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文库

返回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

格式:PDF 上传:2022-06-24 19:28:33
温馨提示:手指轻点页面,可唤醒全屏阅读模式,左右滑动可以翻页。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1)
1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2)
2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3)
3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4)
4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5)
5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6)
6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7)
7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8)
8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9)
9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10)
10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11)
11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12)
12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13)
13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14)
14 页 / 共 3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pdf预览图(15)
15 页 / 共 31

1、被告人共同合力之下所形成的整体,不能因被告人刘冰等人的行为仅为单位整体行为中的部分而否定该公司的单位内部人员不构成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另外种情况,即借款人因贷款而被迫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非法吸存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现如今,随着银行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加大,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国内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也逐渐加大。为了更好地吸收存款,大多数银行都制定了旨在吸储的奖惩制度,实行全员揽储制。这种制度使得银行职员为了揽储而采取些非法手段。最典型的是通过银行外的人员联合吸存。即当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要求借款人帮助揽储作为发放贷款的条件。对借详见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化法刑初字第号删熊选国关于单位犯罪的若干问题万鄂湘主编中国司法评论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万方数据笙三翌!鲨堡坚坌垒查鏊矍箜翌矍丝奎塑墨款人揽储的资金。

2、融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关于该罪名的域外立法,比较典型的国家有美国德国日本等。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经营银行业务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其综合旧货和银行诈骗指控与纳税人追索法中明确规定非法经营持续性金融业务的企业,可以判处终身监禁。由此可知,美国是将非法经营银行类业务的行为纳入犯罪的范畴的。德国信用业法第条规定,从事银行业务必须取得联邦信用业监管局的许可。德国联邦信用业监管局曾认定,吸收名以上存款人的存款的行为属于银行业务活动。可见,德国法律也是规定了非法吸存行为是种犯罪行为。日本银行法第条规定,未经主管大臣许可经营银行业者,处以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万以下罚金;我国台湾地区银行法第条第项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非银行不得经营收受存款等业务。二国内立法沿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历了从无到有,以及从行政法规规章到单行刑法,最终在年刑法典予以确立的立法。

3、同犯罪,也可以与自然人构成共同犯罪。但单位内部责任人员“共谋”犯罪不应是共同犯罪,主张单位内部人员“共谋”犯罪为两名以上自然人共同犯罪的观点实则是否定了单位犯罪原理,也就丧失了刑法中特别规定单位犯罪的必要。嘞对此,笔者认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相对独立于单位,他们之间完全可以和普通自然人样这些直接责任人员之间完全可以形成共同犯罪关系。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上都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策划组织指挥的活动,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指挥下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他们的行为在共同的犯罪故意支配下形成个整体,因此,单位内部人员存在共同的犯罪行为,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具体到本案中,被告人刘冰等人的行为在统的单位意志支配下实旌的,其行为目标致,可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为各。

4、学者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深刻思考,也让我们再次审视我国的金融秩序现状。有鉴于此,笔者试图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形态及其司法实务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笔者将在总结现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原则,采用文义解释比较分析的方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万方数据东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概述第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背景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金融安全与稳定对于国家经济的安全与稳定显得越来越重要。在世界范围内,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扰乱金融秩序破坏金融安全与稳定的现象屡见不鲜。本节主要介绍域外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概况及国内的立法沿革。域外立法概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相关罪名在国外早有规定,主要原因是很多西方国家早已实行市场经济,经济较为发达,金。

5、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形态问题第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犯罪形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可以由人单独实施,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实践中存在大量两人以上共同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应该引起重视的个问题是,同单位内部的自然人与自然人共谋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能否构成共同犯罪是否需要区分主犯和从犯以广东绿色山河案为例在年至年期间,广东绿色山河开发有限公司在董事长李乃志的大儿子李洪强的策划下,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便以合作开发龙眼树庄园的形式,在全国多个地区设立分公司,分别聘请刘冰索大海郭学东等多人为其各地区分公司的负责人,以高额收益为诱饵,然后以每亩果园万元至万元不等的价格,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万余元。口鲫对于这类犯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理论上的主张不。有的观点认为,单位犯罪不同于共同犯罪,单位既可以与单位构成共。

