项目奖惩等规定。在代建制推行过程中,我们结合代建制的要求,进步细化了暂行规定的具体细则,加强对代建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签证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代建项目资金管理廉政监督等重点工作的管理,建立规范的申报审批程序和明确管理责任,强化代建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将每个代建工程做成阳光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洁工程。三编制代建合同示范文本我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已经全面推行代建制。在代建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结合代建制的特殊要求,重新编制了代建合同示范文本......”。
2、“.....报市建设局市财政和市工商局批准印发执行后将有利于规范合同内容,强化合同管理,促进代建工程顺利开展。四实行项目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加强我们承担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高重大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丰富激励机制,我们规定凡是属于公司承担建设的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均实行项目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权限分级管理的原则,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缴纳元风险抵押金现场管理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缴纳元风险抵押金。在项目责任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的,风险抵押金予以退回,并按照同等金额予以奖励在项目责任时限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风险抵押金予以扣除。五建立工程质量回访制度为了进步加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代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
3、“.....该回访制度明确规定我们承担建设的工程在招投标时应明确提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及时参加公司的质量回访活动。各工程项目管理部在组织质量回访时,应认真听取委托单位使用单位的意见,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做好回访记录,并将工程参建单位参加回访及落实我们对回访要求的情况都列入该参建单位的信用记录。参建单位未落实质量回访要求的,我们不支付剩余工程款项。此外,工程返修的质量验收标准,以国家建筑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为准,返修必须由使用单位签证,纳入技术档案。总而言之,代建制是新兴的制度创新,必须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发展,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必须立足节约资金提高效益确保廉洁的前提,切实采取合法的措施合理的方式,突破传统体制的束缚,推动代建制全面进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国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4、“.....国内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相继对政府投资项目试点推行“代建制”,成效显著且取得了不少的成功经验。年以来,我省南京苏州徐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和淮安等市也开始对政府投资工程试行集中代建。通过“代建”可以实现专业化建设管理,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这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种创新。政府投资的特点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投入资金用以转化为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与其他类型的投资相比,政府投资主要具有如下特点政府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发展社会服务等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非政府投资活动般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除政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以外的投资都会追求最大化利润,而对难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则不会涉足,而这些难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又往往是政府发展经济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
5、“.....所以政府基本建设资金必须集中投资在这些公益性的基础设施上。二政府投资容易受到社会各界舆论关注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涉及到社会发展或服务的各个方面,又是使用国家或地方财政的资金,从根本上说是纳税人的钱,因此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不可避免地成为社会舆论的关注焦点。要在公众关注的前提下将项目建设好,相关负责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直接间接地报告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意义施工进展施工质量及建成后的项目对公众生活将产生的影响。争取舆论的支持,自觉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是保证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严格为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使纳税人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树立政府廉洁高效的形象,政府般采取比其他形式投资更严格的管理程序。主要表现在要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严禁挤占挪用政府投割特征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形式......”。
6、“.....前期准备工作的难点之就是大量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问题,而过去这些工作往往是依我们的做法年,我市开始对投资额超过万元的政府项目全面推行代建制,在总结代建制实践的基础上,我们总结了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建立业务承包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代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参建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我们对公司范围内从事施工含园林绿化施工安全设施施工监理等建设活动的承包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对施工和监理业务承包单位和个人的从业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及罚则个人不良行为及罚则,包括对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追究,并没有因民事性质的委托而转移。委托人各相关政府作为直接的当事人,不得不面对不断出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诉,这种情形在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另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了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重大责任与义务......”。
7、“.....实行代建制的本来目的是希望通过代建方使建设单位从非专业领域工作中摆脱出来,不必承担这些单位无力承担的专业责任与义务。但是当代建行为的法律关系不清时,建设单位在签订协议时,通过委托代建,建设工程的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更重要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风于代建制度并不是个法定制度。同时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建设单位违法的责任追究但是当代建行为的法律关系不清时,建设单位在签订协议时实行代建制的本来目的是希望通过代建方使建设单位从非专业领域工作中摆脱出来,不必承担这些单位无力承担的专业责任与义务。个实践矛盾,即委托代建的房屋建起来了,委托人各相关政府作为直接的当事人,不得不面对不断出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诉,这种情形在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另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了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重大责任与义务,不能够因为实行代建制而产生转移......”。
8、“.....不必承担这些单位无力承担的专业责任与义务。但是当代建行为的法律关系不清时,建设单位在签订协议时,通过委托代建,建设工程的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更重要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并没有转移,原因在于代建制度并不是个法定制度。同时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建设单位违法的责任追究,包括对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追究,并没有因民事性质的委托而转移。代建单位因有限的代建费用而不愿承担更多的代建责任,同时建设单位也因风险没有被完全转移而对委托代建持疑虑态度,合作双方这种不同的期望目标便对建设工程项目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常发生。这些情况,对于代建制度的顺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二代建制度与现有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交迭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变化的,加上建设行政管理体制上的条条分割情况......”。
9、“.....如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设计咨询制度以及其他各类细分的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制度等。这些制度和机构组织的业务不仅具有同性质的重叠性,还因与政府的行业的管理职能关联,通过各自的资质资格及业务范围的管理而形成相对的封闭的运行机制,导致建设项目的中间管理服务环节过多,不仅造成资源浪费,管理低效等问题,还定程度上阻碍了建筑领域的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现在,又要在政府投资领域建设项目上再实行个代建环节,是否会因增加个中间环节而影响工程建设效能,也是客观存在的个问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义务和对项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作协调责任。而目前的代建制度,代建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也大致如此。如果不能有效地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对工程建设产生副作用。三项目前期工作的风险政府投资领域的项目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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