6、,以储户的名义将所有的资金存入银行,银行按照规定开出存款单,并按期支付利息。那么这种情况下,帮助揽储的借款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构成犯罪,银行职员是否构成共犯有观点认为,该情况应该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为行为人只是协助银行进行揽储,吸收的存款最终还是存入了银行,并且银行也向存款人出具了正式的存款单,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借款人取得的是银行的贷款,而非存款人的借款,因此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有观点认为该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理由有三是行为人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二是行为人虽然没有将吸收的存款直接归自己使用,但行为人贷款的得到是以帮助揽储为担保的,旦行为人不能按时还贷,存款人的存款可能被划拨;三是行为人的高息揽储行为危害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晦;对于这两种观点,笔者更赞同第种观点。因为借款人的帮助揽储行为只不过。

7、过程。我国年刑法没有将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是因为年制定刑法时,此类行为尚不存在。方面是因为当时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那样的时代和特殊的经济条件下,国家对货币流通投资等金融活动存在严格的管制。另方面,居民收入比较低,城乡居民持有的闲散资金少,无可用于储蓄的可支配收入。在单集中的金融体制和低下的经济发展状况之下,不可能发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基础。乜因此,年刑法没有规定本罪也是十分自然的。”杨正鸣主编金融犯罪法律控制劬,匕海立信会计出版社,薛瑞麟金融犯罪再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万方数据第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概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建设进入了空前的发展时期,国民经济发展日益活跃,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更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从温饱,康的直接表现就是居民手中的现金和存款越来越多。随着年邓小平。

8、间断的持续存在。而状态犯是指旦发生法益侵害的结果,犯罪便同时终了,但法益受侵害的状态仍然在持续的情况,例如盗窃罪,行为人窃取他人财物后,犯罪便终了,但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状态仍然在持续;二是实行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不法状态的继续;三是个行为侵犯了同具体的法益,即实行行为自始至终都针对同对象侵犯同法益。睇据此,笔者认为,本罪不属于继续犯,而是状态犯的种。因为根据我国刑法中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犯罪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须实施了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造成破坏金融信贷秩序与金融监管秩序的结果,至于行为人持续持有所吸收存款的事实并非为本罪的犯罪构成所要求,仅仅为行为人控制存款的种不法状态而已。因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状态犯,即行为人所实施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行为完成后,由于存款处于失控状态,因而国家信贷秩序。

9、同志南巡讲话后更是逐步确定并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国金融市场由严格管制走向逐渐放开,金融市场日益活跃,金融机构问的竞争日趋激烈。与此同时,企业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对建设资金的需求急剧增加,资金短缺的矛盾日益显现。于是,各种募集社会资金的方式层出不穷,其中部分个人与单位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吸收公众资金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走上了非法集资的道路。这类行为不仅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也给国家和公民的财产也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口,。为了规制愈演愈烈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的行为,国务院于年通过了储蓄管理条例,其中第罚。舒慧明中国金融刑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赵秉志,万云峰菲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探讨人民司法刀刘建金融刑法学岫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张明楷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万方数据东南人学硕士学位论文第三章非法吸收。

10、为人的行为是在既遂后仍然处于没有间断的继续之中,持续侵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与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仍在继续之中。巧阳另有些学者对此持反对观点,认为本罪属于状态犯。理由在于本罪不符合继续犯所要求的“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的特征,该罪的时间特征表现为实施犯罪行为本身并没有时问上的持续性要求,恰恰相反,该罪属于犯罪行为先行结束不法状态单独继续的状态犯。嘲逢锦温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几个问题法律适用魏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司法认定硕士学位论文太原山西大学,林Ⅱ刚金融犯罪罪数形态探讨法商研究剐屈学武金融刑法学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万方数据垄堕奎堂堡!堂堡垒塞对此,笔者认为,应严格按照刑法的罪数理论进行认定。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终止以前,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继续犯具有以下特征是实行行为在定时间内成立继续犯所需的时间内不。

11、与金融监管秩序受破坏状态直持续。二集合犯理论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属于集合犯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有学者认为,集合犯可分为三类,即常习犯营业犯及职业犯,而金融犯罪在集合犯中,只有属于营业犯的集合犯,即通常以营利为目的,意图反复实施定的行为并以此为业的犯罪。本罪正是属于这种情况。两反对的观点认为,“在年刑法明文规定的集合犯主要是指以赌博为业的赌博犯罪,所以其他情况都不存在集合犯的问题。”陆笔者认为,从本罪的行为方式来看,并不需要行为人反复不间断地实施非法吸存的行为,只要行为人非法吸存的行为达到了“扰乱金融秩序”的程度,即可成立本罪。从司法实践来看,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个人或者单位。对于有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而言,其具有以高利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的可能性,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说该类金融。

12、是为了实现自己借贷的目的。从主观上看,其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心态。从客观方面看,其帮助揽储所得到的的资金完全存到了银行,存款人也具有银行开具的正规存款单,并按照定标准支付利息。至于利息是否合法,则是另外回事。但对于借款人来说,其完全不具备独立构成非法及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因此,也就没有共同犯罪说了。如果银行在此过程中存在高息揽储的行为,也只宜对银行的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刑事处罚。第二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数形态本罪在罪数形态上的争论主要在于本罪是否属于继续犯是否属于集合犯以及本罪与其他犯罪之间是否构成牵连关系下面结合有关罪数的刑法理论逐说明。嘞继续犯与状态犯有学者认为本罪属于继续犯,因为该犯罪行为旦实施并产生了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犯罪后果,犯罪就是既遂,但是,实践中往往存在有行为人假借投资借款名义长期多次的吸收公共存款,此时行。

参考资料:

[1]四足机器人机构设计(第89页,发表于2022-06-24)

[2]FBD平台开发以及与梯形图转换的研究(第59页,发表于2022-06-24)

[3]基于嵌入式技术的远程医疗系统+软件设计与实现(第68页,发表于2022-06-24)

[4]基于GPRS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数据采集器研制(第78页,发表于2022-06-24)

[5]基于DCE-MRI影像的乳腺癌新辅助化疗疗效预测的研究(第68页,发表于2022-06-24)

[6]3D打印驱动电路设计及文件切片算法研究(第67页,发表于2022-06-24)

[7]美国Legalzoom公司招股说明书翻译实践报告(第70页,发表于2022-06-24)

[8]儿童科普读物翻译的策略---《科学全景图》系列(部分)翻译实践报告(第137页,发表于2022-06-24)

[9]汽车行业MES系统中物料拉动子系统的设计和实现(第80页,发表于2022-06-24)

[10]基于多种群协同的多目标粒子群优化算法研究(第59页,发表于2022-06-24)

[11]基于大数据的Hadoop并行计算优化处理性能分析(第75页,发表于2022-06-24)

[12]MIMO应用中关键技术的研究(第83页,发表于2022-06-24)

[13]车载“动中通”卫星通信地球站系统控制性能的研究与改进(第77页,发表于2022-06-24)

[14]基于白光LED的室内可见光MIMO通信系统研究(第72页,发表于2022-06-24)

[15]基于博弈论的LTE优化与设计(第55页,发表于2022-06-24)

[16]基于PLC的多层共挤吹膜机控制系统设计(第65页,发表于2022-06-24)

[17]中国光伏发电产业政策研究(第78页,发表于2022-06-24)

[18]此心安处是吾乡+——“德懋堂”式徽居再生及新徽居文化营造(第78页,发表于2022-06-24)

[19]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以湖南省衡阳市为例(第54页,发表于2022-06-24)

[20]沪丰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控制研究(第53页,发表于2022-06-24)

预览结束,还剩 16 页未读
阅读全文需用电脑访问
温馨提示 电脑下载 投诉举报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疑难问题探析
帮帮文库
页面跳转中,请稍等....
帮帮文库

搜索

客服

足迹

下载文档